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脱贫攻坚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谭海华 副市长
副组长:顾兴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扶贫办主任
胡 敏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队长
夏金平 市统计局局长
张志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
杨志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维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继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魏祖健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宋长松 市经信局副局长
叶 毅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国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鄢剑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孙金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喻 彬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徐家宏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调研员
徐晓阳 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章烈开 市卫健委副主任
王震宇 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邹圣安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副队长
熊新元 市医保局副局长
李强海 市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饶 虹 市残联副理事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承担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副队长邹圣安和市政府扶贫办副主任李强海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三)通城县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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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