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9〕82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5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咸宁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点任务和重要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何开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熊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道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重点投资项目办主任
毛秀君 市人社局局长
黎正刚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葛 军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白柏呈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绍华 市信访局副局长
万维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炳南 市法院副院长
陈金保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水清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丽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国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汪曙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阮仕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应武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黄大振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柯传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 鸿 市经信局副局长
甘老久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阚远全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合华 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
杨 洪 市国资委副主任
魏 鸥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黄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晓斌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志伟 市总工会副主席
皇 震 市人行副行长
操文卿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永彰 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
肖万华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毛秀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国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肖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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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