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 星期四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1-00269
  • 文  号:咸政发〔 2011 〕 7 号
  • 发文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7日
  • 发文日期:2011年02月19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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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发〔 2011 7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0 年度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2010 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再鼓干劲,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赤壁市政府等单位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认真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推进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0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优胜单位名单


 


 


 


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10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


嘉鱼县人民政府


崇阳县人民政府


2010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咸安区人民政府


通城县人民政府


通山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表彰   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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