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成立煤炭电力等1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远鹤 市长
副 主 任:熊征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刘复兴 副市长
胡甲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良锋 副市长、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吴 刚 副市长
汪凡非 副市长
何志雄 副市长
李建新 副市长
成 员:夏福卿 市政府秘书长
熊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耀英 市安监局局长
陈 涛 市监察局局长
徐仕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胜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祝儒镳 市编办主任
黄 胜 咸宁日报社社长
田运雄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子恒 团市委书记
陈尧海 咸宁军分区副司令员
罗堂庆 市检察院检察长
钟清明 武警咸宁市支队支队长
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
黎正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 平 市司法局局长
鲁恩旺 市财政局局长
边现龙 市人社局局长
魏朝东 市环保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陈跃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中英 市水务局局长
黄 文 市农业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槐生 市林业局局长
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李华平 市卫计委主任
徐永春 市国资委主任
潘 华 市文新广局局长
田期汉 咸宁广播电视台台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雷 红 市质监局局长
郑华成 市旅游委主任
李 光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用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黄小洪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关欣 市房产局局长
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
孙金波 市体育局局长
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
张才保 市水产局党组书记
张银轩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公安分局筹备组组长
邢义鸣 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
邵志柏 省第四地质大队大队长
梁安良 市地震局局长
吴义城 市气象局局长
杨正合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曹学勤 咸宁供电公司总经理
阮英武 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林 彬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易绿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政府各位分管领导负责分管战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何开文同志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安监局,郑耀英同志全面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邢义鸣同志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市安监局副局长胡正鹏同志兼任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煤炭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杨良锋 副市长、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主 任: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副 主 任:廖柄珲 市经信委副主任
沈 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廖柄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郑耀英 市安监局局长
副 主 任:王克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沈 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石化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郑耀英 市安监局局长
副 主 任:朱向阳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雷 跃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雷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郑耀英 市安监局局长
副 主 任:黎正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雷 跃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雷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胡甲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 任:黎正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柯建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廖柄珲 市经信委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柯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雷 红 市质监局局长
副 主 任:蔡子轶 市质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张京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七)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汪凡非 副市长
主 任:陈跃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主 任:阮仕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新胜 咸宁火车站站长
杨正合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古 祎 市铁路办主任
胡 斌 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易绿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陈向阳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何汉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阮英武 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饶红胜 市交通质监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阮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胡甲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 任:张银轩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新区公
安分局筹备组组长
副 主 任:林 彬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林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刚 副市长
主 任: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副 主 任:汪曙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阮仕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勇生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余仁强 市建工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建工处,余仁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刚 副市长
主 任: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副 主 任:刘国卫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杨文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杨良锋 副市长、咸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主 任:郭冰生 市经信委主任
副 主 任:朱向阳 市经信委总工程师
林飞波 市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主席
胡正鹏 市安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朱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刘复兴 副市长
主 任: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
副 主 任:汪金月 市教育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雷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医院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刘复兴 副市长
主 任:李华平 市卫计委主任
副 主 任:李 莹 市卫计委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李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熊征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主 任: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副 主 任:万维民 市发改委副主任
程金光 市核电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程金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郑华成 市旅游委主任
副 主 任:郑丽华 市旅游委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郑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商贸(成品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何开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主 任: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副 主 任:甘 茂 市商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甘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吴 刚 副市长
主 任: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 主 任:王克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石德强 省第四地质大队副大队长、总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王克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每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明确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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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