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发〔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咸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周冬青同志咸宁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授予“一种芳纶纤维云母纸制造装置及其制造方法”等5项成果咸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陶瓷基/NAO复合摩擦材料”等10项成果咸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剑麻纤维增强沥青混凝土路用性能试验研究”等23项成果咸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三、授予“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咸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鄂南强市和创新型咸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届咸宁市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目录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