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713
  • 文  号:咸政发〔2015〕17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30日
  •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14日
  • 名  称: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6.2”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6.2”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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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发〔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6月2日,一场历史罕见的暴雨侵袭咸宁,全市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局部地区出现特大暴雨,27个站点雨量达100毫米以上,赤壁市石人泉水库雨量达243.2毫米,崇阳桂花泉雨量达239.3毫米。一时间河流、水库告急,内涝成灾,山体滑坡,房屋塌陷,交通阻断,大量群众被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灾情发生后,武警咸宁市支队、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坚决听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敏锐感知、勇于担当,快速反应、全警上阵。全体参战官兵按照“严密组织、救人为要、确保安全”的总要求,闻汛而动,第一时间赶赴洪灾现场,第一时间展开搜救行动,第一时间运送救灾物资,连续奋战42小时,先后出动警力603人次、车辆123辆次、舟艇146艘次,安全营救遇险群众2380人,运送饮用水98吨,用实际行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展现了消防官兵应急处突、攻坚克难、英勇善战、不怕牺牲的实战能力,树立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市委代理书记李建明、市长丁小强评价指出,咸宁市武警、消防官兵雷厉风行、快速反应、敢打硬仗、救民于水火;广大人民群众称赞咸宁市武警、消防官兵为敢打必胜的“抗洪铁军”。央视新闻联播、综合频道、新闻频道、中文国际频道多频次报道了咸宁市武警、消防官兵抗洪抢险的英勇事迹,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给予腾华等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武警咸宁市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等2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杨易林等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名单附后)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是“6.2”抗洪抢险工作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全市武警、消防官兵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使命的优秀品质。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服务咸宁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武警、消防官兵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咸宁市“6.2”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附件:

  咸宁市“6.2”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记“集体二等功”(1个)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记“集体三等功”(2个)

  武警咸宁市支队一大队一中队

  武警咸宁市支队二大队崇阳县中队

  二、先进个人

  (一)个人二等功(4人)

  腾  华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冯卫平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

  刘  略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赤壁大队大队长

  汪  琪 武警咸宁市支队政治处组织股股长

  (二)个人三等功(8人)

  杨易林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办公室秘书

  孙  龙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纪保督查科科长

  王  臻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勤中队政治指导员

  赖后江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助理

  王少平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赤壁中队政治指导员

  崔宝蕾 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崇阳中队中队长助理

  陈吉华 武警咸宁市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班长

  叶正成 武警咸宁市支队二大队崇阳县中队战士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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