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700
  • 文  号:咸政办函〔2015〕69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8日
  •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11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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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5〕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

  《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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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1日

  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的目标,提升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有利于提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及数据维护、更新机制。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持续扩大覆盖面,提高综合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落实社保衔接转续政策,推进民生数据信息部门共享。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同时,实现劳动就业及各相关部门民生数据基础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网络和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行大厅经办、网上经办、自助服务等多形式的经办管理服务,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三、工作方法

  (一)开展已参保人员数据摸底调查工作。以现有的城乡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进行筛选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确保每个参保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唯一性。

  (二)开展部门间信息比对,确定未参保登记对象。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信息资源,开展部门间信息比对,确定未参保登记对象。将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与公安、卫计、民政、工商、税务、编制、财政、教育、法院、统计等部门的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未参保对象。

  (三)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已参保单位和人员,无需重新申报、重新采集信息,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登记内容要求,批量录入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确认参保登记;对经确认的未参保对象,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通过进单位排查、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其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

  四、实施步骤

  全市自2011年起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入口集中、出口分流”的统一模式,实现了“五险合一”的经办管理和社会保险数据信息集中管理,基层服务平台实现了全覆盖,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按照“全面推进,同步实施”的要求,从7月中旬开展,至2015年12月底结束。各阶段主要任务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底)。制定出台《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强化舆论宣传,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9月—11月底)。按照责任分工,分专班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险种参保人员比对,以及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登记信息与公安、卫计、民政、工商、统计等部门登记信息的比对,形成参保登记基数数据库。9月至11月底,依托基层服务平台社区、村、组和购买服务来组织人员力量,通过逐一排查和入户调查,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补录。

  (三)分析汇总阶段(11月底)。统一对采录、导入数据库的数据再次核实,查漏补缺,保证数据的客观、准确和唯一性,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数据库。做好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总结阶段(12月底)。对全民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并做好与全省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对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市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登记信息,形成部门间资源共享和交换机制,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保障经费,确保实效。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按调查对象每户5元(或3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督办,加强考核。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纳入试点县(市、区)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督办,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目标任务。

  (四)动态维护,促进参保。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数据库正常维护机制,由社会保险信息机构实行年度动态维护,保证登记信息的有效性和实时性。加强成果应用,将参保登记成果作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数据,科学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计划,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

  附件:1、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基础

        2、全民参保登记表

        3、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基础

  咸宁市自2011年起,根据社会保险“金保工程”建设内在要求,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入口集中、出口分流”的全市统一模式,理顺经办机构,调整经办职能,规范业务流程。市、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均实现了“五险合一”的经办管理,整合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经办机构,强力推行社会保险“五险一票征收”,全面负责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申报登记、核定、结算、社会保险关系和稽核等业务经办工作。

  我市按照“民生数据向上集中,经办服务向下延伸”的方式,已实现全市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集中管理。向上与部、省金保工程和异地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实现了上传、对接;向下建立起了市、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信息化系统。全市64个乡镇、56个社区、966个村建立了基层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及建立我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数据资源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附件2:

 

全民参保登记表

湖北省咸宁市______县(市、区)______镇(街道)______村(社区)

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就业状态:1、已单位就业

工作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无单位:□学龄前  □在校学生  □未就业  □灵活就业

□离退休或已领取养老待遇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地/市/州)________(区/县)

常住所在地地址: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地/市/州)______(区/县)

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社区)______(街/路/巷/门牌号)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

参保情况:

1、养老保险(单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城居保和新农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单建制度) □其他养老保障(单建制度)

2、医疗保险(单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含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公费医疗 □农民工其他形式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保障(单建制度)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未参保原因:□个人未参保或中断 □单位未予参保  □参军、出国、判刑等原因未参保

异地参保:□省内异地参保:______(市)□省外异地参保:______(省、区、市)

本人声明:

我已知悉本表告知事项,并据实填写本人相关事项。

本人/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备注:1、登记对象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本表由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2、由登记对象指定代理人对本表签字确认的,需由登记对象本人或其所在社区、村出具书面委托书或证明;

3、登记对象对本表打印信息有疑义的,请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信息核实及维护事宜;

4、本次登记后,若登记对象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数据维护相关事宜。

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附件3:

  咸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吴 晖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闫英姿 副市长

  成 员:黄艳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胜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祝儒镳 市编办主任

  徐仕新 市人社局局长

  万春桥 市财政局局长

  姚  涛 市地税 局局长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夏金平 市统计局局长

  王 勇 市卫计委主任

  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

  潘 华 市文新广局局长

  白柏呈 市广电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胡建平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文波  咸安区政府区长

  余  珂  嘉鱼县政府县长

  李朝曙  赤壁市政府市长

  来华雄  通城县政府县长

  杭  莺  崇阳县政府县长

  胡  娟  通山县政府县长

  陈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长

  全贤发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局长徐仕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长熊新元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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