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发〔2014〕6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近年来,咸宁市公安消防部队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深入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保稳定,谋打赢,争一流”为目标,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深化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建设,先后建成1个市域主战专业队,6个县域尖刀组攻坚力量,创建3个星级铁军中队,先后开展商场市场、化危场所、超长隧道、高速公路、抗洪抢险等跨区域演练,全面提升部队整体作战能力。出色完成了抗洪抢险、抗雪救灾和党的十八大、国际温泉旅游节等重大救援和保卫任务,成功处置了“10.8”崇阳天城龙背沙厂沙堆塌陷、“10.13”京港澳高速公路烟花爆竹货车侧翻、“10.31”赤壁陆水湖三峡实验坝水文站机井坍塌等各类灾害事故,树立了鄂南消防铁军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2011年“6.10”、“6.14”抗洪抢险中,支队迅速启动《咸宁消防部队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9支突击队,由支队主官带队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救援。全市消防部队累计出动官兵1326人次,出动各类车辆148台次,出动舟艇216艘次,营救被困群众576人,疏散转移百姓3100余人,跨县送水832吨,用实际行动证明了红门子弟的赤胆忠诚。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崇阳县沙坪镇码头小学209名被洪水围困学生已安全脱险》的报告上批示:“向参与营救学生的消防同志们表示感谢”。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净化。以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温泉旅游节安保”、“党的十八大安保”、“平安一号”、“平安二号”、“平安三号”等专项战役行动为推手,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三年来,全市共排查各类单位57542家次,发现火灾隐患610316处,整改火灾隐患590206处,行政处罚2725次,“三停”1192家,临时查封2270家,拘留364人。三年间,接警出动2950起,出动车辆 4772 辆次,出动警力 28833 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710 人,疏散被困人员 6250 人,抢救财产价值 7959.66万元,连续19年未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
应急救援建设成绩卓著。紧紧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工作这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推动政府出台政策、加大投入,组建市县二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市级应急力量拉动实战演练,在应急力量、指挥平台、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高标准建成赤壁市应急救援中心,探索推行“轮值执勤”的赤壁模式,建立“统一领导、整合优化、轮值轮训、集中接处、标准运行”的应急救援机制。经过1年多的努力,2011年7月11日,公安部在咸宁召开全国基层应急救援现场会,国务院应急办,公安部,公安部消防局、财政部国防司、民政部救灾司,湖北省政府及省应急委成员单位领导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分管副厅(局)长,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参谋长参加会议,我市基层应急救援工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刘金国副部长高度赞扬:“现场会举行的综合演习贴近实战、惊心动魄、部门联动、协同高效、指挥有力,非常逼真,非常震撼,在我经历的演练现场中是最好的,充分展现了湖北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丰硕成果。”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7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希望咸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英勇善战,最大限度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永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市政府号召全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向咸宁公安消防支队学习,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