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8-02125
  • 文  号:咸政发〔2018〕16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失效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发文日期:2018年10月12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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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201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市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鄂发〔2018〕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鄂政发〔2018〕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7号)精神,正确把握“五个关系”,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现将《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十大战略性举措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成立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由常务副市长何开文同志任指挥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十大战略性举措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成立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十大战略性举措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重大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市人民政府将不定期对十大战略性举措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市发改委要及时掌握十大战略性举措相关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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