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3日 星期日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7-00858
  • 文  号:咸政办发〔2017〕66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07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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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发〔201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6〕5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责划分
  (一)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建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三)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二、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一)要充分认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努力减少雷电灾害损失。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领导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健全雷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因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不到位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和“谁所有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检测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对于已经完成防雷竣工验收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等,企业要主动对自己的防雷安全负责,主动申请防雷安全检测。
  (三)各级气象、住建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要按照国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及其中介服务事项的要求,建立完善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各级气象、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会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所属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落实《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把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五)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制定公益性检测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行政审批和委托技术服务、市场监督执法等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7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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