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我市地域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湖北千年古县调研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6〕11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咸宁市千年古县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咸宁市千年古县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廖 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中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王亲贤 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陈冬民 市方志办主任
陈海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章 化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丁敬文 市文联副主席
卢超明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王光莉 市旅游委副主任
吴学明 市社科联副主席
定光平 湖北科技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院长
陈晓云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
(二)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千年古县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民政局:负责工作经费预算;负责做好业务协调工作;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
市文新广局:督促县(市、区)文新广局提供相关资料。
市财政局:负责将调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保障。
市旅游局:督促县(市、区)旅游局提供相关旅游资料。
市方志办:督促县(市、区)方志办配合调研工作,提供历史资料。
市文联:负责相关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市社科联:负责组织社科工作者参与调研工作。
湖北科技学院:负责组织湖北科技学院人员参与调研工作。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参与调研工作。
二、咸宁市千年古县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班
负责人:陈海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章 化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成 员:黎 鹏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
杨在辉 市文新广局文物科副科长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我市千年古县(古城、古镇)调研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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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