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4-00395
  • 文  号:咸政办函〔2014〕27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
  • 发文日期:2014年08月26日
  • 名  称: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确认公物处理拍卖企业拍卖资格的通知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确认公物处理拍卖企业拍卖资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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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函〔2014〕27号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

  确认公物处理拍卖企业拍卖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了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3号)、《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重新调整确认全市范围内公物处理拍卖企业拍卖资格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凡在咸宁市境内依法依规设立,有两年以上拍卖经营业绩、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拍卖企业,均可纳入我市公物处理拍卖企业范围。

  二、市政府委托市商务局按照依法、公开、公平的原则确认全市公物处理拍卖企业,并将确认结果予以公告。公物处理拍卖企业每年确认1次,有效期为1年。

  三、公物处理单位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当年公告确认的公物处理拍卖企业中择优选定拍卖企业。若收费、服务等条件相同的公物处理拍卖企业存在两个以上,则采取摇号的方式选定。

  四、市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拍卖行业监管,维护拍卖市场经营秩序。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公物处理拍卖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严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五、各公物处理拍卖企业应依法依规承办公物处理公开拍卖业务,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公物处理拍卖企业资格,且不得再确认其为公物拍卖企业。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公物处理指定拍卖机构的批复》(咸政办函〔2002〕6号)同时废止,今后如国家、省有新的意见出台,从其规定。

  2014年8月26日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4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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