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4-00370
  • 文  号:咸政发〔2014〕8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6日
  • 发文日期:2014年04月03日
  • 名  称: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红旗单位的通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红旗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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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20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咸安区人民政府等12家单位“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称号;授予咸宁市海事局等6家单位“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日

  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名单

  咸安区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咸宁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咸宁市水务局

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名单

(共6家 排名不分先后)

  咸宁市海事局

  咸宁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崇阳县水利局

  通山县水利局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通城县供电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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