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构建全市开发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形成开放引领、创新驱动新优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重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三个创新”、“两个提升”。
“三个创新”:开放创新方面,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领域通过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拓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对外经济的活力;科技创新方面,开发区要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要鼓励开发区复制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将开发区打造成科技创新集聚区;制度创新方面,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通过优化机构职能、优化管理体制、优化激励机制,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等创新举措,营造更加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开发区要率先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为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有益经验。
“两个提升”:就是开发区充分发挥特殊经济区域优势,聚焦提升对外合作水平、聚焦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在吸引国内外高端产业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不断探索,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促进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对标对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围绕放活改革自主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水平、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人才保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大金融支持,降低用能成本,促进产城融合,为开发区创新提升、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统筹协调,集中资源力量,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有效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
序号 | 重点工作 | 责任单位 | 落实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领导 |
1 | 激发管理体制活力。鼓励和支持开发区推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实行管理机构与运营企业分离的制度,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专业运营企业负责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投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专业服务等工作。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在核定的机构总数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干部人事政策和发展需要,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探索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 市委组织部 | 1.支持全域选拔领导人员。开发区领导人员出缺时,在全市范围内综合分析,研判比选,择优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县(市、区)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充实到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班子。2.支持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支持咸宁高新区按程序从县(市、区)遴选、从市直单位调入一批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骨干力量。 | 长期坚持 | 乐建舜 |
市委编办 | 制定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明确在核定的内设机构总数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 | 长期坚持 | 王建 | ||
市人社局 |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号)精神,可以简化人才引进程序。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对内部岗位,可以实行竞聘上岗。3.支持开发区积极探索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对引进人才薪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指导开发区做好相关分配方式的政策制定工作。 | 长期坚持 | 刘 峰 | ||
2 | 创新开发建设和运营机制。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所辖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优,大力引进外来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区。允许国内外先进园区通过援建、托管、合管、股份合作等模式与市内开发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市商务局 | 1.在全市全面推行实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宣传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通过减少限制领域,改善营商环境,给予外商信心和预期。2.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展会、洽谈会相关平台积极开展我市高新区推介,宣传高新区对外开放发展黄金十条等优惠政策,吸引外来资本投资园区。 | 长期坚持 | 罗斌华 |
市住建局 | 全力支持高新区基础建设工作。 | 长期坚持 | 王煜 | ||
2 | 创新开发建设和运营机制。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所辖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优,大力引进外来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区。允许国内外先进园区通过援建、托管、合管、股份合作等模式与市内开发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0费用(免费赠送一套四枚公章)。实行个体线下办理“110”标准。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 | 长期坚持 | 黄勇 |
市地方金融 | 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将有上市意愿、符合上市条件的开发区建设主体纳入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培育,协助企业对接券商、会所、律所等中介辅导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咸政发〔2018〕12号)《咸宁市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咸上市发〔2018〕1号)给予政策支持。 | 持续跟进 | 李杰 | ||
3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照后减证”等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40个工作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不见面”审批。推进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最大程度下放。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先建后验”、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供地方式等改革。在全市开发区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鼓励开发区主动开展创新改革试点。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落实助企纾困支持政策,搭建企业诉求快速反馈平台,做好安商、稳商、扶商工作。 | 市政务服务和 |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宁市一网通办工作专班,加强专班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强政策、人员、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一网通办”的改革任务。2.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全面督办各窗口单位及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认真执行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次办好”和“网上办理”事项清单,统一印刷清单服务指南。3.加强考核督办。利用每月考核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进度情况,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中办理减时限的考核评价制度。4.推进综合窗口覆盖。促进各部门窗口进行职能整合,使每一个前台窗口都能受理承办本单位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对业务量较少的窗口单位,设置大综合窗口集中进驻。逐步推进跨部门整合业务,设置主题式综合窗口。 | 长期坚持 | 谢晓斌 |
3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照后减证”等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40个工作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不见面”审批。推进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最大程度下放。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先建后验”、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供地方式等改革。在全市开发区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鼓励开发区主动开展创新改革试点。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落实助企纾困支持政策,搭建企业诉求快速反馈平台,做好安商、稳商、扶商工作。 | 市发改委 | 1.成功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2.积极组建综合窗口实现“一事联办”。3.流程再造实现20个工作日获得施工许可。4.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已全面清理,“非禁即入”已落实。5.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目前已实施36证合一,正在探索36证+的高新区试点工作。优先实现企业开办“210”。将企业开办流程压缩至2个环节,并且利用电子证照共享和“远程认证”技术,将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同步审批,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银行开户采取线下窗口现场办和网上预约办进行,在现场或约定时间当场办结。并且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4枚印章。6.以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加速项目落地投产。7.以区域性统一评价提高行政审批效率。8.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长期坚持 | 万维民 |
市住建局 | 1.坚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清理“四个阶段”事项清单,完善工建审批系统流程事项,确保各阶段申请办理的可操作性,保障各类别项目承诺时限的兑现。2.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一窗通办”,做好各阶段“一件事一次办”申请的引导、分件、督办工作。3.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加大清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数量,进一步压缩申请时限。4.帮助指导高新区“先建后验”“零审批”制度的程序化、规范化。5.督促工建改革成员单位加快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等工作。 | 长期坚持 | 王煜 | ||
市商务局 | 1.加快推动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有效落实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三批改革试点经验成果,积极推动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按时完成。2.做好风险跟踪监测与应对,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重点跟踪受影响大的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3.用足用好国家及省级出台的各项稳外贸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增强出口信心。 | 持续推进 | 鲍亚琴 | ||
3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照后减证”等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40个工作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不见面”审批。推进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最大程度下放。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先建后验”、区域性统一评价、“标准地”供地方式等改革。在全市开发区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鼓励开发区主动开展创新改革试点。协调解决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调落实助企纾困支持政策,搭建企业诉求快速反馈平台,做好安商、稳商、扶商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1.将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项目规划审批、许可事项全部授权给分局办理,不出园区办结。 | 长期坚持 | 李长春 |
2.出台“标准地”出让改革方案,推行标准地出让项目用地、工程规划许可同步办结。 | 长期坚持 | 宋坚强 | |||
市市场监管局 | 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制定27条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压缩企业开办“210”模式;压缩行政许可时间至法定时限的30%;压缩食品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压缩降低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面积限制;压缩取消居(村)委会出具相关住所证明。审核权限下放,由“三级审批”改为“一审一核”;下放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连锁);下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备案;下放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登记权、监管权;委托下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市场监管领域50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不予行政处罚;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多报合一”。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执行有力;提升新领域主体登记服务力度;提升行政效能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全部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使用率;提升窗口首席代表办理即办件效能。 | 长期推进 | 黄勇 | ||
4 | 优化产业规划布局。认真落实“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研究制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引导开发区培育壮大比较优势明显、竞争力较强、产业链完整的主导产业,加快形成共生互补、分工协作、错位竞争的产业生态体系。 | 市发改委 | 积极落实重大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十四五”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园区进行调区扩区,优化产业布局。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经信局 | 1.积极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全链条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水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绿色工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夯实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扩大基础电子、光电、数字通信产业规模。3.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4.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5.实施“万企上云”工程。6.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着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7.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核心,对接武汉“芯屏端网”万亿工程。 | 长期坚持 | 刘会川 周 鸿 | ||
5 |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支持开发区传统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完善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加快工业云平台建设,提高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提升产业能级和供给水平,加速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 市发改委 | 支持企业申报技术改造、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专项,编制“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经信局 | 1.持续滚动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对总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进行滚动管理,要求各地根据企业技改情况,及时完善本地技改项目库;2.全面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融合化”为重点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3.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积极组织技改企业和开发区申报技改类项目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让咸宁更多好而优的项目享受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雨露;4.为用户侧硬件设备进行升级;5.主推“融合”宽带套餐资费;6.进行光纤升级改造,提高网速;7.积极谋划申报和建设5G重点项目;8.积极协调5G建设疑难站址;9.建立项目实施进展月报制度;10.加大现场调研督办力度。 | 长期坚持 | 刘会川 周 鸿 | ||
6 |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市场化为导向,对接国家及省产业规划,大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深化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高端装备、生物、新材料、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千亿规模企业,推动形成“领军企业+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级产业基地+产业基金”的集群发展模式。 | 市发改委 | 编制“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支持企业申报相关专项,争取国家及省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科技局 | 1.加强科技招商,充分利用科技政策、基础优势,吸引新兴产业落户咸宁,规划2平方公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2.加大对新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技术创新。3.鼓励新兴产业抱团取暖,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共享,联合技术创新。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经信局 | 1.壮大骨干企业,重点支持产业中的领军和龙头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积极培育隐形冠军示范企业;2.积极谋划申报和建设5G重点项目;3.建立工业互联网项目实施进展月报制度;4.加大现场调研督办力度;5.积极协调5G建设疑难站址;6.夯实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扩大基础电子、光电、数字通信产业规模;7.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8.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9.实施“万企上云”工程。 | 长期坚持 | 刘会川 周 鸿 | ||
7 | 推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大力推动“互联网+”、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以及线上消费、远程医疗、线上教育、无接触配送等“宅经济”“云生活”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推动开发区内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现代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统筹推进重点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重点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 | 市发改委 | 积极推荐我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牌纳入全省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积极争取服务业引导资金。 | 长期坚持 | 何永志 |
市商务局 | 积极向省厅申报供应链项目,2019年和2020年省厅以奖代补形式支持的供应链建成项目申报已完毕,若2021年及以后仍有相关项目申报机会,鼓励高新区企业参与此方面竞争性项目申报。 | 长期坚持 | 甘茂 | ||
市科技局 | 1.加大对新兴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加大科技创新对服务产业倾斜,落实创新、税收优惠政策。3.加强科技项目引导,支持服务产业技术升级、走高端发展的道路。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经信局 | 1.夯实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扩大基础电子、光电、数字通信产业规模;2.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3.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4.实施“万企上云”工程;5.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着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6.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核心,对接武汉“芯屏端网”万亿工程。 | 长期坚持 | 刘会川 周 鸿 | ||
8 | 加强绿色园区建设。加快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升级,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开发区环境质量监测,化工园区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支持入园企业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园区集中污水处理、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等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全市开发区污水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 市生态环境局 |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结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和规划环评管理要求,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等手段鼓励先进生产工艺、转型升级等项目落地,禁止建设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项目。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针对超标因子涉及的行业、工艺等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不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布局。2.严格污染物排放控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明确污染物减排目标。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将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要求列入市政府《各县市区项目建设环境效益评分细则》,督促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3.严格园区环境监督管理。督促园区管理部门制定区域环境监测计划,并提出化工园区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设施建设要求;指导各园区完善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套建设环境风险应急设施。 | 长期推进 | 王用文 |
市发改委 | 推动园区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项目申报绿色技术。 | 长期坚持 | 曾曦 | ||
市住建局 | 开展高新区排水管网详查,制定雨污分流改造方案,为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提供依据。 | 长期坚持 | 黄心伟 | ||
市应急局 | 开展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施专项检查,保证泄漏报警、自锁设施安全有效。 | 2025年底 | 雷跃 | ||
9 | 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支持开发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和龙头企业培育,开展平台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回归招商、校友招商,引进一批世界500强、行业领先和国内知名企业,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全程服务,在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工程建设、生产许可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跨国公司在开发区设立地区总部及区域性功能机构,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开发区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实现存量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清理不合理的政策规定,保障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 1.研究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措施,明确“一把手”工程工作要求,推进招商方式创新。2.成立产业招商专班,加强岗位培训和指导,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 | 长期坚持 | 董华军 |
10 | 提升对外贸易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全市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推动关税多元化担保,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应用。推进外贸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发区外贸基地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拉美等新兴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支持开发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进出口相关资质申领、退税、报关、信保等服务,降低企业成本。突出开发区对外开放导向,将外贸外资发展列入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促进开发区在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 市商务局 | 1.持续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做好主体培育、自营转化和破零攻坚工作。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定向培育、重点帮扶,着力做好开口不出口和异地出口企业的转化工作。不断培育出口主体,推动破零攻坚;2.大力拓展多元化市场,重点围绕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利用“百展行动”计划,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国际市场;3.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实体企业——咸宁卓贸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在咸宁高新区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市首家真正意义上的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正式亮相,将为我市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外贸综合服务,下一步,将在各县市区全面设点,及时为辖区内企业咨询、解答和解决业务过程中相关疑难问题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4.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 持续推进 | 鲍亚琴 |
11 | 提高国际合作水平。支持开发区优势产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引导通信、建材、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医药、农业等产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支持开发区参与中国-新加坡(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提升江海直达以及近洋航线服务水平。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项目库建设,加强与丝路基金、东盟基金、中非基金等的对接,争取将开发区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 市商务局 | 做好政策沟通工作。帮助有意向境外投资的企业深入研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与我市企业合作的投资机遇与营商风险,加快产业投资的布局步伐。 | 长期坚持 | 罗斌华 |
市交通运输局 | 1.积极推进嘉鱼港项目建设。一是积极谋划破除生态红线和保护区瓶颈,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整合港口资源,充分发挥咸宁核电重件码头集疏运功能。三是规范提升两个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标准;2.积极谋划赤壁港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陆水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进度,不断提升陆水河通航能力。二是加快推进赤壁港车埠港区节堤作业区综合码头工程建设进度。 | 长期坚持 积极推进 | 王永红 | ||
12 | 拓展对内开放空间。支持开发区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开展项目对接。支持开发区依法依规扩展面积范围,鼓励发展较好的开发区发挥产业、资本、人才、管理等优势,对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产业园区进行空间整合、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促进开发区扩容升级。扩大与外省市开发区和大企业的合作,联合创建产业园区,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 市发改委 | 支持开发区调区扩区,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鼓励开发区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相关产业,扩大与外省合作,联合创建产业园区。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科技局 | 积极推动咸宁高新区实现由生产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变,突出创新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在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优化产业园区用地布局,引导关联产业集中建设。 | 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完成 | 江振辉 | ||
13 |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试制生产,加快引进一批高端、高质、高新产业项目,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开发区科技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开发区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支持开发区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创新、科研机构绩效激励、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探索试验。鼓励各类资本在开发区投资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 市发改委 | 支持企业申报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对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创新型平台在项目申报中给予支持。支持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科技局 | 1.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面对主导产业龙头企业,以科技创新项目为引导,鼓励企业开展高端产品研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加速推进科技金融发展。不断壮大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规模,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科技型小微企业渡过难关。3.加大成果转化落地力度,拓展政产学研合作深度,提升区域产业创新能力。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经信局 | 1.在全面摸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的基础上,持续跟进,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助企打造高质量技术研发机构;2.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3.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4.实施“万企上云”工程。 | 长期坚持 | 周鸿 | ||
14 |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共享。支持开发区积极参与国家及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开发区统筹高校院所、领军企业、行业联盟等共建一批产业创新和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向开发区开放共享的各类创新平台、实验室提供奖补资金。 | 市发改委 | 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各类专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不断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科技局 | 1.摸排全市规上企业现有研发机构数量,制定咸宁市科技创新平台2020-2022推进计划,到2022年规上企业50%建立研发机构,5亿元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创新平台创建工作,力争实现30%以上的规上企业建有创新平台。2.做好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政策解读和培育工作,结合咸宁产业发展实际,在特色农业、智能机电、大健康、水上应急救援等方面谋划建设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同时在专业型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方面不断扩大培育面,形成以院带所、以所育中心的创新平台联动效应。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经信局 | 1.强化对接,用好用足中央省级科技类平台建设政策,激发科技型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2.联合市科技局,协同合作,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力度;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扎实推进“科技副总”活动。 | 长期坚持 | 刘会川 | ||
市教育局 | 加强产教深度融合。组织中职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走访活动,组织教师进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顶岗实践锻炼和轮训。今年全市中职学校调整和新增的专业都与企业签订了用工意向,全市中职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中有19个专业与咸宁本地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占专业设置总数的50%以上,推动了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 | 长期坚持 | 汪金月 | ||
15 |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开发区细化落实“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创业投资发展等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对开发区与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的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开发区内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持开发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示范。 | 市发改委 | 支持开发区“双创”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参与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创业创新大赛等创新项目资源对接活动,支持申报创新创业有关专项。 | 长期坚持 | 曾曦 |
市科技局 | 1.加强科技招商,充分利用科技政策、基础优势,吸引新兴产业落户咸宁,规划2平方公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2.加大对新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技术创新。3.鼓励新兴产业抱团取暖,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共享,联合技术创新。 | 长期坚持 | 黄宏光 | ||
市人社局 | 加强与市级两所高校、新产业技师学院等共建创业孵化基地,对被评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支持。按相关文件规定,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具体为:个人、合伙和小微企业分别可以申请不超过2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合伙予以全额贴息,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时限不超过2年,累计不超过3次;支持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人员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水电补贴、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2-20万元资金扶持、创业风险援助补贴等政策支持。 | 长期坚持 | 廖白龙 | ||
市税务局 | 1.加强宣传辅导。政策出台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电话、微信和上门走访方式,对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开展“一对一”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应享尽享”。2.开展监控提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免税所得”项进行监控,发现符合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的,辅导扣缴单位在发放之日的次月15日内履行备案手续。3.建立优惠政策落实台账。逐户登记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全面、动态掌握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贯彻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情况。 | 长期坚持 | 张伟 | ||
15 |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开发区细化落实“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创业投资发展等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对开发区与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的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开发区内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持开发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示范。 | 市市场监管局 | 1.下发了《关于弘扬“店小二”精神 开展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前台人员的受理基础业务培训,做到“一人通办、一口说清”;对后台人员审核许可业务的培训,做到“一表申请,一窗办结”。2.对市场主体检查一律“无事不扰”。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七种情形(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税收违法检查)外,对一家企业,最多一年只能检查一次,将各类联合检查、专项整治任务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轨道,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对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一律“无事不扰”。对所有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创业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50项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轻微违法且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3.在全市系统各级政务服务窗口、12315窗口和市场监管所办事厅全面开展政务服务提升行动,实现企业开办“210”。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0费用(免费赠送四枚公章)。实现线下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110”。政务导办一口说清、资料齐全一次办结、零费用。4.对我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开展“好差评”,活动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12315窗口和市场监管所办事厅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对我市各级政务服务窗口每个季度组织安排一次“季度评选”,对当前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比例抽查回访评比,对许可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以及现场核查是否有“吃、喝、拿、卡、要”现象等进行评价。在全市系统开展“最佳窗口”、“最差窗口”评选,切实找准破坏营商环境顽疾,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并将评选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纳入当年各县、市、区局目标责任制考核。 | 持续推进 | 黄勇 |
市财政局 | 支持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对高新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平台、技术创新载体进行奖励。 | 长期坚持 | 张丽华 | ||
15 |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开发区细化落实“双创”支撑平台建设、创业投资发展等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双创”升级版。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对开发区与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的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给予资金支持。开发区内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持开发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示范。 | 市人行 | 促进外贸基本稳定,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支付机构或银行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的(不含)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货物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外汇局依法对免于办理名录登记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实施监督检查。2.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改革政策,提高企业可借外债限额。 | 长期坚持 | 刘红云 |
16 | 加强人才保障。支持开发区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力争在某一领域实现人才聚集效应。开发区事业单位可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择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允许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用于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兼职。畅通海外科学家引进工作通道,设立“招才引智”公共服务窗口,建立人才专员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一卡通”办法,为急需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新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政策在开发区复制实施。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向开发区倾斜,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 | 市委组织部 | 1.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指导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开展开发区人才需求调研活动,编制“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2.市人社局联系寰球人才交流中心、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开发区人才需求目录,为开发区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3.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南鄂杯”全球高创赛、“院士专家咸宁行”、“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活动向各级开发区倾斜力度,引导人才智力向开发区集聚。 | 长期坚持 | 王江 |
市人社局 | 1.根据省人社厅《湖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人社发〔2015〕67号)精神,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促进创新创业、产学研融合。2.在国务院政府特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市政府津贴专家、市高层次人才、湖北省艰苦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等推荐选拔和培养中向开发区及其民营企业倾斜。3.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4.继续执行和进一步完善“人才绿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5.配合省人社厅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继续开展“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为开发区引进集聚人才。6.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咸宁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咸政办函〔2019〕71号)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7.支持技工院校与开发区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支持。8.加快推进咸宁市新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 长期坚持 | 刘 峰 | ||
16 | 加强人才保障。支持开发区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力争在某一领域实现人才聚集效应。开发区事业单位可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择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允许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用于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兼职。畅通海外科学家引进工作通道,设立“招才引智”公共服务窗口,建立人才专员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一卡通”办法,为急需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新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政策在开发区复制实施。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向开发区倾斜,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 | 市公安局 | 为急需人才提供户籍办理方面: 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条件。2016年8月5日,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6〕20号),落实“五个全面”放宽,实现进城落户“零门槛”,即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县城和其他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大学生落户条件,全面放开投资、经商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复员、转业军人落户条件。放开大学生落户门槛,凡45周岁以下持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生(含高职高专)来咸就业创业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甚至其他亲属都可以在城镇居住地落户。在咸无自住房屋的人员,可落户至公共集体户,并享受与常住户口同等权益。二是深化“互联网+户政”,网上线下一网通办。2019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在互联网端上线“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同步推出微信公众平台,全省公安户籍业务网上线下一网通办。2020年疫情期间,为避免群众出行风险,全市公安户籍业务窗口全面依托“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端及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业务受理及办理工作,网上受理,快递送达,群众在家即可办理户籍迁移业务。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便民利企举措。疫情期间在做好互联网办理业务的同时,为进一步便民利企,全市公安户籍窗口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治安管理便民利企15项措施》,为复工复产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发;群众所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以上措施的施行全面消除各类人群疫情期间办事办证的担忧。四是拟定《咸宁市人才和大学生落户工作实施细则》,为人才和大学生落户提供方法指引。 出入境及加快推进国家移民出入境政策在开发区复制实施方面:一是为外籍高层次紧缺人才办理签证、居留许可证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加急办证服务。二是积极推动国家移民局12条移民出入境政策在开发区复制实施,受理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永久居留申请。 | 长期坚持 | 陈世出 邵红艳 |
16 | 加强人才保障。支持开发区引进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力争在某一领域实现人才聚集效应。开发区事业单位可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择优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单位无相应空岗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允许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用于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员兼职。畅通海外科学家引进工作通道,设立“招才引智”公共服务窗口,建立人才专员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一卡通”办法,为急需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新创业投资等“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移民管理局12条移民出入境政策在开发区复制实施。各类专家及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向开发区倾斜,支持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职业技能人才。 | 市教育局 | 积极出台政策,为在咸宁市区内投资的内资或外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具体对象为经我市认定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上一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资额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经认定的我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在咸宁缴纳社保1年(含)以上,企业副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或集团公司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 长期坚持 | 李祖习 |
市医保局 | 设立工作专班与“招才引智”公共服务窗口对接,为“高、精、尖、缺”人才提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招才引智”公共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 | 长期坚持 | 余小红 | ||
17 | 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开发区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用地奖惩办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开发区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引导企业实施“零地技改”,加快转型升级,原出让或划拨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严禁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 |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提供政策依据。 | 长期坚持 | 宋坚强 |
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分解开发区年度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对完成处置任务的,奖励一定计划指标,未完成任务的,扣减计划指标直至用地停批。 | 长期坚持 | 宋坚强 | |||
督导开发区清理处置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建设多层厂房,零地技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长期坚持 | 宋坚强 | |||
从规划条件下达、供地手续办理等方面,控制开发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比例,严控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保障工业用地需求,确保项目落地。 | 长期坚持 | 宋坚强 | |||
18 | 加大金融支持。拓宽开发区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开发区银企对接、银保对接等信息交流机制,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贷款、银税互动等新型融资模式。深入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扶持开发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开发区企业申报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推动更多入园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区域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在开发区集聚,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金融园区发展模式。加大对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等防疫重点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促进企业降本减负,加快发展。 | 市地方金融 | 严格督办各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各项金融惠企政策,定期通报金融“早春行”项目履约情况、各银行贷存比情况,切实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 长期坚持 | 石书林 |
加大对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等防疫重点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 | 长期坚持 | 石书林 | |||
积极推进全市网上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 长期坚持 | 石书林 | |||
将有上市意愿、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进行培育,积极申报“金种子”“科技板种子”“创业板种子”“银种子”企业,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 长期坚持 | 石书林 | |||
市人行 | 1.推动“金融服务早春行”、“金融特别行”等融资对接平台向开发区企业倾斜,争取更多开发区企业纳入银企对接名单;通过咸宁市“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机制,争取开发区更多企业进入省级、市级重点企业名单,协调银行分片包保,优化金融服务,提升企业融资能力;积极运用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向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开发区存量企业贷款定价基准向LPR转换,降低企业贷款成本。2.配合推进咸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使分散在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高质量融合,加快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认定签约纳入,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银税互动等新融资模式打通信息利用瓶颈。3.积极向上争取抗疫专项再贷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在额度上更多向咸宁倾斜,为纳入名单的开发区抗疫保供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性低成本信贷资金。 | 长期坚持 | 王震宇 | ||
18 | 加大金融支持。拓宽开发区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开发区银企对接、银保对接等信息交流机制,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贷款、银税互动等新型融资模式。深入实施“百万千亿金惠工程”,扶持开发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开发区企业申报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计划,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推动更多入园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区域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在开发区集聚,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金融园区发展模式。加大对医用防护物资、诊疗检测等防疫重点企业的财政金融支持,促进企业降本减负,加快发展。 | 咸宁银保监 分局 | 1.按月监测、按季通报辖内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对贷款利率持续监测,对利率不降反升的机构重点约谈、采取监管措施督促整改落实。近年来,全市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持续下降。2.督导银行保险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开展金融支持复工复产自查督查工作,成立了自查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落实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并做好跟踪督导。3.联合市税务局推进“银税互动”工作。按月对各银行机构银税互动情况进行监测,配合市税务局统计咸宁市银税互动相关报表,与市税务局商议召开推进会,进一步深化银行和税务部门合作,拓展辖内“银税互动”产品覆盖面。 | 长期坚持 | 吴珍 |
19 | 降低用能成本。优化电力交易环境和电力市场结构,丰富交易品种,支持开发区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开发区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大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力度,切实降低开发区用气成本。 | 市发改委 | 降低用能成本。优化电力交易环境和电力市场结构,丰富交易品种,支持开发区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 长期坚持 | 苏卫东 |
20 | 促进产城融合。将开发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快绿色园区、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开发区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集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于一体,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开发区。 | 市住建局 | 1.在城市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中,将开发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2.对开发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针对开发区基础设施短板,在城市道路、医疗资源、体育设施等方面谋划相应补短板项目,纳入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进行建设,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 2021年底 | 黄心伟 余仁强 |
市教育局 | 支持开发区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已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商住开发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开发区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 长期坚持 | 魏祖健 | ||
市卫健委 | 编制《咸宁市医疗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卫生设施规划纳入,重点推进。 | 长期坚持 | 章烈开 | ||
20 | 促进产城融合。将开发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加快绿色园区、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开发区完善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集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于一体,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开发区。 | 市文旅局 | 支持开发区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开发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开发区内景区、景点的旅游交通导引;推动开发区内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融合。 | 2021年底 | 郑丽年 |
市体育事业 发展中心 | 1.为市民健身提供丰富的市内健身场地,积极推进全民健身馆项目,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含篮球场、羽毛球场、体测中心、重竞技类项目室内运动场地。2.利用现有城区空置、闲置空地,建设或改造升级场地的运动功能,收集储备一批高新区内适合建设小微运动场地的空置闲置地,作为小微运动场地建设地址。3.积极推进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按照上级资助建设为主、地方配套建设为辅的方式建设,并争取上级部门对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进行奖励配套,落实乡镇街道(社区)运动健身中心项目。 | 2021年 | 周方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