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5日 星期六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9-04394
  • 文  号:咸政办发〔2019〕13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政务督查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9日
  •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3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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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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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2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9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市政府2019年度督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聚焦“三抓一优”,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科学统筹开展季度大督查、月度专项督查和日常抽查复核,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督查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精准脱贫( 牵头单位:市政府扶贫办);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厕所革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精准灭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招商引资情况(牵头单位: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

(五)统筹推进补短板工程。水利设施补强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公路建设及安防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乡工程”实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及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和杨畈农高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七)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信用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三、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和市直相关单位。

四、督查安排

(一)季度大督查。3月、6月、9月、12月上旬开展。一季度、二季度重点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三季度聚焦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补短板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四季度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月度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每月在重点督查工作中选取2—3项工作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日常抽查复核。重点对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对上级党委、政府巡视、巡察、督查(督察)、审计反馈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进行抽查、复核。

五、督查方式

针对不同督查事项和内容,灵活运用明查暗访,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交换意见、直奔现场、直插基层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探索推广“三加”督查方式方法。

(一)大数据+督查。充分发挥电子督查系统作用,运用大数据推动大督查,切实提高政务督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扎实开展调研督办、协调解难工作,确保督到点子上、查在关键处,提升督查工作实效。

(二)融媒体+督查。坚持开门搞督查,通过热线电话、电视问政、政府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途径,发动群众反映问题。适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调研问政,邀请媒体记者和网民代表参与暗访督查,扩大监督主体,促进督查提质增效。

(三)第三方+督查。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等事项,委托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市场中介和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提高督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结果运用

(一)督查通报。每轮督查结束后,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汇总督查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点名道姓指出具体问题,责成报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将通报内容抄送市纪委监委。

(二)约谈问责。在市政府组织的季度大督查活动中,单项工作排名最后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地方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单项工作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将相关结果抄送市考评办,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中予以减分

(三)督办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责任单位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季度大督查、月度专项督查和日常抽查核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现象。实地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有关政策措施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改进作风。市政府季度大督查、月度专项督查、日常抽查复核中不得将工作汇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留痕”情况视同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不得将领导批示、召开会议、出台文件、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等简单地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

(四)严明纪律。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最新要求,尽量减轻基层负担。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将日常调研指导工作冠以督查、督察、督导、检查、巡查等名义,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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