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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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金融领先、绿色崛起”战略,坚定不移服务实体经济,坚定不移防范金融风险,坚定不移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2018年全市金融工作的主要目标: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增长率不低于12%,新增存款150亿元以上,存款余额增长率不低于11%;证券交易量、保费收入等金融指标继续保持平稳增长,证券交易量达500亿元,保费收入达45亿元。深入实施“建设贺胜金融特色小镇,深化金融领域改革”项目,引进基金公司达到200家,规模达500亿元。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强化金融招商引资,通过基金引进产业项目2个,投资规模达5亿元。直接融资规模达25亿元,新增1家报辅企业、2家入选省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四板挂牌企业达300家。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扶贫小额信贷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大产业信贷支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强化信贷支持。深化与省级银行机构战略合作,全力支持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在我市拓展业务,增加在咸授信、开展融资融智合作。定期分析信贷投放形势,加强存贷规模协调与调度,力促各金融机构早投、快投、多投。围绕“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加大对重大项目、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外资银行、金融租赁、信托等新型金融业态,进一步增加我市金融供给。
(二)加强银企对接。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积极建立融资便利化平台,组建金融产品和服务宣讲团队,实现企业融资简易化、多元化。加强重点项目银企对接工作,举办金融“早春行”活动,分区域、分行业、分机构组织各类投融资对接会,推动产融对接路演从常态化走向精细化。打破“信息孤岛”,开发建设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
(三)深化信贷服务。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发面向小微企业的纯信用贷款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有效联动,运作好“无微不至微笑资金”“政银保”业务,开发设计招商引资贷、重点项目技改贷等金融创新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全市重点企业推广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关联产业链、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开展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推动设立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基金。
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
(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制定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引导企业形成资本市场接力梯队。发挥重点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的作用,开展企业上市挂牌辅导及基金巡回路演活动,抓好三赢兴电子、洪盛模具、平安电工、和昌新材料等企业上市辅导工作,培育一批“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开展公共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盘活市级存量公共资产,实现存量资产的提质增效。
(五)加强基金经营管理。发挥香城产业基金龙头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优势资源聚集,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研究完善贺胜金融小镇基金公司准入和退出机制,在稳步扩大基金规模的同时,注重质量内涵发展。加快贺胜金融小镇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二期办公楼、基金高管人才公寓投入使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提升贺胜金融小镇在业内的影响力,增强各基金公司的认同感和积极性。
(六)加大金融招商力度。以贺胜金融小镇为依托,多频次组织开展项目尽调,多渠道对接引进优质项目,引导金融小镇金融资本由主要对外投资向主要对内投资转变。加大清海长江、长江兴宁等产业基金对本地项目投资的力度,实现基金与项目对接的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引导基金的金融招商引资功能,变项目招商为资本招商、人才招商,通过基金配资、资源带动,有效聚集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增效。
三、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七)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制定我市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网格化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扶贫金融,实现普惠金融从“量的覆盖”到“质的提升”。实施县域金融升级工程,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开发推广面向小微企业、“三农”、老年人等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实施“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为契机,全面推进“一县一策、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绿色农业、观光农业、基地农业发展。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健全风险补偿与缓释机制,用好用活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扶贫政策,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打通金融扶贫“最后一公里”。
(八)积极培育科技金融。加大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协调协作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设立从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各类信贷创新产品,推广汉口银行知识产权抵质押业务,完善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科技信贷投放,提高对科技型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对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推动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务融资,鼓励引导科技型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创投债,开展科技型企业发行高收益债券试点。
(九)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研究制定绿色金融工作意见,引导各金融机构将绿色发展理念、流程和管理渗透到信贷管理的各项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探索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权和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质押融资。支持创投、私募基金等境内外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加大尚未进驻咸宁的银证保金融机构的对接引进力度,加快发展绿色银行、绿色保险,创新生态环境责任类和其他新型保险产品。推进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梓山湖大健康产业建设。推动建立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绿色信贷黑白名单制度,推动形成绿色金融健康发展模式。
四、防控地方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切实防范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按照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防控地方金融风险的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金融风险分析会,构建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证券保险机构、类金融机构四个层次金融风险监测评价体系。防止金融脱实向虚,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严控货币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交易费用层层加码、资金流转链条拉长等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等行为。组织开展互联网、非法校园贷、房地产、交易场所、类金融等领域的金融乱象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牌照开展金融业务机构,禁止持牌机构超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对大额不良贷款要求做到“当年发生当年处置”,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
(十一)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三年行动方案,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扩大处非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提升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对非法集资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定期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非法集资重点案件会商和案件包保责任机制,加快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快侦、快审、快结,积极稳妥化解非法集资陈案。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属地稳控责任,做好已发案件涉案人员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力争非法集资新案和陈案逐年“双下降”。
(十二)切实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大力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持续争创金融信用市县,深入推进保险先进市县、崇阳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创建工作,发挥信贷反哺信用的作用,将信用高地变为信贷洼地,擦亮“信用咸宁”品牌。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三位一体”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加强消费者投资教育和权益保护,建立完善金融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信访投诉受理机制,妥善解决金融消费投诉纠纷。集中开展金融债权胜诉案件执结行动、失信企业整治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名单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