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统计部门反馈发布的数据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项目建设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咸办发电〔2020〕23号)要求,现将2020年上半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和项目建设综合考核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全市分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2.2020年上半年全市项目建设考核评分汇总表
3.2020年上半年储备项目考核评分表
4.2020年上半年在建项目考核评分表
5.2020年上半年工业投产项目考核评分表一、二
6.2020年上半年入规入限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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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