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7-00843
  • 文  号:咸政办函〔2017〕92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失效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09日
  •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02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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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7〕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引导和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招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产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咸宁高新区等33家承担行政许可职能或提供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部门网站(A类)。

  市编办、市民宗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扶贫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侨办、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等12家未承担行政许可职能或提供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部门网站(B类)。

  二、评估思路与内容

  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7〕68号)要求,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除继续加强对网站健康情况、政务公开、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等方面的评估外,新增网站名称域名规范、展现标识规范等考核指标,引导全市政府网站进一步规范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为保证绩效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市政府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三方评估。2017年12月,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专业评测工具和方法,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评网站进行数据采集、评分,并形成打分报告。

  (二)结果复核。2018年1月,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打分报告反馈给各参评单位,参评单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三)结果发布。2018年2月,评估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的诊断报告积极自查整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水平。

  (二)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市直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并于2018年1月底前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2017年度咸宁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县市区版)

  2.2017年度咸宁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市直单位版)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7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度咸宁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县市区版)

评估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权重

健康情况(10分)

站点可用性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权重的20%。

2

链接可用性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5%。

3

首页维护情况

网站首页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监测1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不给分。

2

栏目维护情况

网站其他各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包括空白栏目、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等)。

动态、要闻类栏目超过2周,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超过1年未更新,扣权重的10%;网站中每发现一个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扣权重的10%;网站中每发现一个空白栏目,扣权重的20%。

3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公开

概况信息

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概况、组织机构、领导介绍等信息的情况。

发布本地区概况信息的,30%;公布本级政府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的,30%;公布本级政府领导信息(领导简历、领导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重要讲话文稿等信息),40%。                                                                                   

1

文件资料

本地区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通过文件检索功能准确搜索到文件,40%;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30%;在文件中标注修改、废止、失效等有效性信息的,30%。

1

政务动态

政府网站对本地区政务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发布或转载情况。

及时发布政务动态等信息的,40%;发布或转载的重要信息,是否注明来源,每发现一处未标注的扣10%,满分60%。

1

规划计划

本地区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公开情况。

公开本地区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20%;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30%;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其进展等信息,30%;及时发布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2016年度工作总结,20%。

1

数据发布

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的发布情况。

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信息的,30%;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月度、季度统计数据的,30%;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解读信息的,20%;按照时间、主题、地区等不同维度分类展现数据的,10%;通过文字、图形图表、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数据信息的,10%。             

1

人事信息

本级政府人事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本级政府2017年度人事任免信息,40%;公开本级政府2017年度任前公示信息,30%;公开本级政府2017年度招考招录信息,30%。                           

1

重点信息公开

重点信息公开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专栏的建设情况,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项目保留、取消、下放、调整的情况,全面公开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的情况。

设置权责清单专栏,30%;公开行政权力项目的调整信息,20%;开设反馈意见功能,10%;按照事项性质对权力清单进行分类,15%;事项内容要素完整的,如:提供了要素标题,但内容缺失的,抽查5个,权重每个5%,共25%。

2

其他清单

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的公开情况。

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每缺少一项扣权重的10%。

1

财政预决算

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情况,整合公开政府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情况。

公开2016年本级政府财政决算,10%;公开2017年本级政府财政预算,20%;公开2016年本级政府三公经费决算,10%;公开2017年本级政府三公经费预算,20%;整合公开2017年政府各部门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整合公开2016年政府各部门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  

2

重大项目

建设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60%;公开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0%。

1

公共资源

配置

土地招拍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40%;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房屋拆迁补偿信息,60%。

1

化解过剩

产能

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涉及的企业名单信息,40%;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60%。

1

国有企业

信息

国有企业财政信息、经济效益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60%;按月公开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40%。

1

食品药品

安全信息

食品药品检查、消费警示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信息,40%;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处理等信息,40%;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20%。

1

环境保护

本地区环境质量、环境检查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本地区空气质量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30%; 及时公开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30%;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信息,40%。

1

扶贫脱贫

本地区扶贫脱贫信息的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扶贫脱贫相关政策,40%;公开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进展落实情况,60%。

1

社会救助

本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信息,20%;公开社会救助标准,40%;公开社会救助资金支出信息,40%。

1

安全生产

本地区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情况。

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60%;及时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40%。   

1

房地产市场

本地区房地产调控政策、商品房预售许可、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查处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房地产调控政策,30%; 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30%。及时公开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查处结果等信息,40%。

1

住房保障

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情况,40%; 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40%。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20%。

1

信息报送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情况。

按照报送量(35%)、采用量(55%)、首页采用量(10%)三个权重指标对报送情况综合打分,年度总计最高分的单位2分,其余单位得分为3X得分率(本单位得分/最高分)

2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开展解读的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专栏的,30%;通过文章、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的,50%;解读文件是否与政策文件本身相互关联,20%。

2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栏目的建设情况,包括新闻发布会预告、文字实录、视频直播等功能的建设情况。

建立新闻发布会专栏,40%; 提供发布会文字实录,20%;提供新闻发布会预告,20%;提供视频直播,20%。

2

回应关切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或设置其他相关栏目,针对社会热点、焦点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情的情况。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以视频形式对对社会热点、焦点事件等的回应情况,40%;以文字形式发布,20%;2017年有更新,40%。

1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功能的实现情况,分类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及其解答情况,以及答复及时性、答复质量。

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及信件查询功能,20%;分类公开常见问题,10%;回复内容是否有具体依据、处理流程、处理结果,以及后续联系方式,20%;答复是否友好、有亲和力,不带威胁性、不负责任的内容,10%;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的统计结果(按诉求办结率折算),40%。

2

征集调查

民意征集渠道基本功能的建设情况,以及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设计征集主题的建设情况。

提供意见在线提交功能,10%;提供征集调查结果查看功能,10%;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是否开展6次(含)以上的征集调查活动,30%;能够提供征集调查的反馈或采纳情况,50%。

2

在线访谈

就重大政策、热点问题,通过访谈形式与公众的在线沟通情况,以及主要领导参与访谈的情况。

建立在线访谈栏目,20%;提供访谈预告,20%;访谈内容(包括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材料),30%;提供在线交流功能,20%,2017年在线访谈数量不少于6次,10%。

2

办事服务

办事服务

办事服务

行政办事服务

行政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级按主题或者服务对象等不同维度对办事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展现的情况。

网站办事服务入口统一,40%;按照主题、对象、部门等维度提供办事服务,60%。

1

服务指南

服务事项涵盖本级所有业务部门的情况(以权责清单中的办事服务为依据进行抽查),办事指南规范性,办事指南中提到的表格下载的提供情况。

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面(以权责清单中的办事服务为依据进行抽查),抽查4项,20%;办事指南包含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机构、收费情况等要素的,50%,每发现一个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或者要素缺失的,扣10%,扣完为止;办理材料规范,10%;表格下载规范,20%,每发现一个应提供但未提供表格下载的,扣5%,扣完为止。

3

服务功能

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结果反馈、公众评价等功能,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的情况。

在线预约,20%;提供在线申报,20%;提供在线咨询,10%;提供在线查询,20%;提供结果反馈、公示,20%;提供公众评价功能,10%。

2

服务整合

整合提供的跨层级、跨部门重点办事服务(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办理、xx事项跨地区办理等)的建设情况。

建设跨层级、跨部门重点办事服务专栏,20%;考察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办理等重点办事服务的流程清晰度、指南规范性等,80%。

1

便民服务

教育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教育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提供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机构查询的,50%;提供义务教育片区划分的,30%;提供教育资助服务的,20%。

2

社保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社保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分类提供社会保险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待遇标准的,50%;分类提供社会福利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待遇标准的,30%;按照社会保障业务类别分类清晰的提供以上服务的,20%。

2

健康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健康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查找医院、查找药店、医疗健康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各类医疗机构查询或者名单名录,20%;提供各类药店查询或者名单名录,20%;提供疫情报告信息,30%;提供医疗服务收费信息,20%。 

2

住房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住房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买卖、住房公积金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保障性住房申请指南的,40%;提供商品房成交统计分析的,20%;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指南的,30%。

2

就业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就业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对职业技能鉴定、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才引进、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相关服务,30%;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失业登记、人才引进、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等就业相关服务,30%。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才引进服务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劳动仲裁机构等名单名录,30%;

2

交通领域服务能力

开设交通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公共交通、交通设施、机动车驾驶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公交车线路查询的,20%;提供公共场所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站、收费站的,20%;提供机动车注册登记指南的,40%;通过专题栏目集中提供企业开办服务的,10%;

2

利企服务

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开设企业开办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名称预先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刻制印章审批、消防证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税务登记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能够比较清晰的提供企业开办的基本流程的,30%;能够按照基本流程提供名称预先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刻制印章审批、消防证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税务登记等办事服务指南的,60%。

2

招商引资服务能力

开设招商引资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投资环境、投资成本、重点招商项目、投资办事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投资环境信息的,20%;提供重点招商项目信息的,20%;提供投资办事服务指南的,30%;提供投资成本信息的,20%。

2

科技创业服务能力

开设科技创业领域专栏,整合服务资源。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办事服务信息、创业服务机构等办事服务和查询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

建设专栏,10%;提供创业服务机构信息的,30%;提供科技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20%;提供创业办事服务信息,40%。

2

网站规范(10)

名称域名规范

网站名称

政府网站是否以本地区机构名称命名,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

网站名称中含有本单位规范全称,能够清晰识别为政府网站,100%。

2

网站域名

网站域名是否为www.***.gov.cn。

网站域名为www.***.gov.cn(其中,***为本地区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100%。

1

展现标识规范

网站展现

网站兼容主流浏览器、悬浮框、内外部链接、商业广告等的规范情况。

兼容360、IE、百度等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访问网站,20%;最大限度避免使用悬浮框等方式的情况,20%;(其中,未使用悬浮框等或使用悬浮框等方式但具备关闭功能的,得满分,使用悬浮框等但不具备关闭功能的不得分);内部链接能够体现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20%;打开外部链接时,有提示信息,20%;未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的,20%。

3

网站标识

网站标识的规范使用情况。

办理ICP备案,并在首页清晰显示,20%; 加挂公安备案标识、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够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的,30%;在首页展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的,10%;在首页展现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10%;设置站点地图栏目,10%;网站各页面的头部标识区和底部功能区与首页保持一致的,20%。

2

网站架构

网站架构的合理设置情况。

栏目设置清晰合理,特点鲜明,展现良好,50%;网站设计界面友好、简洁大方,50%。

2

网站功能与管理保障(20分)

网站功能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的功能、准确性、实用性的实现情况。

站内搜索功能可用,50%;站内搜索结果准确,20%;站内搜索结果按照政策、动态、服务等分类展现,30%。

2

社交分享

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的提供情况。

建立社交分享功能的,50%;提供5个及以上社交媒体分享的,50%。

1

移动门户

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建设情况。

建立移动客户端的,60%;在门户网站首页提供访问入口的,40%

1

微博微信

利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推送服务、开展互动的情况。

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且内容更新及时的,40%;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提供微博、微信访问入口情况,10%;与市政府微博微信联合主办或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50%。

2

管理保障

自查自纠情况

各单位开展本地区的网站自查工作情况。

建立相应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的,50%;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50%。

2

协调联动

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网站相关内容,与下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情况。

每日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的,40%;转载下级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的,40%;与新闻媒体通过共同策划组织活动,20%

2

集约化程度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实现了集约化建设,以及集约化建设的程度。

实现网站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统一建设的,10%;实现部分业务系统如网上办事大厅、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等统一建设和使用的,50%;实现县市区门户、各部门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的界面设计和风格、统一网站群搜索、统一信息资源保障的,100%。

5

优秀创新做法

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协调联动、品牌建设、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做法典型案例,重点评选在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方面的优秀做法。

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是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角度出发),20%;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本地区、本部门政府资源进行深度整合),20%;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15%;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1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15%;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15%。

5

附加指标

加分指标

上级表彰

本单位政府网站受到上级单位表彰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网站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权重的50%。(以参评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

工作推进

部署推进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

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开展绩效考核,60%;2017年度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或印发相关文件的,40%。

3

扣分指标

通报曝光

本单位政府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曝光情况。

本单位政府网站每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50%;每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30%;每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10%。

5

附件2

2017年度咸宁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市直单位版)

评估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细则

权重

A类

B类

健康情况

(10分)

站点可用性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累计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每1%扣权重的20%。

2

2

链接可用性

首页及其他页面不能正常访问的链接数量(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

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10%;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其他页面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每发现一个打不开或错误的,扣权重的5%。

3

3

首页维护情况

网站首页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监测1周,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总量少于10条的,不给分。

2

2

栏目维护情况

网站其他各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包括空白栏目、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等)。

动态、要闻类栏目超过2周,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超过6个月未更新,人事、规划计划类信息超过1年未更新,扣权重的10%;网站中每发现一个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扣权重的10%;网站中每发现一个空白栏目,扣权重的20%。                                                                 

3

3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公开

机构信息

政府网站发布本部门机构职能、领导介绍等信息的情况。

公开本单位概况(主要职能、办公地址等),20%;公布领导信息(领导简历、领导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重要讲话文稿等信息),40%;公开本部门、组成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40%。                                                    

2

3

文件资料

本部门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通过文件检索功能准确搜索到文件,40%;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分类的,30%;在文件中标注修改、废止、失效等有效性信息的,30%。

3

4

政务动态

政府网站对本部门政务要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的发布或转载情况。

及时发布政务动态等信息的,40%;发布或转载的重要信息,是否注明来源,每发现一处未标注的扣10%,满分60%。

2

3

规划计划

本部门制定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公开情况。

发布本部门发展规划、专项规划,50%;发布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2016年度工作总结,50%。

3

4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信息公开

数据发布

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情况。

公开本部门、本行业相关统计数据,30%;及时按照月度、季度公开统计数据信息的,30%;及时公开相关统计数据解读,20%。按照时间、主题等不同维度分类展现数据信息,10%;通过文字、图形图表、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数据信息,10%。                                          

2

3

人事信息

本部门人事信息的公开情况。

公开本部门2017年度人事任免、任前公示、招考招录等信息的,100%。                              

1

1

财政预决算

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公开2017年度财政预算信息,30%;公开2016年度财政决算信息,30%;公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信息,20%;公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20%。

3

4

权责清单

权责清单专栏的建设情况,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项目保留、取消、下放、调整的情况,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的情况。

设置权责清单专栏,30%;及时公开行政权力项目的调整信息,20%;开设反馈意见功能,10%;按照事项性质对权力清单进行分类 ,15%;事项内容要素完整,如:提供了要素标题,但内容缺失的,抽查5个,权重每个5%,共25%。

3

5

专题专栏

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业务特色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策划相关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作成果等信息的情况。

建设专题专栏,专栏设置能突出体现本部门特色的,40%;专栏具有时效性且持续公开进展情况的,40%;2017年专题专栏数量不少于3个,20%。

4

6

信息报送

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情况。

按照报送量(35%)、采用量(55%)、首页采用量(10%)三个权重指标对报送情况综合打分,年度总计最高分的单位2分,其余单位得分为3X得分率(本单位得分/最高分)。

2

3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开展解读的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专栏的,30%;通过文章、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的,50%;解读文件是否与政策文件本身相互关联,20%。                                                                                                                                        

3

4

回应关切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或设置其他相关栏目,针对社会热点、焦点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情的情况。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以视频形式对对社会热点、焦点事件等的回应情况,40%;以文字形式发布,20%;2017年有更新,40%。

3

4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功能的实现情况,分类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及其解答情况,以及答复及时性、答复质量。

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及信件查询功能,20%;分类公开常见问题,10%;回复内容是否有具体依据、处理流程、处理结果,以及后续联系方式,20%;答复是否友好、有亲和力,不带威胁性、不负责任的内容,10%;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的统计结果(按诉求办结率折算),40%。

5

6

信息内容建设(60分)

互动交流

征集调查

民意征集渠道基本功能的建设情况,以及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设计征集主题的建设情况。

提供意见在线提交功能,10%;提供征集调查结果查看功能,10%;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是否开展6次(含)以上的征集调查活动,30%;能够提供征集调查的反馈或采纳情况,50%。

4

5

在线访谈

就重大政策、热点问题,通过访谈形式与公众的在线沟通情况,以及主要领导参与访谈的情况。

建立在线访谈栏目,20%;提供访谈预告,20%;访谈内容(包括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材料),30%;提供在线交流功能,20%,2017年在线访谈数量不少于3次,10%。

4

5

网上服务

办事服务

服务入口

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按主题或者服务对象等不同维度对办事事项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展现的情况。

网站办事服务入口统一,40%;按照主题、对象等维度提供办事服务,60%。

2

——

服务指南

服务事项涵盖本部门所有服务事项的情况(以权责清单中的办事服务为依据进行抽查),办事指南规范性,办事指南中提到的表格下载的提供情况。

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面(以权责清单中的办事服务为依据进行抽查),抽查4项,20%;办事指南包含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依据、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办理机构、收费情况等要素的,50%,每发现一个办事指南要素不准确或者要素缺失的,扣10%,扣完为止;办理材料规范,10%;表格下载规范,20%,每发现一个应提供但未提供表格下载的,扣5%,扣完为止。

6

——

服务功能

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查询、结果反馈、公众评价等功能,实现网站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的情况。

在线预约,20%;提供在线申报,20%;提供在线咨询,10%;提供在线查询,20%;提供结果反馈、公示,20%;提供公众评价功能,10%。

4

——

服务资源提供

向市政府门户提供信息查询、在线服务资源。

按照统计情况进行考核。

4

——

网站规范

(10分)

名称域名规范

网站名称

政府网站是否以本机构名称命名,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

网站名称中是否含有本单位规范全称,能够清晰识别为政府网站,100%。

2

2

网站域名

网站域名是否为“www.***.xianning.gov.cn

网站域名是否为“www.***.xianning.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100%。

1

1

展现标识规范

网站展现

网站兼容主流浏览器、悬浮框、内外部链接、商业广告等的规范情况。

兼容360、IE、百度等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访问网站,20%;最大限度避免使用悬浮框等方式的情况,20%;(其中,未使用悬浮框等或使用悬浮框等方式但具备关闭功能的,得满分,使用悬浮框等但不具备关闭功能的不得分);内部链接能够体现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20%;打开外部链接时,有提示信息,20%;未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的,20%。

3

3

网站规范

(10分)

展现标识规范

网站标识

网站标识的规范使用情况。

办理ICP备案,并在首页清晰显示,20%; 加挂公安备案标识、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够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的,30%;在首页展示“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的,10%;在首页展现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10%;设置站点地图栏目,10%;网站各页面的头部标识区和底部功能区与首页保持一致的,20%。

2

2

网站架构

网站架构的合理设置情况。

栏目设置清晰合理,特点鲜明,展现良好,50%;网站设计界面友好、简洁大方,50%。

2

2

网站功能与管理保障(20)

网站功能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的功能、准确性、实用性的实现情况。

站内搜索功能可用,50%;站内搜索结果准确,20%;站内搜索结果按照政策、动态、服务等分类展现,30%。

2

2

社交分享

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的提供情况。

建立社交分享功能的,50%;提供5个及以上社交媒体分享的,50%。

1

1

移动门户

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建设情况。

建立移动客户端的,60%;在网站首页提供访问入口的,40%。

1

1

微博微信

利用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推送服务、开展互动的情况。

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且内容更新及时的,40%;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提供微博、微信访问入口情况,10%;与市政府微博微联合主办或参与线上、线下活动的,50%。

2

2

管理保障

自查自纠情况

各部门网站的自查情况。

建立相应自查工作机制的,50%;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50%。

2

2

协调联动

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网站相关内容,与下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情况。

每日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的重要信息的,40%;转载下级政府网站相关内容的,40%;与新闻媒体通过共同策划组织活动,20%

2

2

集约化程度

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程度。

实现网站服务器等硬件设施统一建设的,10%;实现部分业务系统如网上办事大厅、互动交流平台、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等统一建设和使用的,50%;实现部门及下属单位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的界面设计和风格、统一网站群搜索、统一信息资源保障的100%。

5

5

优秀创新做法

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协调联动、品牌建设、新媒体建设等方面的优秀做法典型案例,重点评选在个性化服务、开放式架构、大数据支撑、多渠道拓展等方面的优秀做法。

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符合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是否从满足网民需求、提升政府公开透明度和服务能力等角度出发),20%;整合度(是否实现或有助于本地区、本部门政府资源进行深度整合),20%;创新性(建设思路、理念、做法是否具有创新性),15%;实效性(是否在深化政务公开、改进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15%;持续性(是否长期可持续发挥作用,是否形成相应的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持续发挥应用作用),15%;示范性/可推广性(是否对其他政府网站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可大范围推广),15%。

5

5

附加指标

加分指标

上级表彰

本单位政府网站受到上级单位表彰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网站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权重的50%。(以参评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

2

工作推进

部署推进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

2017年度对本系统政府网站开展绩效考核的,60%;2017年度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或印发相关文件的,40%。

3

3

扣分指标

通报曝光

本单位政府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曝光情况。

本单位政府网站每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50%;每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30%;每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一次,扣权重的10%。

5

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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