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7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以奖代补”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6〕24号),为加快推进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激励先进”的原则,结合咸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是指以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为主线,通过实施绿色产业体系建设、旅游公共设施提升、特色示范小镇打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包括建筑立面改造、旅游公路两侧绿化以及环境整治等)、交通路网建设和精准扶贫计划等七大工作任务而创建的特定经济体。
第三条 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是指利用市财政出资设立的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对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七大工作任务实施主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激励机制。
第四条 奖励对象。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七大工作任务的实施主体。
第五条 奖励范围和时限。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2016年至2018年间完工且通过验收的项目。
第六条 奖补标准。
(一)基础设施奖补。
沿线绿化建设。沿线绿化每公里奖补1万元,重要节点每亩奖补1万元;
沿线立面整治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补50元;新建建筑采用推荐的鄂南民居风格建筑户型图集建设的,每户奖补5000元;
镇、村级污水管网每公里奖补1万元;建成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含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每个奖补1万元;建成垃圾中转站每个奖补1万元;购置3吨以上垃圾转运车辆的,每辆奖补1万元;
按相关标准建成文化设施予以奖补。①文体广场。镇级奖补3万元,村级奖补1万元。②“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每村奖补1万元。③广播“村村响”工程,每村奖补3000元。
(二)绿色产业项目奖补。每年从列入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的重点项目中,择优选取部分完成情况好的项目给予适当支持,由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安排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
(三)特色小镇建设奖补。每年度根据考评结果将14个特色小镇分为三类:一类乡镇3个,每个奖补100万元;二类乡镇8个,每个奖补50万元;三类乡镇3个,不予奖补。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奖补。每年度根据考评结果将新型农村社区分为三类:一类社区3个,每个奖补20万元;二类社区4个,每个奖补10万元;三类社区不予奖补。
第七条 奖补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奖补资金采取市级引导、分级投入的办法筹措,按照市、县分担,分县核算的办法安排。市级财政每年筹措3000万元,由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
第八条 奖补资金申报、审批程序。由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县、乡镇负责向本县绿色产业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安排建议,报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奖补资金拨付计划。
申请报告应附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标准、总投资、完成工程量、实际完成投资、竣工财务决算、财政评审结论(或审计结论)等资料。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第九条 奖补资金拨付程序。市财政局根据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奖补资金拨付计划,将奖补资金拨付给县财政,由县财政拨付给乡镇统筹使用,建设单位不在乡镇的,直接拨付给建设单位。县级奖补资金按照市、县1:2的比例配套安排,列入县财政预算,参照市级奖补资金拨付办法拨付。
第十条 奖补资金监督管理。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以奖代补资金属专项经费,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市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地方,视情节轻重,扣减、停拨或追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结余奖补资金结转到下一年度安排。
第十二条 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年度实施情况在下一年度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