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6〕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市电信公司制定的《咸宁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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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2日
咸宁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市电信公司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54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电信普遍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智慧咸宁”建设的总体要求,将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定位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建用同步、以用促建”的思路,突出因地制宜和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光宽带进村入户。在宽带建设中同步推进信息进村,大力推广“幸福新农村”便民信息平台,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本次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目标是:2017年6月底前,通过FTTH(光纤到户)模式作为有线宽带接入方式,实现行政村100%通光宽带,对部分偏远山区实现LTE无线覆盖,实现试点区域内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农户新增13.70万户,基于宽带的“幸福新农村”用户达到17.7万户。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和落实建设任务。中标企业是电信普遍服务的建设主体,要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引导。电信普遍服务是普惠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电信普遍服务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和配合,充分整合和有效利用资源,确保国家投资效益最大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意见》(鄂政发〔2014〕34号)要求,落实电力保障、电力杆路共享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坚持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市内各通信运营商在基础设施共享上应给予支持。加强项目施工协调,对纳入规划的“电信普遍服务”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环评、选址、用地、电力引入、小区进入和管道铺设等环节要简化流程,为项目推进创造便利条件。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无故阻碍基础设施建设,严禁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严厉打击盗抢、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宽带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地要切实落实试点工作有关资金、用地、规划等配套支持政策,协调解决中标企业工作实施中遇到的困难,监督指导中标企业按预定的目标开展项目建设,支持中标企业宽带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在推广“幸福新农村”平台过程中,为降低用户接入成本,中标企业要确保相关资费低廉透明。各地要切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按合同约定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中标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三)加强督办检查。由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实地督察、信息通报等形式,推动各项支持政策落地执行。加快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及“幸福新农村”平台建设推广进度。对于未按承诺落实支持政策的地区和部门,加强督办并通报。建立试点工作公示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加强对中标企业宽带运营服务的监督,保障宽带服务质量。
附件:咸宁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咸宁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咸宁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勇 副市长
副组长:胡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朱礼义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成 员:宋长松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祖习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靖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胡贵华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综改办主任
黄启华 市城乡低保管理局局长
王 斌 市司法局副局长
熊新元 市人社局副局长
蔡秋芬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文倡 市住建委副调研员
王永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程参平 市防办副主任
曾国之 市农业局副局长
谢晓斌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 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万美英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 锐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商 飞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贸促会会长
章烈开 市卫计委副主任
付 冬 市审计局副局长
郑丽年 市旅游委副主任
邢义鸣 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市安办主任
黎正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范敏华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刘道才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房产局副局长
石 健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向阳 市食药监局总工程师
李晓彪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王和民 中国铁塔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郭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礼义、宋长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