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淦河水质,根据市政府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单位责任分工和市、区管理权限,制定了《2019年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全面治理。认真落实长江大保护和河湖长制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实行部门齐抓共治、市区两级联动,深入扎实开展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全面治理农业面源、工业废水、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水土流失等污染淦河现象,推动淦河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进一步修复,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不断提高。
二、市区一体,齐抓共管。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要实行市区一体化管理、市区两级共同负责,市级除加强指导、协调、督办外,对于咸安区负责的有关项目,将在项目申报、资金、政策上给予支持。淦河流域整治项目多、资金缺口大,市区两级要进一步整合资金、统筹安排、统一调配。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咸安区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必要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专家前来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克服技术难题。
三、定期巡河,加强督办。由淦河河长联系部门做好河湖长巡查的组织联络、服务保障和委托巡河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巡河,并上报问题清单,跟踪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咸安区健全淦河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日常巡查保洁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治理工作,每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
四、因地制宜,科学治理。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系统性、专业性强,各相关单位要与有关专家团队长期保持战略合作关系,持续探索水质污染类型及原因,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出详细的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方案,确保淦河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实现淦河流域水生态、水文明、水文化、水经济、水资源和谐发展。
五、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根据属地管理、市区一体原则,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淦河市级河长何开文同志任组长的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咸安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协调督办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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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
2019年淦河治理和保护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治理任务 |
具体工作措施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继续抓好 排污口整治 |
尽快完成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中要求治理的音乐喷泉公厕排污口、大畈陈闸上游(50米、100米)排污口和湖场三队周边排污口等整治工程。同时抓好淦河(太乙桥至熊家湾河段)新发现的排污口整治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领导:王用文;责任科室:污防总量科) |
市城发集团 市住建局 市农业农村局 咸安区政府 |
2019年12月底前 |
2 |
继续抓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原计划项目建设 |
加快推进淦河综合治理EPC项目中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EPC项目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河道排污口整治,确保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不低于90%。要通过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面源控制、生态修复、垃圾清理等水质改善工程,以及与黑臭水体汇水流域内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等治理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
市城发集团(责任领导:李永彰;责任科室:工程一部、工程二部) |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咸安区政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2019年12月底前 |
3 |
迅速推进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计划建设项目实施 |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计划新增建设项目有5个,具体包括杨下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延伸段)、北洪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延伸段)、滨湖港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延伸段)、巨宁大道雨水分流改造工程、双峰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尽快完成示范城市新增河道整治范围内的排污口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
市住建局(责任领导:黄心伟;责任单位:市项目局) |
咸安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0年6月底前 |
4 |
加快城区截污管网建设 |
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中,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工程6处,分别是黄畈村二组污水管网、老宝塔河雨污排水管网、西南外环污水管网、巨宁大道周边污水管网、原种场周边污水管网、盘泗洲至咸安实验小学新建污水管网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投入使用。 |
市城发集团(责任领导:李永彰;责任科室:工程一部、工程二部) |
咸安区政府 |
2020年12月底前 |
5 |
加快咸宁高新区截污纳管工作 |
完成浮山新村片区污水管改造和十六潭路泵站建设。 |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责任领导:黄汉强;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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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底前 |
6 |
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流域内的官埠桥、向阳湖2个乡镇生活污水厂建成试运行;桂花、马桥、官埠桥、向阳湖等4个乡镇的入户管网全部建成,生活污水接入乡镇或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
市住建局(责任领导:孙金兰;责任科室:村镇科) |
咸安区政府 |
2019年6月底前 |
7 |
继续抓好城区内积水点整治 |
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中,需治理的积水点共14处。2018年,已完成3处积水点治理,分别是老火车站积水点、梅园社区积水点、沿河村一组积水点。另双泉村二、五组积水点已完成清淤。北正街老检察院小区积水点、金泉湾积水点等11处整治工程要尽快完成。 |
市城发集团(责任领导:李永彰;责任科室:工程一部、工程二部) |
市城管执法委 咸安区政府 |
2019年12月底前 |
8 |
继续抓好防洪工程改造 |
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EPC项目中,防洪工程包括河道治理、沿河路、湿地工程和双鹤桥橡胶坝。2018年,双鹤桥橡胶坝-大畈陈闸淦河清淤已完成;沿河路已完成双鹤桥-淦河大桥段道路施工,淦河大桥-龙潭大桥段正在实施;龙潭河口雨洪调蓄生态湿地已完成部分建设内容,双鹤桥橡胶坝尚未开工,要尽快完工。 |
市城发集团(责任领导:李永彰;责任科室:工程一部、工程二部) |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住建局 |
2019年11月20日前 |
9 |
加快实施淦河系统治理工程 |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已经省水利厅批复,工程投资22664.03万元(目前已到位中央资金5000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清障19.202公里;堤防整治9.014公里,防渗加固1.25公里;新建防洪墙1.46公里,雷诺护垫护坡3.44公里。 |
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领导:陈征波;责任单位: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
咸安区政府 |
2021年2月底前 |
10 |
开展浮山河咸宁高新区部分河段生态修复工作 |
在浮山河旗鼓大道至贺温路段采取生态护岸、植草沟、透水砖等形式,对硬化河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 |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责任领导:黄汉强;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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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底前 |
11 |
人工湿地建设 |
初步确定建设2处人工湿地(对区自动监测站下游30米处的浅滩地20亩、咸安碧桂园现有人工湿地100亩予以改造),主要选用金鱼藻、狐尾藻、苦菜、黑藻、眼子菜等浅水植物和沉水植物。第一处为区自动监测站下游30米处20亩浅滩,主要对浅滩进行简单机械修理,清除常年堆积的杂物,人工种植浅水植物,浅滩中间大部分种植浅水植物,种植面积为15亩左右,浅滩四周种植沉水植物,种植面积为5亩;第二处为咸安碧桂园现有的100亩浅滩湿地,对现有的浅滩湿地进行改造,引淦河水进到湿地,通过种植的水生植物吸收处理后,再流进淦河。可根据淦河水位上下落差高度,在浅滩湿地上设置多处沟渠和护坡、拉长水流线,增加水流面积,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景观造型和景观凉亭,适量养殖水游生物等。 |
咸安区政府(责任领导:杜新国;责任单位:咸安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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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底前 |
12 |
生态浮岛建设 |
初步确定在区自动监测站上游、西河桥、盘泗洲桥、盘龙桥、区体育馆等地点设置生态浮岛6座。根据淦河流域选择采用第三代湿式人工生态浮岛,单个生态浮岛一般建造面积为9-11平方米,类似面包圈式的浮体和分体式,根据流域断面宽窄可多个单体联合建造。选用的水生植物主要有:美人蕉、浮水睡莲、凌白、黄菖蒲、香蒲、水葱、蒲公英、千屈菜、茭白鸢尾等。 |
咸安区政府(责任领导:杜新国;责任单位:咸安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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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底前 |
13 |
实施市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超低排放激励政策 |
出台污水处理厂尾水超低排放激励政策,对尾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体水质排放的企业给予奖励。永安、温泉污水处理厂通过改造现有设施和工艺,使尾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指标排放。 |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领导:王用文;责任科室:污防总量科) |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
2020年6月底前 |
14 |
加大雨污分流力度 |
开展市区雨污管网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雨污管网分布情况,编制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规划,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按年度组织实施。同时,对咸宁高新区内的企业雨污排口进行排查,取样检测,对超标排放的企业督查整改。企业内部管网必须实现雨污分流,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
市住建局(责任领导:黄心伟;责任单位:市排水管理处、市项目局) |
市城管执法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安区政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长期坚持 |
15 |
加强淦河城区段生活垃圾治理 |
加强淦河城区段水面和河道两岸的保洁工作,及时清除河面杂草、树枝、废弃漂浮物、河中障碍物以及河道两岸垃圾。 |
市城管执法委(责任领导:刘伍寿;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
咸安区政府 |
长期坚持 |
16 |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探索完善流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力度,开展流域内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在流域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流域内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部达标。 |
市住建局(责任领导:孙金兰;责任科室:村镇科) |
咸安区政府 |
2019年12月底前 |
17 |
加快市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 |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和咸安区凤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尾水要求达到地表水Ⅳ类水体水质标准。 |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领导:祖文普;责任单位:咸宁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咸安区政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2020年12月底前 |
18 |
地笼固磷 |
在水质自动站下游人工湿地下面设置地笼,地笼内部铺设钙石,通过钙石固磷与人工湿地结合处理对水质进行改善。 |
咸安区政府(责任领导:杜新国;责任单位:咸安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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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底前 |
19 |
开展垃圾渗滤液专项整治行动 |
对城区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处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对土地和河流的污染。 |
市城管执法委(责任领导:刘伍寿;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
市生态环境局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长期坚持 |
20 |
推进淦河勘界立桩工作 |
按照省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淦河划界工作。 |
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领导:陈征波;责任单位: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
咸安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6月底前 |
21 |
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淦河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
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领导:程参平;责任科室:河湖长制工作科) |
咸安区政府 市城管执法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19年7月底前 |
22 |
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及资源化利用 |
采取绿色防控为主的手段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优先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病虫害发生量达到防治指标时,优先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剂进行防治,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开展畜牧养殖污染防治行动,属于必须关停养殖场坚决关停、属于升级改造养殖场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对投肥养殖进行专项整治,积极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逐步改善淦河水质和水域生态。 |
市农业农村局(责任领导:黄大振;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检中心) |
咸安区政府 |
长期坚持 |
23 |
开展“禁磷”专项行动 |
对流域内洗涤剂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和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洗车店、洗衣店和洗浴场所等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领导:李林刚;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 市商务局 市住建局 咸安区政府 |
长期坚持 |
24 |
加强施工现场生态环境整治 |
强化施工工地管理,所有项目工地实施“六化”标准,做到施工围栏标准化、场区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全流域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创建文明工地。 |
市住建局(责任领导:汪曙东;责任单位:市建工处) |
咸安区政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