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1-00305
  • 文  号:咸政发〔2011〕18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17日
  • 发文日期:2011年04月08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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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2011〕18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
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单位为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崇阳县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咸安区人民政府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咸宁市民政局
  二、授予下列同志为2010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廖华卿       市扶贫办副主任
  陈建平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朱从钦       嘉鱼县政府副县长
  施晓芳(女) 赤壁市政府副市长
  吴自强       通城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姜崇俊       崇阳县政府副县长
  刘 莉(女)  市住建委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科科长
  吴伟生       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屈卫民       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罗  映       市财政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向红梅(女) 市民政局救灾科副科长
  欧阳章华     咸安区住房保障办干部
  施惠兰(女) 咸安区住房保障办干部
  刘  勇       嘉鱼县房地产管理局干部
  但华山       赤壁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郑彩霞(女) 通城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艾德良       崇阳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陈建林       通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全亚梅(女) 通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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