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发〔201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咸宁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6日
咸宁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城区人居环境,加快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指导意见》(咸政发〔2016〕1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提高城区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着力解决中心城区环境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区环境面貌大改观、公民文明素质大提升。
二、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五化十治”为主要内容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五化”指洁化、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十治”指道路拥堵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广告杂乱治理、空间环境治理、沿街为市治理、绿化缺失治理、扬尘噪音治理、“四边”区域治理、亮化破损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全域覆盖,完成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任务,实现城区面貌明显改善、公共环境洁净优美、城市品位大幅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达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生态良好、社会文明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拥堵治理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对人流密集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加快人行道标准化停车泊位的建设步伐,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引导车主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识、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和路牌、路标、旅游标牌等指示标志;依法查处车辆乱行、乱停、乱放、乱靠等道路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有效整合停车资源,努力缓解停车矛盾;加强道路动态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造公交站点,治理公交堵点,严厉打击“黑的”“摩的”“麻木”等非法营运行为;优化路口信号灯和渠化交通;加强道路交通中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三超”整治;修复城区道路;做好中心城区交通隔栏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做好城区桥梁管理和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咸宁高新区)
(二)环境卫生治理
坚持共治共管,推动市级领导包街、部门牵头管街和社区包保责任制有效落实,积极开展“万人洁城”活动,对城市出入口、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公园广场、河(湖)水面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大清运、大清洗活动,彻底清除市区暴露垃圾,全方位消除卫生死角。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杂草、落叶,强化宣传教育和反面典型曝光,改变市民传统生活陋习,发挥市民自治作用。加快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已纳入市场化区域的监督考核,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实现中心城区全域长效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即无果皮纸屑、无烟蒂、无积存污水、无人畜粪便、无碎石浮土、无漏扫现象,下水口净、街道树穴净、路口及道牙沿石净、墙根净、果皮箱体净、垃圾池(点)周边净。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市进出城通道等环境卫生薄弱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治力度,规范公厕管理,依法取缔或规范各类废品收购站(点、场),消除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咸宁高新区)
(三)广告杂乱治理
规范城区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抓好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沿线、温泉中心花坛片区和银泉大道、文笔大道创建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治理。按照拆除减量与空间优化相结合、整治破旧与提档升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序化、美化、亮化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做到设施无违章、安全无隐患、画面无破损、内容真实合法。合理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广告橱窗,引导广告规范发布,引进市场化机制,及时整治、清理、消除乱写乱画乱贴乱发等城市“小广告”。(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咸宁日报社、咸宁高新区)
(四)空间环境治理
加强主干道沿线立面整治和景观设计,与城市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重点做好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沿线、温泉中心花坛片区和银泉大道、文笔大道立面改造。对城区主要街道临街面、道路两侧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进行清理和集中整治,拆除一切违法搭建和有碍观瞻的构筑物。统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做好各类设施设备线路的清洁、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新广局、咸宁日报社、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咸宁高新区)
(五)沿街为市治理
规范城区摊位摆设,重点治理乱设乱摆、出店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设置流动摊点经营场地,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城区环境卫生的影响。加强对商场、市场、个体门店、餐饮夜市、临时摊点的管理,督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严禁乱泼污水、乱倒乱堆垃圾及向下水道倾倒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配齐垃圾、泔水收集设施,按照规定收集、运送和处理餐厨废弃物。(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咸宁高新区)
(六)绿化缺失治理
坚持建管并重,加大对绿化残缺路的改造,提升城区绿化建设质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加强城区绿地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最大程度消除黄土裸露、设施缺损、植物退化等现象,提升现有绿地的景观性,保证公园绿地的完整性和景观效果。加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管理,及时做好缺株死株的补栽工作。深入实施中心城区绿化、美化、彩化工程,完成进出城通道两侧、公园、景点、游客集散中心、联通山体彩化工程。(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咸宁高新区)
(七)扬尘噪音治理
坚持严管重罚,做好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加强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严控渣土扬尘污染。城区主要街道做好洒水降尘;建筑工地进行扬尘噪音治理,对不符合扬尘及噪声管理要求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要作硬化处理,车辆驶出工地必须进行冲洗;做好渣土管理工作,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污染路面;整治临街或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修理汽车、摩托车、喷漆等作业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加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及时纠正沿街商铺、小五金加工等噪音扰民问题。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对城区内所有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和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继续做好限鞭工作,依法查处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咸宁高新区)
(八)“四边”区域治理
加强国省道边、淦河边、潜山边、校园周边等“四边”区域治理,全面整治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景观带和风景线。国省道边区域治理以国省道公路、铁路以及高速路口沿线垃圾清理、种植绿化、违法建筑清理为重点;淦河边区域治理以淦河河道治污、保洁工作为重点,确保河岸清洁、河水清澈;潜山边区域治理重点做好潜山周边生态环境治理与景观修复工作;校园周边区域治理以湖北科技学院、鄂南高中、市实验小学等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治理小摊小贩、宣传小广告、乱拉横幅等现象。(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
(九)亮化破损治理
完善城区路灯照明设施。做好城区重要街道的路灯、景观灯的检查、维修,提升商场、机关、学校和标志性建筑物等亮化效果。重点打造“两山一河”、温泉中心花坛片区等重点项目亮化景观,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深度擦亮香城泉都,打造“小精灵”品质城市,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认同感和荣誉感。解决背街小巷夜间照明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发集团、市供电公司、市路灯局、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
(十)违法建设治理
完善控违拆违网络,优化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和执法流程,依法从严、从快拆除影响市容市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设。(责任单位:咸安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咸宁高新区)
四、实施步骤
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开始实施。共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
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印发整治通告,开展舆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12月)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典型引路、分类处置,集中力量,联合执法,有效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月以后)
对未完成的整治任务开展扫尾工作,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成立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实市级领导包街、部门牵头管街和社区包保责任制,强化创建督办职责,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各责任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和配合,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综合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总结经验,发现推广典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引导市民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市民自治。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常态化、效果持续化。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城管委办公室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随机抽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咸宁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附件
咸宁市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分工表
责任单位 | 任务内容 | 整治要求及标准 |
咸安区政府 | 严厉打击“黑的”、“摩的”、“麻木”等非法营运行为 | 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主要整治黑的”、“摩的”、“麻木”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行为。在城区主要交通节点设立检查站,对收缴的部分非法车辆进行切割处理。 |
背街小巷和城中村治理 | 抓好背街小巷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及污水、道路坑洼治理,做到无卫生死角和牛皮癣,无暴露垃圾。 | |
城郊结合部、周边乡镇以及居民社区、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 抓好城郊结合部、周边乡镇清扫保洁,组织居民经常开展清洁大扫除活动(每半月开展一次),确保无“六乱”现象。 | |
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沿线立面改造 | 抓好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贺胜桥镇片区、浮山办事处街道和咸宝路片区立面整体改造升级工作。 | |
整治违法建设行为 | 依法从严、从快拆除影响市容环境、危害公共安全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设。 | |
协助做好主次干道的公共场所 综合整治 | 协助整治主街道临街面、道路两侧乱搭乱建行为;抓好所属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协助抓好温泉中心花坛片区和银泉大道、文笔大道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的整治工作。 | |
抓好数字城管推进工作 | 抓好咸安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支持社区网格员兼任数字城管信息员,并做好信息的报送及所属事项的处置。 | |
咸宁高新区 | 高新区内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和 综合整治 | 卫生整洁、道路平整,无卫生死角和牛皮癣,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行为;工地文明施工。 |
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沿线立面改造 | 抓好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107国道、横沟桥镇片区立面整体改造升级工作。 | |
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 抓好建成区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 |
做好数字城管推进工作 | 抓好高新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并做好所属事项的处置。 | |
市委宣传部 |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报道 |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
市直机关工委 | 开展“万人洁城”活动 | 组织机关干部持续开展好“万人洁城”活动。 |
市民宗局 | 少数民族相关人员管理 | 包保处理涉疆涉藏少数民族人员随意摆摊设点、露宿街头等问题。 |
市民政局 | 路牌、地名牌管理 | 完善和规范路牌、地名牌,标识设置规范,方便识别。 |
特殊人群救助管理 | 负责对城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等进行救助、救治和遣返工作。 | |
市财政局 |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和专项奖励资金 | 列支城乡综合整治工作经费,设立专项奖励资金,保障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
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 道路交通标识和设施管理 | 主次干道交通路口的交通标牌、标识和标线设置规范、清晰;交通信号灯设置科学、无故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点要施划标线,车辆定点停放,摆放整齐。 |
车辆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查处 | 查处机动车乱行、乱停、乱放、乱靠等道路违章、违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人车争道、人车混流、车辆闯红灯、乱调头、越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章行为;整治公交车、出租车随意上下客,客运车辆串线营运等违章行为;整治板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占道、跨道行驶和停放无序现象;整治机动车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公共场所违规停靠停放行为,查处“黑的”、“摩的”、“麻木”非法营运行为。 | |
交通秩序管理 | 对主要道路路口的交通秩序进行疏导管理,规范市民交通行为,有效治理交通拥堵;完成中心城区交通隔栏规划编制。 | |
市住建委 | 优化各路口渠化交通 | 完善各路口的交通渠化功能。 |
黑臭水体治理 | 加强河道、池塘、湿地等治污工作,确保河塘清洁,水质清澈。 | |
城市彩化项目 | 实施桂乡大道入口、桂乡互通、双泉广场、昱园山体、曦园山体、政务服务中心山体、联通山体彩化工程。 | |
园林绿化维护管理 | 加强城市主要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场所、城市窗口地区、城乡结合部等的管养工作,最大程度消除黄土裸露、设施缺损、植物退化等现象,提升现有绿地的景观性,保证现状公园绿地的完整性和景观效果。 | |
建筑工地和施工管理 |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噪音治理;整治作业不围挡、进出口不硬化、冲洗设施不到位不启用等现象。 | |
公园广场管理 | 负责淦河游憩带的卫生管理和所属公厕的维护管理、卫生保洁;加强人民广场、嫦娥广场和十六潭公园等的管理工作,做好卫生保洁,抓好设施维护和园区流动商贩的管理工作;做好青龙山公园的交接和管理维护工作。 | |
中心花坛、银泉大道等改造升级项目 | 抓好温泉中心花坛片区和银泉大道、文笔大道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的项目改造升级工作。 | |
市交通运输局 | 城区客运车辆营运秩序管理 | 整治司乘人员乱丢乱扔行为,打击“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 |
公交站台管理 | 做好公交站台站牌的日常清洗维护管理工作,做到无污渍癣斑、无锈蚀损坏。 | |
“三超”治理 | 加强道路交通中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三超”整治工作。 | |
国省过境道路管理 | 对过境国(省)道坑凹破损的路面进行修补恢复。 | |
国省过境道路两侧绿化 | 过境国(省)道路两侧行道树完整,无缺株死株。 | |
市水务局 | 河道治理 | 以淦河河道治污、保洁工作为重点,确保河岸清洁、河水清澈。 |
市城管执法局 | 环境卫生 | 做好城区出入口、主要街道的清扫、清洗、保洁和全城区垃圾清运,增加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频率,还原主次干道道路本色。 |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 | 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无破损、缺字、乱设移动灯箱广告、乱挂经营性条横幅现象;门店招牌无一店多牌或设置零乱、破损、缺字。 | |
乱搭乱建、乱涂乱画整治 | 集中整治乱搭乱建行为,对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清理,拆除一切违法建设和有碍观瞻的构筑物;引进市场化机制,及时整治、清理、消除乱写乱画乱贴乱发等城市“小广告”。 | |
渣土运输管理 | 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和污染路面。 | |
市政设施检修 | 做好市政设施、排水管道排查和检修,确保人行道路沿石、地面火烧板完好,落水窗、落水井、水箅无破损、无堵塞。 | |
公厕管理 | 加强公厕管理,确保配套设施完善,指示牌标识规范,有专人负责保洁。 | |
城市桥梁 | 做好城市桥梁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 |
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管理 | 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和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行为;有效整合停车资源,努力缓解停车矛盾。 | |
创建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 做好银泉大道、文笔大道及中心花坛片区等主要街道、重要节点的立面整治、亮化整治和广告杂乱整治工作。 | |
推进数字城管工作 | 抓好市级平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 | |
市城乡规划局 | 户外广告规划 | 城市规划区域内户外广告规划编制和规划行政许可。 |
市林业局 | 潜山森林公园养护 | 无一处裸露杂土;无杂物、垃圾。 |
市工商局 | 坐商归店,行商归点 | 以取缔马路市场为重点,配合做好城区市场秩序、出店经营、市场容貌等管理工作。 |
户外广告登记 | 负责户外广告经营者资质、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和监督管理。 | |
市旅游委 | 旅游标志标牌 | 完善和规范旅游标志标牌。 |
市卫计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 做好城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 |
市食药监局 | 饮食业卫生 | 做好城区早点、夜市、酒店餐饮和药店的卫生整治工作。 |
市教育局 |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 校园周边整洁有序、管理规范。 |
市商务局 | 集贸市场综合整治 | 集贸市场整洁有序、管理规范。 |
市残联 | 残疾人管理 | 负责包保处理盲人、残疾人随意摆摊设点经营、算命、测字、占卦等问题。 |
市文新广局 | 设备管理 | 做好沿街所属广电的电杆、交接箱等设施的维护管理,清除乱写乱画乱贴等污渍癣斑,刷新补漆除锈,整理加固所属线路,消除安全隐患。 |
宣传报道 | 积极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道治理成效,曝光存在的问题,引导市民群众养成卫生文明习惯。 | |
市环保局 | 污染防治 | 负责城区噪声污染防治;整治临街或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修理汽车、摩托车、喷漆等作业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加强淦河两岸污水排放的监管工作。 |
市国土资源局 |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 重点做好废弃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景观修复工作。 |
咸宁日报社 | 阅报栏管理 | 做好沿街阅报栏的维护管理,及时清除污迹、更新破旧广告画面,整治广告内容。 |
宣传报道 | 积极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道治理成效,曝光存在的问题,引导市民群众养成卫生文明习惯。 | |
市电信、移动、 联通公司 | 管(杆)线网整治 | 做好所属电杆、电厢、机(交接)站、电话亭等设施的维护管理,清除乱写乱画乱贴等污渍癣斑,刷新补漆除锈,整理加固所属杆线,消除安全隐患和线路杂乱现象。 |
市供电公司 (市路灯局) | 管线整治 | 在城区全面开展电力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
路灯管理 | 做好各街道路灯灯罩、灯杆及其附属设施和公共景观亮化设施的检查维护;进行一次集中擦洗清理,对有掉漆、划痕的进行补漆刷新,更换损坏灯罩、不亮灯泡。 | |
城区路灯照明项目建设 | 完成城区渠化路口照明工程、贺胜路照明工程、淦河公园景观照明更新工程和重点延伸道路照明电源点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解决背街小巷照明问题。 | |
市城发集团 | “两山一河”景观亮化工程 | 打造“两山一河”景观亮化工程等重点项目,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
停车场建设 | 加快温泉中心花坛综合停车场建设,有效整合停车资源。 |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部门牵头管街和社区包保责任制 | 按照所管街的责任分工,检查督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尤其是沿街单位亮化、庭院绿化的落实,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