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8-01115
  • 文  号:咸政办函〔2018〕80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文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30日
  • 发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 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 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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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办函〔2018〕80号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

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函〔2018〕77号)精神,我市“香城大舞台”文化品牌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资格。为全面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推动咸宁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打造“咸宁模式”,形成国家示范。依据《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工作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工作规划》为引领,探索实践具有咸宁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服务模式,形成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可操作性的“咸宁模式”,为国家同类型地区提供示范借鉴。

二、创建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坚持共建共享。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理念,整合区域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建立公共文化建设协调联创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建设合力。

(三)坚持城乡统筹。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落实新时代文化建设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探索实现城乡文化设施建设一体化、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一体化、基层文化管理一体化,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三、创建目标

按照国家示范项目创建要求,结合“香城大舞台”功能特色,坚持创新性、导向性、带动性、科学性的原则,重点破解城乡文化差异较大、缺乏项目示范引领、制度机制体系缺失等问题。在项目创建过程中坚持创新示范、科学实践,积极探索“香城大舞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1+3模式”(1即香城大舞台,3即“百千万”文化队伍建设工程+文化点单配送服务工程+城乡文化联盟互动服务工程),建成一个示范项目,建立一批制度体系,整合一批精品文化资源,解决一批共性难题,打造一个共建共荣区域性、示范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惠民便民创新机制。

按照“1+3”模式,探索“543”创新服务机制。即:五种服务方式、四种制度机制、三种保障体系,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咸宁经验。

(一)五种服务方式。

1.阵地服务。推动“共建、共享、共用”文化阵地建设服务方式创新,加强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现有文化服务设施阵地建设新模式。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队伍分级培训机制,提升现有文化服务人才队伍阵地管理水平。

2.流动服务。推动“小型轻便式”流动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创新,探索以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电影放映车等为基本服务项目的流动文化服务模式,以“香城大舞台”为平台,开展流动服务活动。

3.“云空间”服务。推动“云空间”数字化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建设咸宁市“香城大舞台”数字化平台,设立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通道,链接各种文化资源,构造新途径、新视觉、新体验的三维空间,实现示范项目成果数字化传播转换。

4.点单服务。推动“点单配送”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即群众根据自身文化需求,向文化服务单位提出文化服务“菜单”,单位安排服务,预约配送,送演出、送节目到企业、到乡村,推动群众文化需求从“供应式”向“需求式”转变,构建文体服务信息对称新模式。

5.城乡一体文化联盟。推动“引进来、走出去”区域文化合作交流服务方式创新,促进城乡文化服务互动交流,打造城乡文化活动共建共享新模式。

(二)四种制度机制。

1.购买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买单、市场运作、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考核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购买机制,实现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

2.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市示范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实现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服务供给创新机制。

3.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文化志愿服务人才培训机制,实现区域性文化志愿服务全覆盖。

4.绩效评估机制。构建市、县、乡、村四级“香城大舞台”示范项目绩效评估标准体系。要对城乡区域文化联盟,按照一体化均等化的要求,构建示范项目绩效评估标准体系。

(三)三种保障体系。

1.制度设计体系。建设由政府领导、专家学者和文化工作者组成的制度设计团队,为示范项目建设提供制度设计保障。

2.政策指导体系。通过对“香城大舞台”示范项目的调查研究,分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3.资金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爱心人士、法人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全力保障示范项目创建的资金需求。

四、创建任务

(一)加强对国家示范项目100万元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补齐创建所需资金差额,确保创建所需200余万元资金落实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对国家示范项目创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绩效评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时间要求:持续性实施)

(二)负责创建项目的整体协调、宣传指导、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创新实践,组织实施课题研究、示范推广。负责出台“香城大舞台”社会购买服务目录与办法、群众文化团队建设意见、绩效评估办法、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时间要求:2019年6月)

(三)负责对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制度,实现政府对创建国家示范项目的有效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督查室、市文新广局;时间要求:视情况定期实施)

(四)全面做好示范项目的宣传工作,指导市属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报道,运用专题、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咸宁日报传媒集团、咸宁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电视台;时间要求:持续性实施)

(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创建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区域联动。(牵头单位:市文新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文新广局;时间要求:持续性实施)

(六)结合工作职能做好“香城大舞台”示范项目的宣传活动,围绕机关干部、妇女儿童、青少年、农民、工人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与“香城大舞台”示范项目相关的群众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委、市扶贫办、市体育局、市科协、市文联、市人社局、市残联、市文明办;时间要求:每个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活动)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

出台《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8年8月—2020年3月)。

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运行体系,创新实践项目特色,打造“咸宁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评估迎检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

按照国家创建要求,对照创建工作规划,自查自评,逐项落实,完善档案资料,迎接国家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宁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香城大舞台”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新广局,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示范项目过程管理领导机制、联络员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督察检查制度、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监督机制,确保示范项目过程管理有序,创建工作规划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送创建情况,报送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三)加强对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抓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在群众聚集的活动场所,应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加强示范项目的对外宣传,加大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影响力。充分应用各种新媒体宣传“香城大舞台”示范项目的创建成果,打造咸宁城市文化名片,努力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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