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技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工业技改工作,促进工业投资,加快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攻坚年”。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工业技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技术改造投资是工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技术改造投资是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供给结构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业技改工作对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工业技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发布技术改造政策信息,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做好全市工业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建立完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目标:完成工业投资830亿元,同比增长12%;工业技改投资增速高于工业投资增速,同比增长15%。实现工业投资占社会总投资40%以上,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90%以上,民营资本投资占工业投资85%以上。
市经信委要将年度技术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咸宁高新区。同时,要加强技术改造投资的监测、分析和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重点抓好优质技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滚动式、动态化的优质技改项目储备库。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持续收集企业优质技改项目,将带动力强、关联度大的优质技改项目及时报送市经信委。
三、加强政策扶持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2018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采取按季考核、按季拨付方式,将省级技改资金下达至市州,由市州统筹安排。待省级具体政策出台后,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奖补政策,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强化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激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技改投入,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抓技改、亿元资金促升级的浓厚氛围(争取省级技改资金4000万元,用好用足用活市级1500万元技改资金,“北三县”每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南三县”每县整合技改资金不低于600万元)。
(二)强化金融服务。
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向银行机构推荐需要融资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企业名单,引导、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信贷倾斜,开设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针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品种。积极认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全力争取技改基金支持,为重点技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引导重点技术改造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风险投资机构,通过上市、新三板等渠道规范发展,发行各类中小企业债券,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咸政办发〔2017〕47号)为重点,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高端智能装备购置补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减轻税负,加快推进企业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宣传培训,推动政策扎根行业、深入企业,尽可能让企业在发展中得到支持;要完善技改项目入库前所必需的各种手续,对每个符合条件的工业投资和技改项目做到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效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加快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
(二)加大服务力度。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推进技改、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要建立“一对一”包保服务机制,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及时为工业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协调,优化服务,全力保障工业技改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政府将继续把工业技改工作纳入全年工业目标考核和季度新投产项目的考核范围,落实“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一季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针对本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获得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定期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每季度对未完成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地方,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分管负责同志;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地方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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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