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20〕22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1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远鹤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谭海华 副市长
副 组 长: 吴 刚 副市长
肖天树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 勇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朱从钦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吴传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道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兴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扶贫办主任
何炳南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乐建舜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胜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黎正刚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红卫 市民政局局长
朱细权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毛秀君 市人社局局长
李 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熊 峰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
葛 军 市住建局局长
金 山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中英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 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用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炳贵 市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志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大振、王永福、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朝裕、市人社局副局长廖白龙、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亚明、市水产局局长陈胜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积极参与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把长江“禁渔令”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担任现职务的,接替人员自动调整为领导小组成员,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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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