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 星期日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661
  • 文  号:咸政办函〔2015〕36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宏观经济调控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6日
  • 发文日期:2015年05月15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转发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咸宁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转发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咸宁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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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5〕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咸宁高新区:

  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咸宁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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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15日

  关于金融支持咸宁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指导意见

人行咸宁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增强战略定力 抢抓发展机遇 在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决定》(咸发〔2014〕17号)精神,实施金融领先发展战略,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咸宁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动作为,着力增强金融支持绿色崛起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强化绿色崛起的金融担当。绿色崛起是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首要使命,是抢抓全国、全省重大战略机遇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科学发展一步到位的现实路径。全市金融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金融支持绿色崛起作为重点工作来筹划和推进,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来开发和挖掘,注重运用绿色金融思维,加快发展绿色信贷,积极构建绿色通道,着力打造绿色金融品牌,助推咸宁实现绿色崛起。

  (二)明确金融支持绿色崛起的发展目标。以建设“碳金融”为核心的绿色金融中心、以幕阜山片区为典型的扶贫金融中心、生态农业金融中心、科技金融中心、电子商贸物流金融中心和跨区经济发展金融中心等六大金融中心建设为总体目标,大力完善绿色信贷投放机制,大力开发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信贷产品,促进绿色信贷占比不断上升,通过绿色金融激活绿色产业,全力打造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绿色新产业,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绿色新产业集群。

  二、精准发力,着力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及重点领域的高度融合

  (一)大力支持以绿色产业为支撑的工业崛起。全市金融部门要对照《咸宁市推动绿色崛起行动计划》(咸办发〔2015〕1号)所确定的绿色项目清单和企业目录库,进行重点扶持及跟踪服务,实施“一对一”主办行制度和新兴产业金融扶持工程。积极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支持咸宁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咸嘉临港新城、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建设。加大对智能机电、互联网+、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绿色食品饮料等七大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展优质信贷客户群。争取技术改造贷款,支持传统企业依托科技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打造“低碳升级+循环改造+绿色替代”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形成绿色新业态,不断提升绿色工业增加值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

  (二)大力支持以三大百亿产业为重点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全市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以竹产业、茶产业、油茶产业等三大百亿产业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六个一”工程、特色农业园区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区域化、绿色化、品牌化。大力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进一步满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重点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实施资源转化、加工增值、纵深开发。加大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贷款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范围,推动水利、水电、供排水等项目收益权、资产等作为贷款抵押担保物。创新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机制,重点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逐步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

  (三)大力支持幕阜山中国“绿心”建设。全市金融部门要根据幕阜山咸宁片区需求,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幕阜山咸宁片区给予优先支持,将信贷资源向幕阜山咸宁片区适当倾斜。探索金融扶贫机制体制创新,发挥政策性金融导向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全面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电话银行在贫困地区“三个全覆盖”。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民间资本在贫困地区优先设立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和鼓励证券、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农村网点覆盖面。建成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扩大小额信用贷款规模。力争幕阜山咸宁片区每年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县域银行机构贷存比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或保持在55%以上。

  (四)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市金融部门要创新适合服务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发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业务。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物流业发展,助推咸宁打造华中物流枢纽中心。支持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产业链延伸,形成以互联网+、电子商务为纽带多产业互相支撑的发展格局。支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发展,构建集观光、休闲、养生、度假、会展于一体的旅游模式。

  三、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支持绿色崛起的引领能力

  (一)大力支持绿色产业直接融资。加强与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农畜产品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战略合作,大力支持绿色产业进入交易场所开展登记、挂牌、托管、交易、融资、股权质押等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抵押贷款等业务,不断提升对节能减排低碳、循环经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绿色企业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探索发行“区域集优”债务融资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二)大力推行科技金融。全市金融部门要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激励约束机制,开发并推广包括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在内的动产抵押、权利质押、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充分运用科技基金放大效应引导信贷投入,运用科技贷款贴息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三)大力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大力探索“财政风险补偿金+信贷”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按照“财政风险补偿、银行杠杆撬动、贷款单笔控制”的思路,推广一批“政银保集合贷”、“助农贷”、“助保贷”、“助商贷”、“助游贷”、“助贫贷”等“助”系列信贷产品。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稳妥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健全完善林权抵押登记系统,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以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四)大力推进民生金融发展。全市金融部门要推广创业贷款产品,切实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扩大实施范围,重点支持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妇女、创业残疾人等群体,不断推广青年小额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和助学贷款等贷款品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运用好扶贫资金,完善扶贫贴息管理办法,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发放扶贫贴息贷款。

  (五)大力拓展绿色跨境融资业务。全市金融机构要通过贷款、担保、保险等方式支持绿色企业海外项目融资和贸易融资。积极推动我市绿色企业海外上市,支持我市绿色企业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吸引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直接投资企业。充分运用海外代付、出口融信达、出口风险参与业务、保理、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产品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提供更为便利、安全、高效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鼓励绿色企业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活动中使用人民币。

  (六)着力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全市金融部门要参与“绿色金融”创建评比活动,将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作为发放绿色信贷的依据,凡是没有通过环保评定的,金融部门不予信贷支持;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四、强化保障,着力构建金融支持绿色崛起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绿色金融对接平台。全市金融部门要建立绿色项目库及清单,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银企对接签约活动,开展信贷产品、财务知识、融资方式等方面培训,大力推行“一对一”结对服务、“无微不至”金融服务计划,宣传推动绿色金融,加强协议落实情况的监测和督查通报。

  (二)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农再贷款投放力度,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期限,促进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力争绿色支农贷款额度占全市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充分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增加绿色信贷投放。继续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支持绿色产业获得更多融资。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贴息资金等基(资)金,对绿色产业融资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业务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提供绿色项目融资担保。

  (四)完善监测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服务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金融管理与考核、奖励等相结合,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放大绿色金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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