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发〔2015〕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高新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1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我市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良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单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单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
1 | Ⅱ-6 | 崇阳《洪下脚盆鼓》 | 崇阳县 |
2 | Ⅳ-4 | 崇阳花鼓戏《打锣腔》 | 崇阳县 |
3 | Ⅶ-2 | 《通山刺绣》 | 通山县 |
4 | Ⅶ-3 | 《通山剪纸》 | 通山县 |
5 | Ⅶ-4 | 《通山竹雕》 | 通山县 |
6 | Ⅶ-5 | 《咸安竹雕》 | 咸安区 |
7 | Ⅷ-4 | 《羊山纸》制作技艺 | 通山县 |
8 | Ⅷ-5 | 《杨芳林瑶山红茶》制作技艺 | 通山县 |
9 | Ⅷ-6 | 《簰洲鱼圆子》 | 嘉鱼县 |
10 | Ⅸ-3 | 《旗黄膏》制作技艺 | 通山县 |
11 | Ⅹ-3 | 通城《赛锣赛亮》 | 通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