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三抓一优”,统筹推进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调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质效,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简称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成员
组 长:何开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良锋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咸宁高新区
党工委书记
吴 刚 副市长
成 员:葛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道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兴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龙文 市环保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金 山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礼高 市审计局局长
林 勇 市国资委主任
朱细权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中英 市水务局局长
王槐生 市林业局局长
郑华成 市旅游委主任
李华平 市卫计委主任
黄小洪 市城管执法委主任
李 光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彭光平 市招商局局长
袁慎彬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胜利 市城发集团董事长
张建群 市高投集团董事长
姚红星 市金投集团董事长
朱必平 市绿投集团董事长
罗春风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方立清 咸宁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元金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
范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
魏朝东 咸安区区长
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名称为咸宁市重点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重点投资项目办),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道远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主要职责。将原市政府投资管理委员会职能划归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负责动态制定重点项目总量,统筹安排重点推进项目;分解落实市本级政府投资和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办市本级建设项目的实施;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重点投资项目办主要职责。负责市本级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和考核督办;负责制定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和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政府投资规模、对资金拨付实行程序化审核等事项;负责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市重点投资项目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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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