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清理整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级政府举债融资清理整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顾兴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副组长: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毛湘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长青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万 龙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陈建平 市房产局副局长
刘红云 市人行副行长
王兴华 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胡广宏 市高投集团总经理
舒昌俊 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
二、工作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清理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融资担保行为;研究提出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整改具体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加强融资举债政策的宣传、对接、沟通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各县(市、区)违规融资举债清理整改工作。工作专班下设两个小组:
(一)第一组。
组 长:毛湘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爱民(市财政局)、鲁维华(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拟定相关制度办法,清理整改政府以及所属部门出具的函证、通知、文件、会议纪要等。
(二)第二组。
组 长:王兴华 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 毅(市城发集团)、陈 平(市高投集团)、
刘 翀(市政府法制办)、孙 格(市房产局)、
陈林江(市人行)、黄奇志(市银监局)
主要负责协调融资平台、金融机构清理整改政府及其部门为支持项目建设、平台公司融资出具的函证、通知、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重新签订相关协议。
各小组要落实工作责任,每周向工作专班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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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