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吴 刚 副市长
副组长:葛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叶 平 市司法局局长
成 员:肖斌发 市保密局副局长
周承九 市法院政治部主任
邓佛围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张海泉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水清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爱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 伟 市无委办无线电监测站站长
李建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程振宇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彭水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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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