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8〕21号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18—2020年度市本级重点城乡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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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2020年度市本级重点城乡规划编制任务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重点 | 时间节点 | 实施主体 | 备 注 | ||
战略规划 | 1 | 咸宁市2050远景发展 战略规划 | 研究咸宁长远发展目标,长远谋划城乡空间、产业发展和重大设施布局。 | 2019—2020 | 市城乡规划局 |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 ||
总体规划 | 2 | 咸宁市城市总体 规划修改 |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咸宁发展目标,调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 2017—2018 | 市城乡规划局 | 落实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 ||
分区规划 | 3 |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总体规划 | 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对高新区的发展定位,统领高新区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 | 2018—2019 | 咸宁高新区 | 落实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 ||
4 | 咸宁市北部空间 概念性总体规划 | 促进区域“三生”空间融合,科学谋划区域各项生态基础设施和用地布局,引领绿色示范发展。 | 2019—2020 | 市城乡规划局 | 落实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 |||
5 | 咸宁市南部森林温泉 大旅游产业示范区规划 | 做好“生态+”规划,引导大旅游项目落地建设,建设特色旅游景区。 | 2019—2020 | 市城乡规划局 | 实施“一城十区二十景”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 |||
6 | 咸安经济开发区 总体规划 | 深化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对咸安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指导咸安经济开发区有序建设,城乡融合发展。 | 2018—2019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实施“一城十区二十景”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 |||
7 | 咸宁市向阳湖生态 科技农业示范区规划 | 统筹生态科技农业、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空间布局和设施建设。 | 2018—2019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实施“一城十区二十景”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 |||
控规类 | 8 | 咸宁市主城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改 |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功能用地,加强医疗、教育等民生服务设施用地管控,服务项目落地建设。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分3个年度完成,每年度编制面积约40平方公里。 | 2018—2020 | 市城乡规划局 | 因城市总体规划上位规划修改,保障各项民生设施用地,依《城乡规划法》开展。 | ||
民生类 | 9 | 咸宁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评估与修改 | 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依据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教育设施用地,保证教育均衡化发展。 | 2018 | 市教育局 |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善。 | ||
10 | 咸宁市中心城区医疗 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 深入分析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与建设存在的问题,重点补齐社区医院短板,谋划布局一批专科性医院。 | 2018 | 市卫计委 |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解决“就医难”民生问题。 | |||
11 | 咸宁市中心城区体育 设施布局规划 | 推动各级体育设施均衡化布局,重点补齐社区体育运动设施规划建设短板。 | 2018 | 市体育局 | 推动健康咸宁建设,统筹解决“运动难”民生问题 | |||
12 | 咸宁市商业网点布局 规划(修改完善) | 重点完善社区级农贸市场、净菜市场网点布局,解决社区居民“买菜难”问题。 | 2017—2018 | 市商务局 | 已编未批,进一步修改完善。 | |||
13 | 咸宁中心城区15分钟生活圈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 重点推动以街区为单元的医疗、文化、教育、健身、商务、养老、管理、“四小”场地空间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 | 2018—2019 | 市城乡规划局 |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居民幸福感提升。 | |||
14 | 咸宁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 引导城市棚户区改造与规划建设。 | 2017—2018 | 市棚改办 | 已编,资金未落实。 | |||
15 | 咸宁市公园绿地与 城市防灾避险体系规划 | 构建完善公园绿地体系,重点突出社区公园绿地、专类公园、城市防灾避险场地布局建设。 | 2018—2019 | 市园林局 | 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居民幸福感提升。 | |||
16 | 咸安区殡葬服务 设施规划 | 统筹引导殡葬场地、服务设施布局建设。 | 2018—2019 | 咸安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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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类 | 17 | 咸宁市城市绿线 管控专项规划 | 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及规划公共绿地空间范围线的划定和管控。 | 2018 | 市城乡规划局 | “多规合一”配套规划 项目。 | ||
18 | 咸宁市城市蓝线 管控专项规划 | 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及规划水域空间范围线的划定和管控。 | 2018 | 市水务局 | “多规合一”配套规划 项目。 | |||
19 | 咸宁市生态 功能区规划 | 对市域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红线保护进行统筹规划。 | 2018 | 市环保局 | “多规合一”配套规划 项目。 | |||
20 | 咸宁能源发展与空间 布局规划 | 制定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市域能源产业空间引导布局。 | 2018 | 市发改委 | 推动能源产业空间有序 布局。 | |||
绿色发展类 | 21 | 咸宁市五彩咸宁 专项行动规划 | 提升城市生态景观品质,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 2017—2018 | 市园林局 | 已启动编制,资金未落实。 | ||
22 | 咸宁市山体林地植被 景观风貌规划 | 引导国土绿化及林业精准提升和山体林地生态修复,塑造特色山体植被景观风貌,做好“都市林业+”规划。 | 2017—2018 | 市林业局 |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山体植被修复和精准提升。 | |||
23 | 咸宁市全域旅游 专项规划 | 重点谋划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旅游产业、旅游设施、旅游线路、旅游服务等项目布局建设。 | 2018—2019 | 市旅游委 | 促进大旅游产业发展。 | |||
文化类 | 24 | 咸宁市历史文物与传统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及 紫线专项规划 | 加强咸宁市各类历史文物、传统街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持续发展,彰显城市文化魅力,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划定紫线范围。 | 2018 | 市文新广局 | 彰显城市文化魅力,增强咸宁地域文化自信。 | ||
25 | 咸宁市主城区 历史文化景观专项规划 | 开展城区历史文化景观研究,挖掘和传承城市历史文脉。 | 2018 | 市园林局 | 已启动编制,资金未落实。 | |||
城市安全 保障类 | 26 | 咸宁市城市供水体系 专项规划 | 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统筹规划,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 2019 | 市住建委 | 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
27 | 咸宁市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 对城市雨水排放和内涝设施进行统筹规划。 | 2017—2018 | 市住建委 | 已在编,未完成;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
28 | 咸宁市城区污水 系统专项规划 | 统筹考虑主城区及各功能区的污水管网、处理厂等污水排放设施,避免盲目建设。 | 2018 | 市住建委 | 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
29 | 咸宁市城市燃气 专项规划 | 对城市燃气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布局。 | 2018—2019 | 市住建委 | 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
30 | 咸宁市城区供配电 设施专项规划 | 重点考虑城市道路沿线供电、配电线路网规划建设,避免出现过多用电专线,侵占道路空间。 | 2018 | 市供电公司 | 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 |||
31 | 咸宁市中心城区 环卫设施规划 | 统筹城市公厕、垃圾处理等环卫设施规划布局。 | 2018—2019 | 市城管执法委 | 提升城市公用设施服务 水平。 | |||
32 | 咸宁市城市防空设施 及地下间利用规划 | 对城市人防及地下空间利用进行统筹规划。 | 2019—2020 | 市人防办 | 提高城市安全保障。 | |||
乡村振兴类 | 33 |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 重点研究城郊村、城中村、园中村与城市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上融合发展,开展农村“双治”,促进乡村功能完善、人居环境美丽宜居,留住乡愁,激发乡村发展人气、活力。 | 2018—2020 | 咸宁高新区(负责托管范围内); 咸安区人民政府 | 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 ||
城市设计类 | 34 | 咸宁市淦河(二期) 沿线城市设计 | 引导淦河(城铁南站—107国道段)沿线土地(棚改用地)开发建设,提升土地使用价值,重塑淦河滨水景观。 | 2018—2019 | 市城乡规划局 |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城市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 | ||
35 | 咸宁大洲湖及高铁站 南部片区城市设计 | 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及发展业态,对用地空间布局、综合交通、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生态景观、城市文化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引导土地开发利用。 | 2018 | 市城乡规划局 |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城市门户景观。 | |||
36 | 金融港周边区域 城市设计 | 研究金融港周边区域业态转型发展,引导周边地块开发建设。 | 2018 | 咸宁高新区 | 加强城市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引导。 | |||
37 | 斧头湖南岸沿线区域生态修复与城市设计 | 加强斧头湖滨水岸线和离岸土地空间利用和管控,引导沿岸项目落地建设。 | 2018 | 市城发集团 | 加强城市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引导。 | |||
多规合一类 | 38 | 咸宁市本级“多规 合一”改革工作 | 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保障机制,消除规划、国土、环保、发改等部门规划间差异,在统一空间上融合形成一张底图,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 2018—2019 |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 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