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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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注意把握蕴含其中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接力探索,接续奋斗,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根据中央和省医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1.制定咸宁市“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市医改办负责,2018年6月底完成)。
2.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方案(市人社局负责,2018年6月底完成)。
3.制定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2018年10月底完成)。
4.制定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落实方案(市卫计委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
5.出台咸宁市药品集中配送管理办法(市卫计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配合,2018年2月底完成)。
6.制定全市药品带量议价采购的方案(市卫计委负责,2018年8月底完成)。
7.根据省编办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的办法(市编办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
8.制定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方案(市卫计委负责,2018年元月底完成)。
9.制定加强医疗行业综合监管的落实方案(市卫计委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
10.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方案,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市医管中心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
11.研究制定咸宁市城乡残疾人医疗康复签约服务规程(市卫计委、市残联、市财政局负责,2018年12月底完成)。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任务
12.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市中心医院牵头组建的医联体要有明显成效,全市远程诊疗中心等有效运行;在市区探索建立城市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负责)。在崇阳县召开医共体建设现场会,在咸安、通城、嘉鱼再建立两至三个医共体。到2018年底,全市建成有明显成效医联体3个,医联体内公立医院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3.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地于2018年3月份前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智能管理和手机APP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基层医疗机构和事业单位健康小屋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80%以上,精准扶贫建卡的在咸贫困人口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服务费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14.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市级出台医保支付改革文件,对医联体牵头单位实行“总额包干、按季拨付、过程监督、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对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或团队落实按门诊统筹定额预付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物价局、市卫计委配合)
15.实行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成立市医管中心(市编办负责),负责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16.推动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公立医院公益二类可在编制总量内自主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综合考评择优聘用,医院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应坚持公开招聘工作基本程序,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公立医院除领导岗位外,其余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确定聘用人选,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市编办、市卫计委配合)
17.探索开展市直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市编办负责)
18.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市人社局牵头,市编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19.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制定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市卫计委牵头,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20.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财政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补助列入预算。继续开展合理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市卫计委牵头,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21.进一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22.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统一规划建设、法人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药械购销、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待遇保障,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的“八统一两独立”一体化管理。实行村卫生室“村办院管”或“院办院管”运行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办村卫生室,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服务场所。促进村卫生与计生深度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3.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工程。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开展2018年招生培养工作。依托咸宁卫生学校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联合申请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普通大专招生计划。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4.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省级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薄弱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5.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个公立医院,确保完成省控制指标。(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负责)
26.改革院前急救体系。改革现有模式,建立全市指挥顺畅、调度有力的院前急救体系,增设急救站点,对各急救站点实行目标考评和奖惩措施。(市卫计委牵头,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7.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调整。(市物价局牵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配合)
28.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8年底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50个。(市物价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29.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增200个左右临床路径管理。(市卫计委负责)
30.2018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两票制”。探索药品带量议价采购,降低药品价格。(市卫计委牵头,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配合)
31.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所有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在市级平台采购,与省级平台对接。(市卫计委负责)
32.进一步深化医养融合工作试点,全面推广医养融合试点经验。(市卫计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3.推动健康养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市卫计委牵头,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34.加强健康管理工作。2018年,开展青少年视力干预项目工作,在赤壁建立慢性病示范区。(市卫计委、赤壁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35.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18年,50%县级妇幼保健院设中医科,推动中医药与养生、养老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市卫计委、市发改委负责)
36.切实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建立省、市、县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市卫计委牵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配合)
37.完成市、县两级医疗行为智能监管应用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100%联通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卫计委负责)
38.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39.建立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医疗控费行为的监管,强化依法依规执业。(市卫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40.落实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证照工作。(市卫计委负责)
41.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落实处方点评等制度,重点加强对抗生素、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实施重点监控。(市卫计委负责)
42.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市卫计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3.落实省两控四改工作任务,推动崇阳县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崇阳县人民政府负责)
44.实施重点专科、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出台奖励政策扶持公立医疗机构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对引进的重点人才、培养的本土专家给予扶持。(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45.加强医改经验总结。积极推广各地好的经验作法。各地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有效经验,实现重点突破。(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46.加强改革宣传。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47.加强医改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实行奖励,对改革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和惩处。(市医改办牵头,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