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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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日
咸宁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咸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新形势,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快推进思维理念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通过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把全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融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专业合作社行业领域全覆盖,新型庄稼医院农业科技服务全覆盖;社有资本布局明显优化,为农服务与社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机统一,企业发展活力和实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农村资源不断整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业指导能力明显增强,联合社自身改造有序推进,职能加快转变,社企关系进一步理顺,层级间联合合作不断强化,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通过领办、创办、协办“三农服务中心”等形式和途径,推进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农资供应、工厂化育秧、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努力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加快建设和升级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功能全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或半托管服务面积50万亩以上。积极参与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发布农村各类产权交易信息,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权登记抵押贷款服务、产权交易服务、农业投融资服务及政策咨询服务,推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着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加强农村便民综合服务创新,按照有“经营性服务、公益性服务、便民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的新“四有”目标要求,统筹整合农村各类服务资源,重点拓展电子商务、助农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参与网格化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功能,打造“农民办事不出村”的村级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市、县两级财政要积极支持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与发展。到2020年,村级综合服务社实现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三)着力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大力推广现代流通服务方式,进一步健全农副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等网络,重点加强县域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各类配送服务向下延伸。创新经营服务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升级网络功能,进一步改善农村经营服务设施和消费环境,提高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覆盖全市县乡村。
(四)着力实施“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升级工程”。 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新建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运转高效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现有农产品市场相关功能设施。积极抢抓中央和省政策机遇,大力争取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积极探索由政府和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供销合作社具体经营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管模式。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电商平台和流通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产销联盟,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建立农产品“从农田到城市”的直达快速通道,降低物流成本,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形成畅通、便捷、低成本的城乡农产品物流网络。
(五)着力实施“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倍增工程”。 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与社有企业以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方式出资,与农民共同组建合作社,发挥社有企业龙头带动优势。开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工经营企业、连锁经营网络等与农民合作社对接。积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领域,在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托管、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创办一批土地股份制、产销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分级建立示范合作社目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重点对注册登记、治理方式、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或与企业合作使用企业商标,培育品牌,形成特色。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引办的实行规范管理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000家。
(六)着力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大力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培育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以咸宁供销香泉民悦电子商务平台为龙头、以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为终端、以物流配送体系为支撑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打造全新的“网上供销社”。做好与全国供销合作社、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城乡商品双向流通。
(七)着力实施“金融助农工程”。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开展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业务为各类“三农”企业、个体户和自然人提供融资支持。依托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承接各类金融为农服务产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以普惠金融服务为抓手,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成为助农结算服务点,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大力推广“裕农易贷”农村信贷系列产品,灵活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金融服务。
(八)着力实施“县级供销合作社振兴工程”。进一步明确县级供销合作社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战略中心地位和关键作用,围绕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大体系,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动力量。加快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着力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供销合作社办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自然人等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不断增强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整合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源,牵头组建市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的龙头企业。
(九)着力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社建设,将基层社打造成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快建设集市场经营主体、为农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基层社。对于存量资产较多、经营服务活动正常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 将其打造成为标杆示范基层社;对于资产剩余不多、经济实力一般的基层社,通过开放合作、外引内联、盘活存量等方式,逐步恢复其经营服务功能;对于基层社原本空白、需要重建的乡镇,通过引进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联合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依托中心超市、新型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供销社自身经营服务网点,改造成为基层社。到2020年,全市基层社在实现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达到“四有”工作目标,即有“三农”服务中心、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或骨干农产品合作社、供销超市、再生资源回收转运站。
(十)着力实施“社有企业成长工程”。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各级社有企业相互参股或跨区域跨层级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社有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盘活社有闲置低效资产,加强与系统内外各类企业的联合与合作,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十一)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建设,加强区域再生资源集散中心、交易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支持社有企业开发循环经济项目,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旧电池等回收拆解业务,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结合实际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广泛参与农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
(十二)积极参与“农村精准扶贫工程”。紧紧围绕我市扶贫工作部署,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的经验,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指导贫困村因地制宜创办种植、养殖、加工等类别专业合作社,发展有特色、有效益、成规模的支柱产业。积极参与农村信息终端服务平台建设,借助村级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建成村级信息终端、农村电子商务终端。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和电商、物流平台,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充分运用“裕农易贷”和供销系统的投融资平台,增加对贫困地区资金投放,为贫困村产业发展、人才创业等提供投融资服务。
(十三)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按照社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方向,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建立联合社和社有企业协同发展机制,切实把控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统一。加快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等资本运营平台,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创新各层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方式,以产权和业务为纽带,推动跨层级、跨区域整合资源,推动社有资本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国有资本有机联结。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市、县两级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报批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先行试点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县(市、区)先行试点,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措施,稳步推进本地区的综合改革。赤壁市作为全省首批先行试点,要加快推进具体改革事项的落实,内容上要有新的突破,并形成可推广、易操作的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改革举措逐步落地并向纵深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围绕改革重点任务进行专题部署和督办指导。到2020年底,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对综合改革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总协调、负总责,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改革路径和时间表,加强检查考核,确保改革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在综合改革期内,对本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适当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要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作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和政策出台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倾斜。各级政府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有关社会化服务职能,可以交由供销合作社综合平台承担,实行市场化运作;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按不低于20%比例提取社有资产收益,同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认真处理好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土地确权登记、原社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义、政策、措施,对改革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要及时跟踪报道,积极推出一批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政府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政府督查范围,采取有效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五)强化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干部职工队伍。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为深化综合改革提供不竭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