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健康咸宁建设城乡规划指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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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咸宁建设城乡规划指引
1. 导则
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发展思想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发展战略,引导我市城乡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1.2 健康咸宁建设涵盖体育健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内容。本指引适用于引导我市城乡体育健身、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城乡环境和健康产业五个主要领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1.3 本指引未包含内容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2. 体育健身场所规划建设
2.1 市、县两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市、县域体育健身设施专项规划,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实现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
市、县两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体育健身设施规划确定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预留用地的位置和用地界线。
2.2 咸宁主城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一)规划构建“一心一道四园十区多网点”的体育健身体系。“一心”即生态体育中心,在咸宁主城区范围内规划建设一个能承办国家级以上单项比赛的集竞技体育与运动休闲于一体的生态体育中心,包含一个综合性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含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一个标准游泳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标准网球中心、一个足球训练场;“一道”即一条城市马拉松赛道,规划在大洲湖湿地公园、梓山湖新城和斧头湖南岸的城市北部空间区域,建设标准国际马拉松赛道,以充分展示咸宁山、水自然生态景观和城市建设景观;“四园”即黑山汽车公园、梓山湖自行车公园、孝子山户外体育公园、大洲湖湿地体育公园;“十区”即市体育中心健身区、金叶体育馆健身区、潜山公园健身区、十六潭公园健身区、市青少年宫健身区、湖北科技学院健身区、咸宁职院健身区、职教园健身区、高新区健身区、碧桂园健身区;“多网点”即以相关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的体育健身设施为基础,在城区建立以15分钟健身圈为目标的若干健身网点。
(二)加快咸宁主城区城市公园体育化建设与改造。
新建的城市综合公园要按照公园体育化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体育健身需求,统筹布局户外体育运动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名称 | 标准 | 名称 | 标准 |
健身广场 | 2片,单片面积不小于500㎡ | 健身路径 | 2组 |
健康步道 | 草地门球场 | 1个 | |
环跑道 | 网球场 | 2个 | |
羽毛球场 | 4个 | 篮球场 | 2个 |
五人制足球场 | 1个 | ||
注:条件允许时,球类运动场地宜集中连片设置。 |
现有城市公园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少于8项户外体育健身项目进行公园体育化改造。
(三)健全完善咸安城区体育健身设施。推动实施“五个一工程”,加快建设咸安文体中心,结合棚户区改造在温泉、永安老城区建成一批街头健身小广场。
(四)咸宁高新区、梓山湖绿色生态示范区、咸安经济开发区等新城(园区)要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一座区域性文体活动中心,应包含社会标准足球场、集中球类运动场、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健身设施。
2.3 县(市)城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一)推动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五县(市)实施“五个一工程”,加快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社会足球场、游泳馆、综合体育馆等县级体育场馆设施。支持赤壁市以承办全市第二届运动会为契机,建设体育中心;支持通城、崇阳、通山等地建成文体中心。
(二)县(市)城区公园体育化建设。
新建的县(市)城区城市综合公园要按照公园体育化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体育健身需求,统筹布局户外体育运动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名称 | 标准 | 名称 | 标准 |
健身广场 | 2片,单片面积不小于500㎡ | 健身路径 | 2组 |
健康步道 | 草地门球场 | 1个 | |
环跑道 | 网球场 | 1个 | |
羽毛球场 | 2个 | 篮球场 | 1个 |
五人制足球场 | 1个 | ||
注:条件允许时,球类运动场地宜集中连片设置。 |
注:条件允许时,球类运动场地宜集中连片设置。
现有县(市)城区城市综合公园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少于8项户外体育健身项目进行公园体育化改造。
2.4 乡镇(街道)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一)乡镇体育健身设施。应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镇级文体活动中心,包含小型全民建身中心、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户外体育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体育健身设施。
(二)街道体育健身设施。规划应结合街头绿地、小游园建设小型户外体育设施,应包含一块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健身小广场(用于陀螺、舞蹈、太极拳、健身操等健身活动),一条健身路径,一块三人制篮球场(14×15米)、一块羽毛球场。在场地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置一块网球场。
2.5 城镇居住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城镇居住区体育健身设施。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或改建的居住区(含小区、组团,下同)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且室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室外健身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室外健身场地宜结合集中公共绿地设置。
新建城镇居住区体育健身设施应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和侵占。
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应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优先配建完善群众健身设施。
居住区体育健身设施配建一览表 | ||
人口规模 | 配建规模 | 配建内容 |
>15000人 | 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 室内:健身房、乒乓球室、游泳池、棋牌室等 |
室外:5人制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露天游泳池、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 | ||
7000-15000人 | 室内:健身房、乒乓球室、游泳池、棋牌室等 | |
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露天游泳池、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 | ||
1000-3000人 | 室内:健身房、乒乓球室、棋牌室等 | |
室外:羽毛球场、健身广场、健身路径等 | ||
注:人口介于表中人口规模分级之间时,宜按上一级人口规模要求配建体育健身设施。 |
养老型居住区或以老年人居住为主的居住区应设置符合老年人健身需求的文体健身设施,包含门球场、气排球场、健身广场(用于太极拳、舞蹈、陀螺、木兰扇)、健身路径、健康步道、棋牌室、乒乓球室等文体健身设施。
2.6 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
(一)社区基本体育设施。结合社区公园建设室外多功能健身点,其中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也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个配备健身器材设施的体育活动室。
(二)村庄体育健身设施。中心村体育健身设施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外篮球场、一块文化活动广场、两个室外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一条健身路径。
2.7 推动校园体育设施共享
市、县两级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政策,推进高等院校、中小学体育运动设施与社会共建共享,在周末、寒暑假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校园体育设施利用效率。
3. 交通出行规划建设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步行、骑行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为主线,规划打造安全、健康、便捷的出行环境。
3.1 创造步行友好的出行环境
一是加快小街区化建设和改造。旧城更新和新区建设在规划上要改变“疏密度、宽马路”的传统城市路网布局模式,提倡“高密度、小尺度”路网布局模式,城市街道间距控制在180米左右,街区规模在50亩左右,菜市场、超市、学校、社区医院等日常生活所需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配套,实行小街区模式,提升道路通达性,减少交通拥堵,为居民选择步行创造便利条件。二是实施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相对隔离,做到路权明确,加强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管理,减少对行人的人身伤害,创造安全的步行环境。
3.2 创造骑行友好的出行环境
(一)加快城市绿道网建设。一是制定《咸宁市绿道系统建设规划》,构建“市域—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系统;二是加快建设咸宁主城区与各(县、市)城区,富水湖、西凉湖、斧头湖、陆水湖、九宫山、葛仙山、黄袍山、太乙景区、星星竹海、幕阜山等市域旅游景区间的绿道,构建具有郊野趣味性的市域放射性绿道;三是规划通过对城市主干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利用,建设网格化的城市绿道;四是规划结合公园、广场、滨水景观带、小游园等建设社区绿道,让居民出门便能步入绿道观景、休闲。
近期市域绿道重点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和环斧头湖、西凉湖的“两带两湖”骑行绿道,并配建完善绿道沿线休息驿站、公厕、标示牌等服务设施。
(二)加快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和管理。研究制定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发展规划,落实和细化城区、风景旅游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发展政策和设施布局,注重与城市公共交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加强自行车道环境建设,合理选择道路铺装材料,确保路面平整。多种冠幅大的树种,建设林荫路,提高舒适性,改善骑行环境。
3.3 创造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
一是坚持公交优先,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结构,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发展快速公交系统(BRT),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力争至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主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在70%以上。二是城市外围新型组团、产业园区可因地制宜发展内部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增强公交微循环功能。三是研究制定城市公交线路、公共自行车接驳换乘规划,努力提高出行快捷性和换乘便利性。推动公交、公共自行车与轨道交通的有效衔接。
3.4 坚持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实现“职住平衡”
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园区的功能布局,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用地,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实现“职住平衡”,大部分居民可采用步行、自行车作为主要通勤交通,减少对机动车出行的依赖,减少交通拥堵、长时间通行和汽车尾气对人民身心健康的不利影响。
4.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
市、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市、县医疗卫生设施发展规划,并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划定地块界线、核定用地规模。
4.1 加强医院建设
按照区域医疗卫生中心要求,加快咸宁市中心医院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提升咸安、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六县(市、区)人民医院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创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同时,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
4.2 健全完善专科类医院
加快咸宁市儿童医院建设,支持骨科、眼科、口腔、肛肠、肿瘤、护理康复、风湿病、医疗美容等专科类医院发展。
4.3 乡镇(街道)医疗卫生设施
乡镇(街道)应设置中心卫生院,床位不少于2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4.4 社区医疗卫生设施
人口规模达15000人及以上的社区,应配置独立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的社区,应配置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社区,应配置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社区规模介于人口规模分级之间时,宜按上一级人口规模要求配建医疗服务设施。
4.5村级医疗卫生设施
每个中心村(行政村)应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50平方米。
5. 城乡环境规划建设
5.1 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构建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藻类池塘、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净化沼气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和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等方式分散处理生活污水。
(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个村湾要配建垃圾收集屋,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至2020年完成全市200个农村中心村(社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三)城市(镇)街道应沿道路每隔500—8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居住区应结合公共绿地或公共服务设施,每1000户左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
(四)风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应沿主要游览路线每隔300—5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
5.2 打造宜居城乡环境
(一)开展城市“双修”行动,促城市转型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促进城市内涵发展和精明增长。城市修补工作要围绕道路交通微循环构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街道景观改造、城市环境改造、文化景观营造、城市亮化美化等重点领域开展,提升城市品质;制定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围绕城市门户、山体、水体、公园广场等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建成一批街头小游园、小球场,均衡公园绿地布局,为市民创造健康、宜居环境。
(二)开展农村“双治”行动,促美丽乡村建设。
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为基础,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推进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淦河流域、隽水河流域、陆水河流域、通羊河流域、长江沿岸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努力建设生态宜居村庄。
6. 健康产业规划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利用我市区位、生态、资源等优势,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各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产业领域,引导健康运动、健康旅游、健康养老、健康医药、健康服务等“五大健康”产业规范发展。
6.1 加快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重点培育发展山地健康运动项目和水上健康运动项目。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结合旅游景点、郊野公园建设汽车露营地,规划建设一批户外山地运动主题公园。近期重点规划建设黑山茶厂汽车露营地、梓山湖汽车露营地、王山寨体育运动休闲小镇、咸宁国际马拉松赛道等。
依托王山寨自然山水生态资源,打造一个集竞技体育和徒步、登山、轮滑、骑行、酷跑、微马、球类运动、野外露营等户外体育休闲运动为主,服务设施完善的体育运动休闲小镇。
规划建设斧头湖水上运动中心,打造环斧头湖、西凉湖水上运动休闲发展带。
加快梓山湖大健康产业园规划建设,引导体育器械、运动服饰、运动食品、运动饮料等健康运动产业集聚发展。
6.2 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产业
以健康旅游小镇创建为抓手,推动健康、旅游融合发展,鼓励优质医疗机构、旅游服务机构和旅游休闲基地(目的地)合作,积极开发温泉养生、森林养生、避暑养生、文化养生、中药养生、茶叶养生、美食养生等特色健康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温泉养生小镇、贺胜中华鸡汤小镇、向阳湖湖鲜小镇、药姑山药膳小镇、羊楼洞茶香小镇、高铁岭果香小镇等一批健康旅游小镇,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旅游产业。
6.3 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以梓山湖生态养生示范区和旅游新城养老服务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支持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与社会合作,发展健康养老、健康养生、医疗保健等产业,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拓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大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
规划新建的普通居住区(含小区、组团)应同步建设小型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不小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并且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为老年人养老养生提供服务的养老型社区,要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安全、社交等层面的需求,分类设置医疗保健、生活服务、康体健身、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养老服务设施。1000人以下的小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养老服务设施;1000—3000人的中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5%配置养老服务设施;3000—6000人的大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10%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各县(市、区)应选择2至3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发展壮大健康养老产业。
6.4 加快发展健康医药产业
规划打造幕阜山特色中药材产业带和山地养生旅游带。依托现代农业的发展,支持南部通城、崇阳、通山三县利用幕阜山自然生态优势,与花卉苗木套种桔梗、甘草、茴香、当归、党参等特色中药材,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
创新发展生物医药,提高保健酒、保健茶、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引导医疗用材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咸宁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崇阳卫材产业园等。
6.5 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依托智慧咸宁,加快推进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医疗、护理、康复、膳食、娱乐、文化、信息查询等健康服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康复医院、护理中心、中医类专科医院,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7.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