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确保一湖清水入长江,按照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庆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确保可行”的原则,坚持以改善斧头湖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以有效管控入河(湖)排污口为目标,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智能机器人探测等科技手段和人员实地踏勘等方式相结合,全面开展斧头湖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利用一年的时间,摸清排污口底数,掌握排污口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情况,基本查清废水来源,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
二、排查范围及对象
(一)排查范围。
1.斧头湖咸宁区域沿岸排污口;
2.斧头湖主要支流淦河、北洪港、王生茂河、贺胜桥河两岸排污口;
3.淦河主要支流大屋肖河、杨下河、龙潭河、浮山河、横沟河两岸排污口。
(二)排查对象。
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湖排放污水的排放口。
三、主要任务
通过落实“排查、监测、溯源、整治”4项重点任务,推动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放状况改善,提升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摸清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区域,建立排污口名录。完善排污口编码、地理坐标、照片等基本信息。
(二)开展排污口监测。了解排污口污染物排放状况,基本掌握陆源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进行排污口污水溯源。开展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废水来源;
(四)整治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整治销号。
四、工作举措
(一)成立机构。成立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王远鹤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吴刚担任,成员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发集团等责任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二)资料分析。以2017年水利部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排查资料和2018年污染源普查排污口排查资料为基础,全面收集各类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包括住建、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涉水排放信息资料,并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梳理汇总,深入分析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状况、特点及分布区域,确定全面排查工作方向和重点。
(三)全面排查。按照“拉网式”排查要求,综合运用人员实地踏勘和无人机航拍、智能机器人探测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坚持流域水体水岸无人机航拍全覆盖;对工业集聚区、城区等人工开发强度大的岸线,要作为排查重点,既要从河边排查排污口,也要从城市发展、管网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调阅资料排查线索,全面查清可能存在的各类入河(湖)排污口;对设置在暗管、涵闸、隧洞等隐秘区的入河(湖)排污口,可探索运用热红外、管道机器人等先进技术排查。
(四)排污监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方式,对排查出的排污口污水同步进行水量、水质监测。制定入河(湖)排污口监测计划,掌握排污口污水排放规律特征。
(五)梳理建档。将排查发现的各类入河(湖)排污口统一编号,完善地理坐标、现状照片等基本信息,整合建立全口径的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名录,全面掌握入河(湖)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状况。
(六)溯源分析。在排查和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计划,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分析并进行复查,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七)问题整治。明确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类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建立“一口一策”,实施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有效管控入河(湖)排污量,逐步改善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年3月底前,召开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完成资料收集和分析,提出排查工作具体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形成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名录。
(三)第三阶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任务。
六、保障实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是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各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深化、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导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协调工作。
(二)提升排治能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斧头湖流域排污口排查项目统一招标采购,咸安区人民政府、嘉鱼县人民政府和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按行政区划分标段承担排查费用。各责任单位要组建专业队伍,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和人员实地踏勘等方式相结合,彻底详查斧头湖流域排污口,进一步追根溯源,加强源头治理和管网增改,高效整治排污口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市级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能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排污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移交市纪委监委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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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远鹤 市长
副组长:吴 刚 副市长
成 员:葛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杨龙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建局局长
刘中英 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黄 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小洪 市城管执法委主任
魏朝东 咸安区区长
王 永 嘉鱼县县长
曾 勇 市城发集团总经理
吴四清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葛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杨龙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用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四清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董 明 咸安区副区长
范 威 嘉鱼县副县长
成 员:明 谦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祖文普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咸宁高新区环
保分局负责人
李林刚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 涛 咸安区环保局局长
蒋 明 嘉鱼县环保局局长
张廷洲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联系排污口排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组 长:王用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黄心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蔡秋芬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王永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合华 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
张廷洲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负责人
成 员:丁文慧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干部
吴少敏 咸安区环保局干部
郑 芳 嘉鱼县环保局干部
刘仁燕 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干部
(二)信息资料组。负责排查整治各阶段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汇总工作。
组 长:祖文普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咸宁高新区环
保分局负责人
副组长:刘 跃 市生态环境局污防科干部
黄国涛 市住建局干部
马 成 市水利和湖泊局干部
刘李奇 市农业农村局干部
陈以红 市城管执法委干部
成 员:陈 成 咸安区环保局干部
黄宝刚 嘉鱼县环保局干部
熊 琴 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干部
(三)现场排查组。负责组织实施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现场核查。
组 长:李林刚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尚国 市住建局干部
成 员:陈 雄 市环境监察支队干部
镇劲松 咸安区环保局干部
卢 勇 嘉鱼县环保局干部
黄 伟 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干部
(四)现场监测组。
组 长:明 谦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副组长:周大量 市环境监测站干部
成 员:虞 波 咸安区环保局干部
胡 涛 嘉鱼县环保局干部
晏 威 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干部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排污口排查整治后勤保障工作。
组 长:唐 宁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予刚 市财政局干部
曹细丽 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成 员:商 蓉 咸安区环保局干部
刘 涛 嘉鱼县环保局干部
彭克徐 咸宁高新区环保分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