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7〕81号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直相关单位和咸安区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通力合作,去年排查出的城区房地产领域28个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有效化解和稳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当前,我市房地产领域处在市场调整期和矛盾突发期,新的问题和矛盾时有发生。近期,市房产局对城区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再摸底、再排查,发现有6个项目信访群访相对集中,矛盾较为突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为切实抓好城区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根据9月13日全市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和《解决市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咸政办函〔2016〕67号)要求,经研究,对新增的6个重点项目维稳包保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泰鑫名苑(咸宁市温泉集贸市场旁边)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国土资源局。
(二)咸宁印象(岔路口贺胜路)
牵头单位:市城发集团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建工处、市供电公司、联合水务公司、昆仑燃气公司。
(三)远升?锦绣香城(马柏大道)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工处、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
(四)1+8时代广场(咸宁大道住建委对面)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建工处、市人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水务公司。
(五)金桂银座(咸安区金桂路)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工处、市人防办。
(六)水岸澜庭(温泉村六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质监局、市建工处、市供电公司、联合水务公司、昆仑燃气公司、咸安区政府。
二、工作职责
(一)维稳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待项目工程信访维稳工作,做到主动担责、主动排查、主动应对、主动化解。启动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包保、谁负责”原则,凡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包保项目人员非正常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信访维稳工作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二)处置机制。
1.牵头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所负责项目维稳动态,出现20人以下群访,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到现场接访劝返;出现20—50人规模群访,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出现50人以上规模群访,牵头单位要迅速摸清情况,形成报告,向分管副秘书长和有关市领导报告。
2.上访人如采取合法方式反映合理诉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疏导、化解。对不听劝阻,扰乱政府办公秩序的上访人要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违法违规、故意逃避责任的开发主体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3.公安机关要做好信访秩序维持工作,20人以下群访,特警要到场;20人以上群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特警维持秩序。
(三)方法原则。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手段来化解矛盾。对于政府配套建设不到位,过去有协议但政策发生变化的项目,由牵头部门摸清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于因为市场和资金出现问题的项目,要以依靠市场的方法为主解决,积极引导利益诉讼群体依法维权,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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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