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1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作为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夯实减排工作基础、健全减排工作机制、推进减排项目建设、严格减排项目监管,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减排目标任务。经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考核,六个县(市、区)均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具体完成指标见附表)。其中咸安区和通山县减排工作力度较大,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为全市减排工作作出了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忍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增大。“十二五”期间,我市新上了华润电力二期200MW机组、南玻玻璃2*700t/d生产线、金盛兰300万吨钢铁等项目,预计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6500吨、氮氧化物约11000吨,给我市完成目标任务带来巨大的压力。
(二)新建污水处理厂进展缓慢。在2015年总量减排计划中,赤壁城东污水处理厂及赤壁官塘驿镇、赵李桥镇、赤壁镇污水处理厂、崇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应于年底建成投运,但目前仍未建成投运。
(三)建成的减排项目难发挥减排效益。咸安区双溪桥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由于管网不配套,至今无法运行;嘉鱼畈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但排江管网由于多方面原因一直未建成,不能发挥减排效益。
(四)“十二五”目标责任书中部分目标完成不理想。一是农业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力度不大。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全市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据统计,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约212家,上报减排项目并得到认定的仅有59家,仅占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28%,离70%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其中咸安区不足10%。二是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要求。“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但目前,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均采用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市区拟建的城镇污泥深度脱水项目进展缓慢。三是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达不到责任书要求。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污染减排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措施,狠抓督促检查,深挖减排潜力,强化考核问责,确保顺利完成2016年减排目标任务,为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咸宁市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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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