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6〕24号)精神,加快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创新驱动和绿色崛起战略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服务全市“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发展战略,推动优势资源和主导产业有机结合,逐步构建富有特色、相对完善的绿色产业体系,将幕阜山咸宁片区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为率先建成
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保护优先的原则。围绕“生态为先、以人为本、功能为要、文化为魂”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绿色崛起战略,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生态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企业市场主体,加快构建绿色产业发展体系。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发展新型业态,提升绿色产业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体制机制。
4.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产业合理布局与产业协调发展相结合,提高区域化、一体化服务能力,促进产业集聚,构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绿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0%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4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15%。文化旅游业产值达到150亿元,特色农业产值达到50亿元,清洁能源产值达到20亿元,绿色新型工业产值达160亿元。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鄂湘赣边贸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
二、坚持绿色发展
(四)创新绿色发展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村镇建设管控、工业项目管控、农业生产管控、资源开发管控、生态保护管控和文化保护管控等六个方面采取临时性严管严控措施,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创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和民众绿色发展意识培育等四大工程,开展水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整治两项治污行动。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标准体系,确定节能减排和低碳循环产业标准,建立绿色GDP统计核算体系,实施包含经济增长、资源消耗、环境质量和社会福利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环境利用补偿机制、循环经济推进机制、财政绿色投入约束机制,推动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从传统产业向绿色产业转移,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提升的双赢之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三、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五)建设六大绿色产业体系。依托资源优势,建设旅游文化、生态农业、清洁能源、新型工业、健康服务和边贸物流等产业为主体的六大绿色产业体系。以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主线为主轴,以通山县通羊镇至九宫山风景区和崇阳县铜钟乡至小山界两条支线为两翼,以崇阳县、通山县经济开发区为重要集聚区,以14个乡镇和一批特色小镇、新型农村社区为重要节点,构建“一轴两翼两区多点”产业发展格局。
四、突出绿色发展重点
(六)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制定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文物保护紫线,加快建设文化遗产传承工程、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程、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民俗文化抢救性保护工程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程。突出绿色生态、幕阜风情、地域文化特色,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民宿旅游,培育公共旅游品牌。
(七)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以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为导向,全面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围绕种植基地化、加工系列化、产品绿色化,重点打造集种植(养殖)、加工、休闲观光、电商于一体的深度融合产业。建设特色农产品种植区、特色农业资源保护区、传统优质农产品加工区和三产融合示范区。引导建设观赏性农田、瓜果园、苗木花卉展示区,打造融休闲集聚区、农业生产区、居住发展带、社区配套网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发展立体生态农业,推广农牧、林特、林药、林菌、农沼、健康养殖和种养观光融合的生态种植(养殖)循环模式。
(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序发展小水电,适时发展核电,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低碳化改造,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打造华中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九)发展绿色新型工业。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发展轻工业,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加快发展豆制品、肉禽制品、食用菌、林果、木本油料、茶叶、蜂产品、富硒产品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制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石材、建材、钒矿、机械电子产业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巩固和发展医纺轻工、塑料编织等轻工业。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探索打造集中药材种植养殖、中药制造、中药贸易流通、中医药技术研发、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于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全产业链条。
(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依托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为农村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等服务,加快健康养老服务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允许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设置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医保报销制度,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探索养老服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健康产业。
(十一)发展边贸物流产业。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加强商贸专业市场和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业态先进、配套完善的市场流通网络体系。
五、培育市场主体
(十二)鼓励企业创新,培育市场主体。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绿色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鼓励各类中小微绿色产业企业向“名优特新”方向发展。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育技术优势企业。按照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引进行业和企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六、夯实基础设施
(十三)加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中心,提高畜禽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建设农机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森林防火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林业信息化体系、林业保障性苗圃和良种基地、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国有林场及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配置和水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兴建“五小水利”工程,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十四)加强能源、交通、通讯设施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天然气管线建设,支持乡镇天然气开发利用,推动“气化乡镇”建设。加快电力设施建设,强化供电能力保障,提高用电质量及可靠性。加强交通路网建设。坚持主支结合、形成循环、完善配套、补齐短板,确保主要产业点和重要景区有二级以上公路连接。加强通讯设施建设。加快光纤“村村通”工程建设,实现光纤城镇到户、农村到村,行政村光纤覆盖率100%,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20M,家庭固定宽带普及率达到75%。
(十五)加强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按照配备图书室、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导室、多功能活动厅和文体广场等“三室一厅一场”的标准,建设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沿线建设旅游指示牌188块,旅游厕所19座,自驾车房车营地8个,游客中心13个。
七、完善配套政策
(十六)完善财政政策。按属地原则,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统筹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各行业相关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片区内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对引进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骨干企业以及能够填补产业链关键、缺失环节的重大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申请国家级、省级新兴产业创新基金和其他资金支持。
(十七)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片区各县以股份制方式吸收企业、社会各方面资金参股,设立开发专项基金,组建投资公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设立政府新兴产业基金和创业基金,试点PPP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精选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完善担保机制,积极对接担保公司为片区的建设贷款提供担保。
(十八)完善土地利用政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土地利用分区,明确分区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制定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按照严守耕地红线、科学调整结构、积极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八、健全保障机制
(十九)建立保障机制。成立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统筹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工作。片区各县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镇落实的三级联动机制,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二十)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围绕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绿色产业发展,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招商项目绿色通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由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指挥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重大项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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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