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20-10364
  • 文  号:咸政办发〔2020〕18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3日
  •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17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推进健康咸宁行动的实施意见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推进健康咸宁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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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55号)和《“健康咸宁2030”行动纲要》要求,加快健康咸宁建设,推进健康咸宁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咸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2年,全民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推广,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因素得到初步控制,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2030年,全民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预期寿命等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针对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实施六大行动。

1.普及健康知识。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5%。

建立完善健康咸宁“七个一”宣传平台,组建覆盖各部门、各专业的健康咸宁科普专家库,建成咸宁市健康科普资料库,制定咸宁市健康科普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咸宁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开展健康知识宣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贫困县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核心知识,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疾病预防、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成一批健康促进单位(机关、学校、社区、医院、大型公共场所)。开通健康科普专家咨询电话,为公众提供健康咨询服务。针对不同人群普及相应健康知识,推行就诊一病两方(常规的治疗处方和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服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市县两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持续完善改进健康科普策略措施。

2.倡导合理膳食。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至6%和4%以下。

结合健康中国荆楚行、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20”全国学生营养日、“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8全民健身日”等活动,开展营养科普宣传,普及营养知识。建立营养科普专家队伍并提供咨询服务,传播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为公众解疑释惑,避免信息误导。将国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考核指标。

指导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科学饮食,培养科学喂养行为,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依据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稳步扩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覆盖范围,为不同年龄段学生制定营养食谱,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在医养结合及贫困家庭扶助工作中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并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活动,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开展居民营养监测,摸清营养失衡状况,制定食物生产供给方案,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为居民调整膳食结构提供食物保障。推动营养目标导向的农、林、牧生产,提高“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占比,生产健康营养的食物。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改造食品贮运、加工工艺及降低营养损耗和避免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技术体系。

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

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市县两级疾控、医疗、妇幼保健、营养配餐等机构配备专职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定期接受营养与健康专项技术培训。

3.推动全民健身。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新建一批多功能社区运动场,做好维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落实《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公众开放”的规定,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运动,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大力发展乒乓球、羽毛球、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运动项目,传承弘扬武术(太极拳、剑)、健身气功、赛龙舟等传统、民间体育运动项目。

发挥体育总会作用,带动各类体育组织的发展。支持有群众基础的项目成立单项和人群协会。重视新型体育组织的发展,壮大全民健身网络体育组织。推进“互联网+体育”的发展模式,鼓励、引导公民加入互联网健身组织。加强全民健身站点建设,发展全民健身基层组织。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培训社会指导员,提供科学健身服务。以健身项目培训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厂矿、进机关、进军营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建设维护学校体育场地,确保设施与器材达到标准要求。建设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适合老年人健身的社区(村)场地或器材。

开展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运动行为调查,构建“体医融合”健康服务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运动康复、体育托管等机构。

4.控制烟草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制定实施《咸宁市控烟条例》。利用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开展控烟公益宣传教育,告知公众吸烟危害、控烟规定、违反控烟行为处罚措施,及早戒烟益处和戒烟途径、方法。结合健康知识宣讲“五进”活动,推动个人和家庭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建设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单位,推动公共场所、办公区室内全面禁烟。做好青少年控烟。开设专业戒烟门诊、提供戒烟热线咨询、开展临床简短戒烟干预,有效减少吸烟人数。落实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和税收、价格调节等措施,提高控烟成效。

5.心理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

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管理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救治救助管理措施。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科学缓解压力。依托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社区心理咨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基本建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落实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

6.健康环境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

开展环境与健康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有效控制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发生。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的健康危害因素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卫生乡镇(县城)建设,推动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创建,夯实健康咸宁建设基础。全面实施乡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粪污无害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村庄绿量提升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绿色村庄。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

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品安全性评价和监管。强化饮用水监测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针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实施四大行动。

7.妇幼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

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预测生育增长趋势,调整扩增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针对有生育需求的夫妇普及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有关知识。加大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完善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保障母婴生命安全。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措施,为孕前及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8.中小学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建设健康学校,培养健康生活、饮食、学习、运动习惯,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计划和学校教学计划,在城乡各类中小学校开设体育与健康课程且每周不少于0.5学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休复学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落实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措施,通过“大手拉小手”活动,促进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9.职业健康保护。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做好职业防护,完善职业病防治支撑体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监测监督,惩处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职业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创建健康企业。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落实工伤保险保障措施。

10.老年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为社区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并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康复科。落实养老设施用地标准,加强小区养老设施规划配套,保障综合性老年人活动中心、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针对重大疾病防控实施五大行动。

落实《咸宁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关于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防控措施,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慢性病早诊早治,强化高危人群健康干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动慢性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降低慢性病发病率和过早死亡率。实施一地一策、精准防治策略,落实传染病、地方病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发病率、死亡率。

11.心血管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在健康细胞培养中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扩大筛查覆盖面,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者的规范管理。建立网格化胸痛、卒中等救治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

12.癌症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宣传癌症防治核心知识,推进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依据癌症发病情况,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执行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完善癌症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营养和心理支持措施,推进安宁疗护。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使用可及性。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引导重点人群定期就诊检查,查清并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建立慢阻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向慢阻肺患者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14.糖尿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宣传糖尿病防治有关知识,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引导超重和肥胖(包括腹型肥胖)者定期监测血糖、血压和血脂,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膳食、运动干预,降低发病风险。提高糖尿病患者对健康膳食、科学运动、定期监测代谢和并发症指标的认识,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延迟糖尿病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能力,逐步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完善传染病监测、救治体系。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强化疫苗生产运输使用全程监管。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预防、检测、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将发病率、死亡率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巩固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切实控制好病媒生物。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重点工作。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负责健康咸宁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健康咸宁建设的有关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制定健康咸宁行动考核办法并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中国“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建设的战略主题融入各项工作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建立个人健康主责意识,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合力。以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为引领,促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养成,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中的作用。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把健康咸宁建设纳入培训课程。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要给予支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多形式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大力宣传健康咸宁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印通俗易懂的阅读资料,引导群众掌握必备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和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健康咸宁行动考核评价方案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咸宁行动考核评价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印发《健康咸宁行动(2020—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咸宁行动》),细化《健康咸宁行动》目标、任务及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健康咸宁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健康咸宁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组建专项行动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为健康咸宁行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评价

(一)内容及指标。围绕健康咸宁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确定26项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

(二)评价方式。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咸宁行动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采取大数据监测、查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抽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健康咸宁办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形成健康咸宁行动年度考核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考核评价。在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健康咸宁办组织制定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由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注重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考核评价结果经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监测数据。各县(市、区)要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健康咸宁行动顺利实施。

(三)坚持科学方法。健康咸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疾病谱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附件:健康咸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健康咸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 标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

《“健康咸宁2030”规划

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52015年)

77.7

2

婴儿死亡率(‰)

4.54

6.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49

8.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9.8

14.5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9.6%2014年)

90.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8.3

27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6.622015年)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7

2.65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3.682017年)

27.5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

规划文件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7.87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3.66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58

8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31.8

5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明显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25.282012年)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6.362012年)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左右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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