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暨“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熊征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耀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春桥 市财政局局长
彭洪斌 市国税局局长
任 伟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白柏呈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建武 市综治办副主任
何永志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朱必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青松 市住建委副主任
余 智 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任
章 化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甘 茂 市商务局总会计师
吴越胜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朱细权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建平 市房产局副局长
顾兴茂 咸宁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市国税局副局长
袁双英 市地税局副局长
黄 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红云 市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万春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必平、张伟、袁双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全市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营改增”工作,把握改革大局和方向,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营改增”改革内容和市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分析改革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密切上下沟通,搞好统筹协调,掌握上报改革动态。
三、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职尽责,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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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