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734
  • 文  号:咸政办函〔2015〕87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5日
  • 发文日期:2015年11月02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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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5〕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咸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5年11月2日

  咸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北麓,属南北气候过渡带,地形复杂,气候变率高,气象灾害种类多、出现频率高、危害程度重,是湖北省受气象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之一,每年因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占所有自然灾害损失的85%以上。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对我市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能源和公共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等构成严重威胁,气象灾害防御已经成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编制《咸宁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推进我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四个全面”建设,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2年—2020年)》、《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办法》等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要求,结合咸宁市实际编制。

  本《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本《规划》由咸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本《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干旱、高温、低温、雷电、雾霾和大风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包括城市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林业气象灾害、水文气象灾害、交通气象灾害、地质气象灾害、电力气象灾害等。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及面临形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可喜进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天气雷达、气象卫星、大气成分、农业气象、雷电监测和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初具规模,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初步形成;初步建成了以短时天气预报、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等业务为主的预报预测业务体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与服务面不断拓宽。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应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全市每天接受气象服务信息的公众超过500万人次;多部门联动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建设取得进展。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气象与水利、农业等部门建立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机制;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建设取得进展。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署了《共同推进咸宁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作协议》,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并将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的“三农”工作目标考核;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不断深入。增强了公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气象灾害防御布局不尽合理,城市气象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的态势,国民经济重点行业气象灾害易损性增大,造成的损失日益加重;二是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弱、预警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 三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尚未实现完全覆盖,特别是偏远山区和农村,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完善,现有的应急预案需进一步修订;五是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尚未真正纳入城乡规划;六是人工增雨防雹和雷电灾害防御等气象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气象灾害防御的形势更加严峻。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咸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牵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作用,依靠科技支撑和法律保障,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全面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趋利避害。在气象灾害防御中,必须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气象灾害防御以预防为主,防抗结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非工程措施作用,实现综合防御。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气象灾害防御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完善灾害防御体系。

  4、坚持依法防灾,科学应对。气象灾害防御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与政府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预测预警,合理制定灾害防御方案,科学组织实施。

  (三)规划目标。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一批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普及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整体提升咸宁气象灾害防御现代化水平,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到规划期末,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率减少25%以上,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降低25%以上。

  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

  我市气象灾害种类多,地形复杂,城市、农村、江河、湖泊的气象灾害防御侧重点各不相同,而交通、水利、电力、农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对气象灾害影响的敏感程度极高。因此,区分不同气象灾害种类,按重点灾种布置气象灾害防御措施,采取“点面结合、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工作布局,组织开展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

  (一)暴雨灾害。

  暴雨灾害是我市影响最重的气象灾害,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但主要发生在5~10月,易造成江河湖库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洪水的重点防范区域为长江、中小河流、湖泊和水库,内涝的重点防范区域为城区和低洼农田,山洪的重点防范区域为通城、通山、崇阳,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域为通城、通山、崇阳地质灾害易灾区及施工引起的临时易灾区。防御暴雨灾害要做好暴雨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长江、中小河流、湖泊及水库致洪暴雨的监测预警,开展内涝风险预警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业务,建立气象、水务、水文、农业、国土规划等部门联合防御机制,提高暴雨灾害防御能力。

  (二)高温灾害。

  咸宁市年平均高温(≥35℃)日数在30天以上,主要集中在6~8月份。受气候变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影响,高温灾害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带来的危害更加广泛。高温灾害带来的热浪使中暑、紫外线灼伤等疾病人数急剧增加,户外作业停工,农作物受害,用电量猛增等。高温灾害的防御范围为全市城乡,因受热岛效应影响,城市是高温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防御高温灾害需要开展夏季高温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对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高温灾害预警,建立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劳动生产部门采取防暑降温应对措施,相关部门做好供电、供水、防暑医药用品和物资供应准备,开展城市高温灾害风险评估,向有关部门提供气象数据和参数,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和风道建设,削减城市热岛效应提供依据。

  (三)低温冻害。

  低温冻害主要出现在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3月份。低温冻害造成道路结冰、电线结冰,供水管道破裂、农林业受损等。道路结冰引起交通事故增多、交通瘫痪,重点防范区域为城乡道路和桥梁。电线结冰造成输变电线路断裂,冰冻造成供水管道破裂,供电、供水中断,重点防范区域为全市各输变电线路和供水管网。对农林业影响的重点防范区域是农村。低温冻害防御重点是建立交通、电力、供水、农业等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发展专业专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和预警服务,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开展交通干线和重点输变电线路沿线以及农作物种植园区精细化低温冻害风险评估,建立低温冻害防御设计标准。

  (四)雷电灾害。

  雷电灾害是我市出现频次最高的灾害,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主要集中在夏季。雷电主要对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信息设备、供电设备及线路、石油化工设施、高层建(构)筑物、高大物体及公众人身安全等造成危害。雷电灾害的防御范围为全市城乡,城区受雷电灾害影响较大,农村为雷电危及生命安全的高发区。防御雷电灾害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设闪电定位探测站网和大气电场监测网,加强雷电的前期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监测预警发布能力和预警信息覆盖面,保障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各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等单位,完善雷电灾害防御工程体系,全面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建立雷电灾害风险数据库,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雷电灾害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避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确保生命安全,避免或减轻雷电灾害损失。

  (五)大风灾害。

  大风灾害主要由寒潮和强对流天气造成,寒潮造成的大风大多数出现在春季,强对流天气造成的大风灾害常伴有雷暴、冰雹、飑线、龙卷等。大风灾害常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高空作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高层建筑、铁路运输、航运、农业破坏性较大。大风灾害的防御范围为全市城乡,城区主要防范各类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户外广告牌和长江航运;农村主要防范设施农业大棚。防御大风灾害需要加强大风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部门间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向高层建筑、电力、通信、农业、铁路、水上运输等单位和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提供防范措施建议,开展大风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大风风险区划,修订基础设施和户外设施抗风标准,为建(构)筑物建设设计提供技术依据;开展现有基础设施和户外设施抗风能力普查,加固和改造现有设施,避免或减轻灾害影响。

  (六)干旱灾害。

  我市干旱灾害四季都有发生,可分为春旱、夏旱、春夏连旱、伏旱、秋旱、伏秋连旱等,其中以伏秋干旱次数最多,危害最重。干旱灾害的主要防范区域为农村地区。农村地区干旱灾害防御应把流域大面积干旱、严重的季节性干旱放在首位,实现工程性与非工程性措施有机结合,构建完善的流域抗旱减灾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流域干旱联防机制,合理布设流域气象、水文监测网,及时获取雨量、水文信息,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建立干旱灾害预警机制,开展干旱监测预报,建立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的雨情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对干旱状况进行评估,适时开展人工增雨等应急措施,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科学调度水源。

  (七)雾霾灾害。

  雾霾是我市近年来最受关注的气象灾害,主要发生在冬春季节。雾霾发生时,大气中颗粒物明显增加,能见度降低,空气污染加重,主要对交通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雾霾灾害的主要防御区域为航运、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通和人口密集区域。防御雾霾灾害要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雾霾灾害实况、影响范围、灾害发展、持续情况,及时采取控制颗粒物排放和人工增雨等应急处置措施,展雾霾预警模式研究和灾害风险评估,为雾霾治理提供依据,提高灾害防御科学水平。气象、环保、交通、卫生等部门要建立联防工作机制,有效应对雾霾灾害。

  四、主要任务

  (一)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优化气象综合监测网。提高对气象服务重点区域、气象灾害多发地点等关键区域气象观测的时空密度。合理设置建设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加强暴雨外场实验基地和金沙区域大气本底站建设,强化气象特种监测。加强涵盖农业、林业、国土、环保、交通、旅游等专项监测网在内的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全面提高气象灾害联合监测水平。

  2、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加快推进从传统气象要素预报预测向气象灾害预警延伸的进程。加强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的前期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临近、短时、短期相衔接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完善灾害性天气强度和落区预报技术,完善网格化、精细化、分灾种的气象预报预测产品体系。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大力提高专业气象灾害的预警能力。完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气象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建立覆盖面广、响应及时、立体化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高预警信息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3、加强信息共享与装备保障。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具有响应迅速、多级测试、全网监控、技术支持、维修维护、物资供应功能的气象装备保障体系。建设移动气象保障检测设备,加强全市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保障体系社会化建设。

  (二)提高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能力。

  1、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气象灾害风险分布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风险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分灾种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完善气象灾害风险信息上报系统和制度,加强对气象灾害风险信息的综合分析、处理和应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查找气象灾害防御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为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2、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建立重大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相应的建设标准,确保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工程立项中充分考虑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依据国家《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咸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农业结构调整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分析和评估,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受到气象灾害、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的影响。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规划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

  3、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开展气候变化事实及演变规律的监测分析,加强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和发展规律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极端气象灾害事件,以及对经济、社会、能源、水资源、农业和粮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建立集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影响评估及应对为一体的气候变化业务体系。

  (三)提高气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1、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气象灾害的等级划分、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应急救援的启动和终止规程、紧急避难场所和转移路线、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各部门职责和联动机制、应急处置措施等事项,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2、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及各相关部门紧密协同联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水平。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气象减灾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保险,分散气象灾害风险。

  3、提高基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乡村在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的基础作用。加强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检查,对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进行评估,促进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规范化和社会化。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确保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向责任区内的群众传递,按照防御方案和应急预案,正确防御气象灾害。面向社区、乡村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远程培训、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相结合的综合培训。

  (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能力。

  1、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立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立与气象现代化体系相适应的新型事业结构,全面提升气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气象综合实力。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城市气象服务和为农气象服务,大力发展现代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不断完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立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率先实现气象现代化。

  2、建立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体系。加强对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机理研究,建立适合本地特点的多灾种灾害性天气模型,引进和应用数值预报最新研究成果和方法,不断创新预报预警技术,在灾害天气的时间空间分辨率、预报预警准确率和实效上实现突破,建立短时、短期、中期、延伸期连续滚动的精细化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高各类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水平。

  3、加强气象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气象科技工作者参与气象科技创新。加强对数值预报应用技术、强对流天气预警技术、农业气象和卫星遥感技术、雷电灾害预警与防护技术、城市气象技术、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等气象预测预报关键技术的应用与研究,促进气象科技成果的业务化。

  五、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一)城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建立和完善暴雨、高温、雷电、大雾等城市气象灾害社区尺度监测网和移动观测设备;建设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开展中心城区精细化预报业务;建设气象灾害预警塔、预警灯、小区广播和短信服务系统;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城市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城市气象灾害专项预案,加强部门协作并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城市规划气候可行性论证系统。制订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设防标准。针对低碳试点建设,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评估;加强城市及城市圈暴雨、高温、雷电等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和规避场所工程建设。对于广场以及体育场馆、会议中心等大型室内场馆增加避难设施建设。

  (二)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网,建立空间分辨率到乡镇的精细化气象预报系统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果、水产养殖等专业气象监测、预警和影响评估服务系统。进一步推动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发展农村气象信息员,实现气象信息融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立多渠道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立覆盖乡(镇)、村的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信息发布网络,提高农村预警信息覆盖面。

  加强政府主导的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乡(镇)、村(组)四级气象灾害防御协调机制,大力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建设,将基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大力培育农业气象服务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社会力量在基层气象为农服务中的作用和活力,建立促进基层公共气象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农业区划,建立新农村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系统,不断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三)中小河流、水库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完善由气象站、水文站和雨量站等组成的水文气象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加强对影响致洪暴雨预报精度的动力和物理过程的研究和暴雨集合预报方法研究,提高强降水过程的中期预报精度,为中小河流和水库调度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强化与国土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能力。编制和更新旱涝风险区划,适时调整中小河流、水库防洪标准,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加强防汛抗旱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重大水利工程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四)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工程。

  多部门联合建设完善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长江黄金水道、重大水利水电设施、架空输电线、重大通信设施、重点矿山聚集区及核电工程的气象灾害防御综合监测系统,实现部门间、行业间的信息与资源共享以及灾害协同防御;发展交通气象、航空气象、电力气象、林业气象、环境气象等灾害预警和评估系统。开展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沿线精细化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的设计标准,合理规划和布局,科学防灾避灾。

  (五)暴雨外场实验基地和区域大气本底站建设工程。

  加强区域暴雨外场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气象雷达、GPS移动探空系统和微波辐射计等各种先进探测仪器,提高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水平;加强华中区域大气本底站建设,开展大气成分监测分析,提高雾霾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六)雷电灾害防御工程。

  建设和完善雷电监测网,建设雷电实时监测资料集中处理和共享应用业务系统,建设基于GIS系统的接入雷电监测网实时监测数据的雷电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雷电预报预警和雷击风险评估业务平台,完善防雷检测与评估服务。开展城市露天公共场所防雷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和完善农村中小学、集镇等重点场所的防雷设施,建设农村雷击高发区避雷示范设施,提高农村地区的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七)人工影响天气工程。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县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完善作业条件预报系统、移动作业指挥系统,优化作业指挥流程;加强作业装备的更新换代,推广使用自动化程度高、作业性能强的新型地面作业装备,逐步推进全市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工作站建设。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部队支持”的人工影响天气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应急能力。做好重点领域作业服务,适时启动人工增雨抗旱作业,为粮食高产、稳产提供优质服务;根据需要实施增蓄性人工增雨常态化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围绕森林火险火灾、空气严重污染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人工增雨应急作业;在装备、技术、气象条件具备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适时开展消减雾霾或局部人工消云减雨作业,逐步提升人影综合服务能力,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八)气象防灾科普教育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高标准的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并在科普馆中设立气象科普室。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加强农村、灾害重发区防灾避灾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制作气象减灾公益广告,开发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编制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防灾减灾宣传案例教材,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电子显示屏等各种载体,加强对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九)生态环境气象保障工程。

  继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森林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咸宁森林生态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构建森林生态预警预报系统,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促进陆地生态质量持续保持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的不断提高。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加大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加强雾霾天气科普宣传,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继续做好森林防火、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气象防灾减灾领导机构。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纳入咸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层层落实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责任制,把气象灾害防御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建设。

  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全社会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提高依法防灾减灾的水平。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健全气象灾害部门联动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确保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及时解决防灾减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合作,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和层次。合理配置各种防灾减灾资源,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联合组织实施相关重大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建立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考核体系,对气象灾害综合防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

  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研究等方面的投入。

  (五)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大力推动气象科普创新,不断完善和规范气象科普网络。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典型教育,切实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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