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7-00825
  • 文  号:咸政办函〔2017〕81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30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明确市城区房地产领域新增重点维稳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明确市城区房地产领域新增重点维稳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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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7〕81号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直相关单位和咸安区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通力合作,去年排查出的城区房地产领域28个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有效化解和稳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我市房地产领域处在市场调整期和矛盾突发期,新的问题和矛盾时有发生。近期,市房产局对城区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再摸底、再排查,发现有6个项目信访群访相对集中,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切实抓好城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根据9月13日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解决市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16〕67号)要求,经研究,对新增的6个重点项目维稳包保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泰鑫名苑(咸宁市温泉集贸市场旁边)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国土资源局。

  (二)咸宁印象(岔路口贺胜路)

  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建工处、市供电公司、联合水务公司、昆仑燃气公司。

  (三)远升?锦绣香城(马柏大道)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工处、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

  (四)1+8时代广场(咸宁大道住建委对面)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建工处、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水务公司。

  (五)金桂银座(咸安区金桂路)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工处、市人防办。

  (六)水岸澜庭(温泉村六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质监局、市建工处、市供电公司、联合水务公司、昆仑燃气公司、咸安区政府。

  二、工作职责

  (一)维稳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待项目工程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主动担责、主动排查、主动应对、主动化解。启动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包保、谁负责”原则,凡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包保项目人员非正常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信访维稳工作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二)处置机制。

  1.牵头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所负责项目维稳动态,出现20人以下群访,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到现场接访劝返;出现20—50人规模群访,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出现50人以上规模群访,牵头单位要迅速摸清情况,形成报告,向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市领导报告。

  2.上访人如采取合法方式反映合理诉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疏导、化解。对不听劝阻,扰乱政府办公秩序的上访人要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违法违规、故意逃避责任的开发主体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3.公安机关要做好信访秩序维持工作,20人以下群访,特警要到场;20人以上群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特警维持秩序。

  (三)方法原则。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手段来化解矛盾。对于政府配套建设不到位,过去有协议但政策发生变化的项目,由牵头部门摸清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于因为市场和资金出现问题的项目,要以依靠市场的方法为主解决,积极引导利益诉讼群体依法维权,解决纠纷。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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