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22-14675
  • 文  号:咸政办发〔2022〕15号
  • 发文单位: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
  •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0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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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22420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湖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成效。

1.火灾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火灾6539起,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年均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为3.1%,年均GDP火灾损失率为0.258‱,亡人火灾事故起数相比“十二五”时期基本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组织督查考评,先后出台《咸宁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咸宁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重要文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多次组织实地调研,检查指导消防工作,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提供支持。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民政、教育、卫健等20个行业部门出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责任。社会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制度。指导全市18家火灾高危单位、1449家重点单位全部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扎实推进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督促247家单位制定“三清单”“三定单”,发现问题576处、制定整改措施537条。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制度,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211名、明确楼长799人。

3.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共检查49978家单位,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63518处,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99处,按期整改销案率达到100%。强化“高低大化”“老幼古标”等重点场所火灾防控,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危化场所、仓储物流、养老服务、校外培训、文物建筑、博物馆和老旧小区、“三合一”“多合一”、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3500余处,拆除影响灭火救援的广告牌1296平方米,拖移违停占用消防通道车辆8600余辆,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占用行为258起,持续保持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4.消防基础投入稳步增长。“十三五”时期,新建消防站6座、升级改造消防站2座。新(补)建市政消火栓1440具,总量达到1694具,完好率达到87%。购置各类消防车16辆、器材装备17756件(套)。

5.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增强。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扩充消防救援力量结构体系。全市11个国家级重点镇、2个省级重点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健全实战化练兵机制,开设战训大讲堂,举办攻坚队员、灭火救援骨干培训班,先后开展岗位培训12次,评比考核20次,比武竞赛10次,集中战评15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气象、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勤机制,先后组织开展37次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水域救援等跨区域应急作战演练。针对辖区“一大一化、一高一地、一多一密”等重点场所开展熟悉演练80余次,修订重点单位预案2000份、高危单位预案40份。规范八类重点灾害事故数字化预案模板,创编20份市级、100余份县级数字化预案。建立灭火救援专家库,建成融集20余位专家的灭火救援指挥“智囊团”。完成17438起接处警任务,出动消防救援车辆25666辆次、消防救援人员125260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698人,疏散被困人员5442人,抢救财产价值11100余万元。

6.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咸宁市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指导意见》,深入开展“五入四上”“全民消防我代言”“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180余场次。民政、消防等部门联合创建30个省、市、县三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教育、消防等部门每年举办“消防开学第一课”“消防宣传进军训”等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消防、宣传等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墙下乡”,加强乡村消防宣传。打造“快递入户”宣传品牌,成立12家“咸宁市快递消防志愿服务队”,设立“119消防奖”。大力开展覆盖式、嵌入式、带动式消防宣传,在全市800余面楼宇电视和户外视频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打造30辆消防主题公交车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在各高速收费站路口设立消防宣传点,发放消防提示卡片近6万余份。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在重大节日和重点防火期间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惠及人群150万余人次。通过传统媒体开展火灾隐患曝光行动132次、播出专题节目46期,利用新媒体推送微博92000余条、微信2300余条、抖音120余条,开展“消防扫码”活动60余次,惠及40余万人。

7.重点行业消防工作稳步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咸宁市古居民保护条例》《全市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54处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完成文物安全“一处一策”工作,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排查整治各类文物安全隐患150余处、法人违法案件2起。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19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鄂民政发〔20199号),出台《全市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咸民政发〔20195号),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面临的挑战。

1.火灾风险管控能力仍需增强。城区大型城市综合体,高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嘉鱼、通城化工企业,通山文物古建筑和制鞋制衣作坊,赤壁、崇阳老旧小区和沿街门面等场所和区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风险等级较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消防建审验收职责划转住建部门,消防监督执法机制还有待继续探索和完善,源头管控难度有所增加,消防安全不托底的压力显现。

2.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政府专职消防员“招不来、留不住、管理难”问题突出,专职消防员的责任感、获得感、荣誉感不强,缺乏职业认同,管理骨干力量薄弱。消防救援队伍能力体系还不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尚未满足一专多能的现实要求。战勤保障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单位缺人现象严重,无法满足车辆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战勤保障任务需求。应急通信保障人员远达不到市级20人的要求。

3.消防救援基础建设亟需加强。部分城乡消防规划落实不到位,特殊区域专项消防规划欠缺,亟需从源头上补短板。消防队站装备器材配置不足,消防水源数量不足、保养不善,部分老旧小区、城中村市政消火栓匮乏,消防通道“通而不达”的情况依然存在,严重影响灭火救援效能。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缺乏满足实际灭火需求的消防水源取水点和取水设施。“十三五”时期,我市规划建设“一个基地、八个站点”,其中1个消防培训基地和3个消防站未建成,2个消防站未开工建设。

4.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消防救援力量从以灭火为主的救援模式向满足全灾种救援需求的转型还不够充分,特别是应对地震、水域救援等自然灾害以及机场火灾等非传统风险方面的能力偏弱,面对“高低大化”救援难题破解乏力。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机制、人员、装备、能力缺乏,科学指挥、专业处置、安全施救的水平亟待提升。政府专职队、企业消防队、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联通、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能力还有待加强。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新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目标。

2.全面深化改革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注入了核心动力。全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咸宁特色社会治理新模式,有利于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3.科技创新发展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加速拓展,经济社会加快数字化转型,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将与消防工作更加紧密融合,消防治理和应急救援将更加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

4.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带来了新契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和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提供了抓手。新时代人民对安全的需求更加迫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持续壮大,为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优化、有效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咸宁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服务大局。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市战略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业务工作中来部署、落实,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现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快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法治引领、专群结合。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4.坚持科技强消、资源共享。抢抓发展机遇,把科技作为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展消防科研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强地区间、区域内、单位间的互联互通和交流合作,有效聚合人才、队伍、信息、技术等资源,加快消防工作转型升级。

5.坚持服务民生、优化环境。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积极回应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确保消防救援事业软实力与硬实力互相促进、同步提升。

(三)主要目标。

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持续完善,“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形成,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具体目标是:

1.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亡人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年均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2.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职能,完善行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乡镇及以下消防安全组织。落实行业会商、约谈提醒、指令调度、函告提示等措施,严格督导考核与责任追究,定期对消防工作落实不力、隐患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

3.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依托社会专业救援力量,扎实开展水域、山岳、地震、化工等专业技术培训。围绕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优化力量配置。持续推进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大空间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深化特殊灾害事故处置对策研究。完善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优化重大灾害应急响应通信保障机制,着力提升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社会救援团体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机制,建立完善应急响应统筹协调和物资救援保障机制,提升协同作战能力,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

4.公共消防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快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并发布实施,完成城市消防站建设优化工程、消防水源及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办法》,建立经费保障体系。贯彻《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深入开展装备建设评估论证,及时编制修订装备建设规划和配备标准。依托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因地制宜推动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5.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重点群体、特有工种培训考核更加精准规范,消防安全人文环境不断优化,生产生活领域消防安全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更加广泛。

将消防安全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依托科技馆、基层消防队站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巩固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成果,力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6.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居民住宅“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认真组织打通“生命通道”、高风险场所治理和公共消防基础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固化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部门负责人、县(市、区)政府领导“三级督办”,政务督查室暗访督查,主流媒体跟踪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专栏1 “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属性

1

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按期整改销案率(%

100

约束性指标

2

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

95

约束性指标

3

县(市)、重点镇到期或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地区的消防规划修编完成率(%

100

约束性指标

4

年均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10

预期性指标

5

新(续)建消防站(个)

15

预期性指标

6

新建市政消火栓(具)

1200

预期性指标

7

建成消防训练基地(个)

1

预期性指标

8

消防车增加数量(辆)

47

预期性指标

9

专业救援装备增加数量(件套)

7650

预期性指标

10

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人)

382

预期性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深入贯彻《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体要求,细化消防安全工作权责清单,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消防设施、装备、经费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纳入政务督查、综治考评和绩效考核内容,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地方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常态机制,严格落实每半年一次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解决隐患治理、规划修编、队站建设等消防重大问题。

2.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和行业系统单位等级评定、综合考评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审批等方面,强化源头防范,依法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职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结合各自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消防、发改、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制定行业消防管理标准,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民政、教育、卫健、文旅等行业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对所属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3年,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大型连锁企业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所有负有行业监管职能部门所属单位全部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督促市场主体履责。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对市场主体相关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健全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持续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社会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书面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档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在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探索推行消防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定期研究部署、交流探讨、对检互查,2022年,3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2023年,6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2024年,90%的重点区域建立协助组织;2025年,所有重点区域全部建立协助组织。

4.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地方性消防规章和制度文件的制定,提高公众对消防法制工作的认识。宣传、广电、应急、消防等部门大力宣贯消防法律法规,增强公民履行消防责任的意识。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通过宣传、奖励等方式,引导公民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司法、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通过宣讲相关违法行为处罚案例、国内外火灾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公众自觉履行消防责任。

5.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火灾事故调查主导权,健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健全消防、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电力、通信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在调取证据、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配合,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加大对涉消刑事案件办理力度。

(二)优化社会消防治理体系。

6.构建新型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社会消防资源动能转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消防工作。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拓展投保范围,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完善消防诚信监管机制,建立以消防信用积分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制定消防安全信用备忘修复机制,加大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的参考运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7.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依托基层治理体系和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组织,建立落实制度、经费、人员、考核和科技等保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网格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推动乡镇、街道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应急办、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消防救援所的作用,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社区(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因地制宜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履行乡村消防宣传和防火巡查职责。

8.聚焦消防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乡村火灾防控、重点行业管理等五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风险防治工程,重点治理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老旧小区、乡村的消防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地下建筑、学校、医院、文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着力消减“小火亡人”事故。深度运用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监测预警,精准治理高风险区域场所。“十四五”期间,针对全市313个老旧小区、16个商业综合体、1675栋高层建筑,综合运用政府挂牌、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进乡村和重点场所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确保全市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详见附录1)。

9.推动社会多元共治。拓宽多元化举报投诉方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鼓励和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参与消防安全检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技术咨询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支持具有消防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鼓励支持各类志愿队伍、志愿者参与消防活动,引导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教育、隐患曝光、初期火灾处置等工作。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推进高危行业消防安全责任保险,扩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探索巨灾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服务。

10.推进火灾风险评估。加强对重要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对工业园区、重大危险源区域、商贸市场集中区域等特殊区域以及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开展火灾风险专项评估,建立并推行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家检查制度。针对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采取联合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制约本地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火灾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从日常隐患排查、队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补齐短板,加快构建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火灾防控体系。

11.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消防营商环境十二条服务措施》《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聚焦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全面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消防工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效检验”的工作闭环,健全优化消防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强对消防执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建立定期清理制度。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具体的处罚条件、情形、种类和幅度,加强对处罚裁量情况的日常抽查。

(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2.推进消防规划修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完善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分解落实各类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逐年研究制定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年度计划,稳步推进。提高消防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依法做好消防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和总结,将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面纳入城乡规划督察内容,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公共基础建设的问责机制来确保实施有效性。

13.加快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消防站点,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站点等多种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加快完成城市建成区消防站补建任务,加强战勤保障消防站建设,针对城市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建设小型消防站,针对化工园区同步建设企业消防站,形成以一、二级消防站为重点、小型消防站和企业消防站为补充的消防站建设网络。

1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消防供水管网提档升级,强化市政消火栓配建到位、布局合理、安装规范及维护保养,消除老旧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农村城镇,消火栓“欠账”现象。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畅通的沟通平台,使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保养等制度满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形势需要及灭火救援需求。在消防供水不足的城市区域和消防水源匮乏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依托机井或者天然水源设置消防水池。将消防水源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内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同步建设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设置消防水池或者科学合理地利用天然水源按需按规建设消防取水点及可靠的取水设施,切实提高缺水地区应对火灾的能力。

15.推进消防车通道建设。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加强源头管控,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严格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口的标识设计、施划工作。推动城市建设及更新改造过程中按标准建设符合道路、消防救援相关要求的消防车通道。按照市政道路路网结构和建设计划,优先打通断头路、拓宽巷道,提高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按照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车回车场地、保留消防车作业面。

16.强化应急通信建设。推动建立应急、消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气象等相关部门与电信运营商、社会专业单位的“一键式”联动响应,协同开展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完成应急通信前突车、“动中通”通信指挥车、MESH自组网设备配备,各级消防救援队伍配齐卫星电话,灾害事故较多的县(市、区)消防救援队伍配备卫星便携站、卫星通信指挥车,满足灭火救援指挥的现实需要。根据全市5G网络覆盖情况,逐步推进5G音视频传输终端建设,推动装备从4G5G模式升级。探索应用新型融合通信装备,补齐地震、洪涝、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应急通信保障装备。根据应急通信装备建设、维护、机动运输、灾害现场架设和值机、遂行作战等通信保障的需要,设立通信保障分队。

(四)强化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17.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瞄准“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紧随武汉城市圈建设,以“能打仗、打胜仗”为目标,以“突出专业、专常兼备、攻坚克难”为重点,以“有兵可调、有装可用、有技可施、有章可循”为抓手,结合我市灾害事故特点,依托全市现有消防站点,2022底,组建水域(山岳)救援、轻型地震、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处置专业队。其中,水域(山岳)救援专业队(35人),主要承担抗洪抢险、水域救援以及全省跨区域增援、长江中下游区域增援、中部协作增援等应急救援任务;轻型地震救援专业队(30人),主要承担因地震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而被埋压人员实施紧急搜救与营救,执行上级安排的跨区域增援任务;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40人),主要承担易燃易爆装置火灾扑救中的远控灭火、工艺处置、近战强攻、远程供剂等攻坚任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处置专业队(30人),主要承担低温雨雪冰冻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冰面人员遇险救援、城市道路桥梁铲冰除雪和爱民助民服务等任务。2023年底,成立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和160—100人的市级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力量。其中,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35人),主要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的垂直供剂、登高搜救、登高灭火、远程作战等攻坚任务;组建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36人),主要承担地下建筑火灾扑救中的专业指挥、排烟导流、强攻近战、远控灭火、通信联络、综合协同等攻坚任务;成立搜救犬队,其中人员编配15名训导员,搜救犬10只,训导员负责对搜救犬进行饲养、管理、训导、指挥、使用,开展日常训练和执勤备战,发挥搜救犬在各类建筑物倒塌事故以及突发性山体滑坡、塌方、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中的搜索效能,促进队伍整体战斗力全面提升。2024年,组建森林灭火救援专业队(45人),主要承担森林火灾的扑救任务(详见附录2)。

18.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鼓励乡镇(街道办)挂牌成立集消防安全监管、灭火与应急救援职责于一体的消防救援所,作为乡镇(街道办)下设机构。有条件的消防救援所,独立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由消防救援所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进行执法。2022年底,推动至少1个县(市、区)内乡镇(街道办)全部挂牌成立消防救援所;2023年底,50%的乡镇(街道办)挂牌成立消防救援所;202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建立消防救援所。

19.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主,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为补充的多种形式消防力量。配足配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车辆、人员、装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高效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十四五”期间,国家级重点镇、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建制镇全部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以外,其他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完善市、县两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制度,为全市消防站配备足够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详见附录3)。

20.优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建设,建成与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相适应,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新型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队伍。改革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实施“蓝焰英才”工程、“橙才”工程,加强“高精尖缺”人才储备,加强创新型、专业型、技术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和优秀年轻人才选拔培养,建立专业骨干人才库和优秀年轻干部库。探索紧贴实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认证体系,组织开展消防指战员分批轮训活动,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水平,积极培养一支理念先进、业务精通、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对消防指战员和消防文员的理论、实操培训,组织过渡期执法资格考试,补充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加强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大装备技师的培训力度,确保所有基层消防站装备技师达到“四会一懂”要求。引进消防装备维护专业人才,扩展战勤保障消防站职能,逐步建立以战勤保障消防站为主、以装备技师为辅的多层次装备维护人才队伍。

21.加强地方专家组织联动。结合我市实际,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采取聘请专家、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吸纳规划、设计、建设、化工、电力、地震、水域、山岳等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强化专家组在重点典型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火灾防控、特殊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智库和技术支撑作用。

(五)增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22.完善灭火与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升级消防救援指挥中心,配齐配强指挥中心岗位人员,将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统一纳入联席调度,完善指挥体系和分级响应措施,确保调度指挥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反应迅速。全面加强同周边临近城市的指挥调度和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重大灾害事故应对处置能力。制(修)订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和调度预案。以消防救援机构平台为基础,构建横向到各职能部门、纵向到各乡镇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为载体,提升接处警工作效率,加强消防、气象、水利和湖泊、林业、卫健、医疗、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制(修)订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台风、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危化品火灾等安全生产类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和调度预案,强化应急响应规范建设,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制度。2022年,完成地震、洪涝、泥石流调度预案修订;2023年,完成山体滑坡、台风调度预案修订;2024年,完成森林、交通事故调度预案修订;2025年,完成危化品调度预案修订。

23.优化灭火与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体系。深入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基础化、专业化、实战化“三化”执勤训练改革,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完善实战化训练设施,建立“全覆盖”实用技能培训体系,实现基本能力素质全员达标、单兵作战能力全面提升、作战要素全面融合。大力开展多部门、多力量参加的综合应急和灭火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联勤联训机制,提升社会综合应急和灭火救援能力。对现有训练设施进行功能扩展,增加防护、侦检、堵漏、破拆等训练设施,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工作职能需要。建设集消防灭火技能培训、抢险救援技能培训、消防教育培训、技战术演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

24.开展消防合作交流。抢抓国家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一带一路”和中欧投资协定等重大机遇,积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理论、技术、装备与消防治理、应急救援模式,加快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积极谋划对接武汉城市圈的合作领域,深化与毗邻城市的消防合作交流,借鉴其他省市先进消防安全理念和成功经验,推动提升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现代化水平。

(六)完善消防队伍保障体系。

25.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水平。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22年前完成我市所有超期服役消防车辆的更新换代,保证消防车辆性能、质量符合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步伐。根据打造消防铁军需要,从组建专业化灭火救援队伍、配备专业化灭火救援装备入手,为化工企业密集区域增配进口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消防车、智能遥控消防车和复合射流消防车;为高层、地下建筑密集区域消防站增配大功率排烟照明车和超高压供水消防车;为地震灾害消防救援配备全地形地震救援消防车、大型工程机械、器材装备模块车、侦察前突车、生命探测仪等,不断提升消防队伍在特殊环境下的攻坚克难能力。

26.提升战勤保障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融合、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实现设施完备、配备合理、储备充足、管理高效、资源共享、输送快捷、保障有力的目标。立足地域特点、灾害类型,深入开展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评估论证,按照职能分工分类制定储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充足。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集中储备与区域储备、智能化储备与模块化储备有机结合的物资储备机制。完善装备物资投送体系,综合运用大型物流、仓储等社会力量及高铁等快速输运方式,建立紧急运力调集协调、跨区域优先通行等机制,提升立体多元的装备物资投送效能。配齐配强装备物资管理和操作、维修等专业人员。按照灾害类型分类编制应急装备物资战勤保障预案,建立健全联勤联动保障机制,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和社会联动机制,强化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

27.强化火灾信息化防控手段。结合新形势下社会火灾防控的特点,准确定位需要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的对象和要素,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严格落实每半年进行形势分析评估制度,2022年,建立区域、高危场所分析平台;2023年,完成火灾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建设,准确掌握辖区隐患数量、防控薄弱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整合社会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2022年,建成城市消防物联网远程巡视(监控)系统,强化单位管理,全市16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接入;2023年,完成60%重点单位接入(870家);2024年,完成90%重点单位接入(1305家);2025年,完成100%重点单位接入(1450家)。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社会福利院、养老院以及弱势人群集中的居民家庭住宅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2022—2025年,分别安装200250300350个。

28.优化火灾信息化全过程动态监测。以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应用和数据汇聚融合为核心,重构优化基础通信网、数据应用支撑、业务应用体系的规划和实施计划。以消防实战指挥系统为核心,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智能辅助、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实战指挥体系,共享外部数据资源,全面实现信息化从桌面端向移动端延伸,提升应急救援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29.强化消防科技支撑。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消防科技发展规划,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现代科技交叉融合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将“智慧消防”和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设纳入“智慧城市”、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总体规划建设内容,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转型升级。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灾害事故高效处置技术装备体系,提升多灾种综合救援现代化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围绕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及前瞻性问题,在应急救援、火灾防控等方面开展科研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加大火灾风险评估与预警、消防警情研判与响应、灾害事故指挥与处置、火灾防控与消防管理等方面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灭火救援装备向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发展

30.加大优待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职业保障等政策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符合咸宁实际、较为成熟稳定的消防救援职业保障体系,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调和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参观游览等方面的优先优待权益,积极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解决现实问题。招录入职的大学生,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扶持等政策。入职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优待标准,享受社会保险、伤残抚恤、职业健康、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社会优待政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

31.增强消防救援职业荣誉感。针对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等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各级党委政府每年结合春节、119消防日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安排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举办有关重大纪念庆典活动时,邀请消防功模代表参加。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有关评选表彰奖励推荐范围,为消防救援人员家庭颁发“消防员之家”门牌,为新入队和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消防救援人员举行迎送仪式。

(七)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32.落实消防宣传责任。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培训。推动消防、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打造政府主导投入、部门依责督促、单位及公民自主学习的消防宣传模式。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居民住宅“楼院长”制,每个社区至少培养一名“消防宣传大使”。

33.拓宽消防宣传阵地。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计划,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打造“三提示”“119时刻”“快递入户”等更具针对性的宣传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共交通、社会传播媒介、互联网等渠道开展消防宣传。建强市级全媒体工作站和县级全媒体工作点,创作一批有针对性、接地气、受众广、效果好的宣传作品,形成消防宣传品牌。“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建成1支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市民防灾馆、科技馆、应急避难等场所至少建立1座具备常态化开放、流动宣传教育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年参观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34.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推动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培训职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和村(居)委负责人、网格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人群培训,大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大对学校、养老机构、残障人服务机构的培训,加大对农村留守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人社、消防等部门积极培育引导社会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发展,督促培训机构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消防安全教育,探索通过网络培训等方式拓宽培训渠道。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城乡消防规划修编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和《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目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2.预期目标。进一步理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程序,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万元。

4.进度安排。2022年,开展消防规划大检查;2023年,规范消防规划的修编和审批程序,加强重大危险源区域、工业园区、国家重点镇、城市地下空间等特殊区域专项消防规划修编,确保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2025年,完成建制乡镇的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详见附录4)。

(二)消防水源及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室外消火栓》要求,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新建市政消火栓1200具(咸宁高新区150具、咸安区200具、嘉鱼县150具、赤壁市200具、通城县200具、崇阳县150具、通山县150具),维修市政消火栓211具。

2.预期目标。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覆盖无盲区,乡镇市政消火栓覆盖城镇主干道,乡村消防水池、人工水源满足消防应急用水需求。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00万元。

4.进度安排。到2025年,1200具市政消火栓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所有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详见附录5)。

(三)城市消防站建设优化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要求,升级改造老旧消防站5(详见附录6,新建消防站15个(详见附录7)。

2.预期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消防站的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消防站的响应覆盖率明显提升。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302.88万元。

4.进度安排。2021年,2个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5个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2023年,1个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2024年,3个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2025年,所有规划新建消防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四)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和物资保障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和应急救援实战需求配备消防车辆,对超期服役和检测性能不达标消防车辆进行更新换代,逐年配齐个人基本防护和专业救援装备。针对特勤、咸安消防站,重点配备便携式进口液压破拆工具组;针对通城消防站,重点配备使用方便的化学氧气呼吸器和高性能头盔式热像仪;针对特勤、咸安、赤壁消防站重点配置强酸强碱防护能力达4小时以上的重型防化服、隔热服和避火服等防护装备以及高压强磁等高性能堵漏器材。

2.预期目标。超期服役车辆全部完成更新换代,新增消防车47辆。其中,灭火类23辆、举高类3辆、专勤类8辆、战勤保障类12辆、其他类型1辆。新增各类专业救援装备35274件套。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223万元。

4.进度安排。2022年前,完成消防站超期服役消防车辆更新换代;2023年前完成专业救援装备配置;2025年前,完成新增47辆消防车(详见附录89)。

(五)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消防救援队伍应急通信与指挥装备配备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信息采集、信息传输、现场指挥调度、辅助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强化装备配备工作。通过建立“16组”,解决大型灾害现场指挥秩序混乱的问题;增配宽(窄)带自组网设备,解决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灾害及大范围地质性灾害等极端环境下音视频中断的问题;增配综合定位装置,解决复杂建筑内攻定位难的问题;增配降噪耳机,解决火场通信语音嘈杂难辨的问题;增配卫星通信系统、融合通信系统、北斗有源终端,解决三断情况下前后方信号无法互通的问题;增配侦察、测绘、系留、固定翼无人机,满足现场信息探测、地图绘制、公网信号覆盖的需要。

2.预期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各级消防应急通信设施配置率达到100%,通过加强装备配备、深化队伍建设、完善联动机制、抓实拉动演练等方式,着力解决“内攻定位难、通信覆盖难、指挥秩序乱”等难题,不断完善应急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70万元。

4.进度安排。2022年,支队本级按照标准完成部分装备建设,三个大队(咸安、赤壁、通山)完成装备建设;2023年,支队本级按照标准完成全部装备建设,四个大队、站(嘉鱼、通城、崇阳、特勤站)装备建设;2024—2025年,支队在此基础上按照总队标准完善升级通信装备,大队、站按照支队标准完善升级通信装备(详见附录10)。

(六)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方案》《湖北省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建设2021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和相关数据、接口建设标准,建设“技术应用领先、部门联动高效、资源交互共享”的指挥调度系统。

2.预期目标。

1)运用智能化手段,提升接处警效率。通过人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开展语义提取、自动填单、关键词提醒等应用,提升接警录入效率;通过手机报警定位、地名地址定位等多种手段,提升报警定位功能的成功率和准确率;通过智能力量调派,整合等级调派、预案调派等多种调派方式,结合时空因素智能推荐调派方案。

2)采用模块化设计,适应个性化需求。基于分布式架构和模块化设计,用插件方式对功能模块进行扩充,满足快速开发、加载个性化应用的需求,减少后期系统升级成本。

3)以数据为驱动,保障信息畅通。制定数据标准,重构联网汇聚模块,解决原系统数据不同步的问题,确保全市警情信息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有效向上汇集。实现上下联调、跨域联动、信息畅通的建设目标。

4)数据共享,为作战指挥提供数据支撑。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和作战指挥的信息化体系提供标准数据接口,为各级指挥业务的信息化系统和信息资源系统提供对接服务,为灭火救援和作战指挥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万元。

4.进度安排。2022年,完成指挥调度系统基本功能建设;2023年,完成个性化需求建设和等级测评保护建设;2024—2025年,完成后期维护和网络信息资源租赁。

(七)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按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要求,新建咸宁市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包括:高新区消防站执勤楼、多功能训练馆、综合训练塔、咸宁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化工装置模拟训练场、油罐、气罐区、燃烧训练室、火幕墙训练区、训练装备仓库、地震模拟训练场、交通事故模拟训练场、模拟隧道、高速路事故训练场、工厂地下建筑模拟训练楼、高空心理训练区、山岳森林灭火训练场、水域救助训练池等。

2.预期目标。到“十四五”期末,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的各类用房和训练场地建有率、训练设施配置率达到100%,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训练工作需要,推动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3.资金预算。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980万元。

4.进度安排。2022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023年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2025年,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八)消防救援力量扩充工程。

到“十四五”期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补政府专职消防员382人。其中,87人补充到各地消防监督管理岗位,295人补充到指挥中心、战勤保障及现有消防站(详见附录11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消防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适时开展消防重大问题研究,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衔接,将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建立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强化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中央、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项目落地实施。引导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建设,拓宽消防规划建设投资渠道。

(三)加强监督评估。各地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完善评价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内容,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附录

附录1 重点场所专项整治任务分解


辖区

老旧小区(个)

大型商业综合体(个)

高层建筑(栋)

咸宁高新区

/

1

113

咸安区

148

7

457

嘉鱼县

26

2

197

赤壁市

62

2

439

通城县

31

2

150

崇阳县

34

1

172

通山县

12

1

147

合计

313

16

1675



附录2 应急救援专业队建设进度


建立时间

队伍名称

数量(支)

人员(人)

2022

水域(山岳)救援专业队

1

35

轻型地震救援专业队

1

30

轻型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

1

40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处置专业队

1

30

2023

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

1

35

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

1

36

搜救犬队

1

15

市级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力量

1

60—100

2024

森林灭火救援专业队

1

45

附录3 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新增任务分解




县(市、区)

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支)

企业专职消防队(支)

微型消防站(个)

咸宁高新区

0

1

10

咸安区

1

2

15

嘉鱼县

5

2

15

赤壁市

4

2

15

通城县

7

1

15

崇阳县

9

1

15

通山县

8

1

15


附录4 城乡消防规划修编任务分解



城乡消防规划修编任务分解

县(市、区)

县(市、区)

重点镇

其他建制乡镇

咸安区

0

1

8

嘉鱼县

1

2

7

赤壁市

0

0

0

通城县

0

1

9

崇阳县

0

2

5

通山县

0

1

11

备注:赤壁市消防专项规划包括了各乡镇。


附录5 消防水源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县(市、区)

新建市政消火栓(具)

维修改造市政消火栓(具)

新增天然水源(处)

1

咸宁高新区

150

0

1

2

咸安区

200

151

2

3

嘉鱼县

150

43

2

4

赤壁市

200

0

2

5

通城县

200

31

2

6

崇阳县

150

16

2

7

通山县

150

13

2

合计

1200

254

13


附录6 老旧消防站升级改造规划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老旧消防站升级

改造内容

级别

规模

(平方米)

投资

(万元)

建设

时间

备注

1

市本级

特勤站训练场地和训练设施改造

特勤站

5200

560

2024


2

市本级

现有物资储备业务用房改造

/

900

180

2023


3

市本级

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器材及业务用房建设

/

3900

858

2025


4

通城县

通城大道消防站维修改造和训练塔等场地设施建设

一级站

2900

900

2025

原营房面积为2292.48㎡,新建训练塔约660㎡。

5

通山县

通山唐家地消防站

维修改造

一级站

1778

200

2023


附录7 消防站建设规划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队站名称

级别

规模

(平方米)

投资

(万元)

建设

时间

备注

1

市本级

战勤保障消防站

高新消防站

一级站

7200

计入培训基地投资

2022

合建

2

咸宁

高新区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600

2022

新建

3

咸安区

温泉消防站

一级站

4430.39

1395

2022

新建

4

梓山湖大健康

产业园消防站

一级站

3600

1500

2022

新建

5

咸安西外环消防站

二级站

2500

900

2024

新建

6

咸安区经济开发区消防站

小型站

1650

900

2021

新建

(已建成)

7

嘉鱼县

嘉鱼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消防站

一级站

5000

1700

2023

新建

8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560

2022

新建

9

赤壁市

赤壁蒲纺消防站

小型站

1000

1000

2024

新建

10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600

2025

新建

11

通城县

通城城北消防站

一级站

5266

1649.88

2021

新建

(已建成)

12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600

2025

新建

13

崇阳县

崇阳开发区消防站

小型站

1000

2000

2024

新建

14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600

2025

新建

15

通山县

模块化消防站

小型站

500

600

2025

新建


附录8 消防站车辆装备规划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灭火类(辆)

举高类(辆)

专勤类(辆)

战勤保障类(辆)

其它车辆(辆)

器材

(件、套)

1

市本级

6

1

3

12

1

9920

2

咸安区

7

1

2

0

0

3730

3

嘉鱼县

2

0

1

0

0

3250

4

赤壁市

3

0

1

0

0

3820

5

通城县

2

1

0

0

0

2170

6

崇阳县

1

0

1

0

0

2320

7

通山县

2

0

0

0

0

2414

合计

23

3

8

12

1

27624



附录9 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规划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水域救援

石油化工灭火

高层建筑灭火

山岳救援

地震救援

合计

(件套)

1

市本级

605

1902

992

1076

644

5219

2

咸安区

108

125

110

110

103

556

3

嘉鱼县

83

110

95

95

83

466

4

赤壁市

104

120

105

105

99

533

5

通城县

60

50

50

50

50

260

6

崇阳县

60

50

70

70

50

300

7

通山县

63

70

60

60

63

316

合计

1083

2427

1482

1566

1092

7650


附录10 应急通信装备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装备器材

预算

金额

投用

时间

1

市本级

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公网)、宽带自组网基站(含单兵)、侦查及测绘无人机、16组帐篷全套设备等。

235W

2022

综合定位装置(含平台)窄带自组网基站、一机三屏调度台、PDT集群移动站(含中转台、超轻型卫星便携站、语音综合调度台、专业图形服务器等。

374w

2023

系留无人机、三维测绘无人机、公网卫星基站、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公网)、通信器材模块运输车、网管调度中心、背负式/手持式自组网单兵图传、5G数据终端、移动通信指挥箱等。

351W

2024

固定翼无人机、综合定位单兵终端、全勤指挥部通信指挥车、语音网关、便携视频导播台、太阳能移动电源系统、红外热成像无线图像传输系统等。

372W

2025

2

咸安区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2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4

3

嘉鱼县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3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5

4

赤壁市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2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4

5

通城县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3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5

6

崇阳县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3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5

7

通山县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2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4

8

特勤

消防站

轻型卫星便携站(专网)、北斗有源终端、侦查无人机、通信器材运输车(越野)相关辅助保障器材等。

100w

2023

指挥视频终端、指挥帐篷、测绘无人机、图形工作站及大疆智图软件、通信器材运输车等。

134W

2025



附录11 新增政府专职消防员任务分解



序号

单位

新建消防站

需补充人数

(人)

现有消防站需补充人数(人)

消防监督岗位补充人数(人)

指挥中心需补充人数(人)

战勤保障需补充人数(人)

合计

(人)

1

市本级

0

10

0

11

10

31

2

咸宁高新区

35

0

3

0

0

38

3

咸安区

60

9

17

0

0

86

4

嘉鱼县

30

5

15

0

0

50

5

赤壁市

30

4

17

0

0

51

6

通城县

30

0

10

0

0

40

7

崇阳县

35

5

10

0

0

50

8

通山县

15

6

15

0

0

36

合计(人)

235

39

87

11

10

382




附录12名词解释

1.GDP火灾损失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元)与 GDP (元)的比值。

2.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火灾死亡人数(人)与常住人口 (十万人)的比值。

3.“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石化企业。

4.“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

5.“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6.“互联网十监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分析、联动监管、风险预警,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

7.消防网格化管理:在城市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以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8.“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指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指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指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9.“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0.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指担任一定领导职务或者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人员,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有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是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最小消防组织单元。

附件:

相关解读:
【部门解读】《咸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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