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咸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政府扶贫办9个部门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由接任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地方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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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复兴 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建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礼高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汪金月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永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 鸿 市经信局副局长
毛湘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峰 市人社局总会计师
郭金城 原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熊改良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雄伟 市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张 伟 市税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