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函〔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根据全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市有关部门管理和县、市、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闫英姿 副市长
副 组 长:黄艳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徐仕新 市人社局局长
郭扬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吴中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
姚红星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孙道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唐雁军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袁忧民 市国资委副主任
喻 斌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徐仕新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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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