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5〕11号)、《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严格遵循申报、评审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通山县人民政府等14家“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受通报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法治咸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6年3月1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14家)
一、县(市、区)政府(2家)
通山县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12家)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林业局
市审计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国家税务局
市物价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