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6〕62号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镇方松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鲁恩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成 员:肖文莉 市编办副主任
吴伟生 市发改委援疆办副主任
宋长松 市经信委副主任
黎正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 虹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金兰 市住建委副主任
柯传训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用文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永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唐国 市水务局副局长
潘 和 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局长
刘道才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江振辉 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黄志敏 市人防办副主任
袁忧民 市国资委副主任
万美英 市物价局副局长
朱细权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建群 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市城建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陈胜宇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桑晓荣 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周建均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胡 勇 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段文华 市铁塔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明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 伟 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佘中宏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汇中 咸宁军分区作训科长
徐 欣 一九五通信连负责人
毛雄辉 市联合水务公司总经理
胡继来 市昆仑燃气公司总经理
刘 煜 市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孙金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城发集团、咸安区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咸宁军分区:负责协调国防光缆管线入廊工作。
市编办: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作。
市住建委: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城市道路交通专项、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等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社会合作方的选择、PPP协议的签订,实施方案的审查、建设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及强制入廊管理制度,城区供水、燃气、排水等管线的入廊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立项、可研等的审批,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国家、省级PPP试点项目奖补资金的争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查,对项目实施方案、PPP协议等进行审查,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行维护财政支持政策,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
市物价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等有偿使用费标准核算或制定并监督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治安、交通和消防监控按需求进入管廊,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入廊协调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及报批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及有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部门管理道路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协调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
市城乡规划局:参与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办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相关规划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进行项目的放线、验线、规划条件核实,参与项目验收。
市水务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穿越河道管廊工程、沿河项目和管廊排涝入河等涉及水利事项的协调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协助做好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与地下人防设施共同开发建设等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在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政府资本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城市道路开挖的审批,参与项目验收,协调户外广告设施、数字化城管管线的入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运行的监管等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PPP协议等的审查。
市城发集团:负责申报发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债券,参与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市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代表政府出资并与社会投资方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公司股东履行建设、管理、运营等职责。
咸安区政府:负责配合做好咸安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配合做好咸宁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供电公司、市联合水务公司、市昆仑燃气公司、市华润燃气公司、一九五通信连:负责编制各自地下管线规划,建立专业管线信息系统,本单位管线入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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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