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 星期日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3-00400
  • 文  号:咸政发〔2013〕6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银行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1日
  • 发文日期:2013年02月17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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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2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授予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咸宁银监分局、省农信社咸宁办事处、工商银行咸宁分行、中国银行咸宁分行、农业银行咸宁分行、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农发行咸宁分行、交通银行咸宁分行、建设银行咸宁分行“201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二、授予邮储银行咸宁分行、咸安武农商村镇银行、民生银行咸宁支行、武汉农商行咸宁分行、国开行湖北省分行客户四处、咸宁市保险协会、人保财险咸宁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咸宁分公司、长江证券咸宁营业部“2012年度金融机构支持咸宁经济发展贡献奖”。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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