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0705
  • 文  号:咸政办发〔2015〕42号
  • 发文单位: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 主题分类:其他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6日
  • 发文日期:2015年08月11日
  • 名  称: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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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政办发〔2015〕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

  茶产业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茶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尤其是砖茶在国内外知名度不断提高。为打造我市茶产业优势品牌,提升茶产业市场竞争力,突破茶叶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满足国内外市场对茶叶质量安全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茶叶种植标准化

  (一)加强生态茶园建设。全市新建茶园必须严格按照《咸宁市新茶园建设操作规程》建设,达到生态茶园标准。推广槠叶齐、鄂茶1号、中茶108、福鼎大白等低氟无性系茶树良种。加强老茶园改造力度,完成老茶园品种更新换代。推进有机茶栽培,配套栽植遮阴树、行道树。打造生态观光茶园示范片,按机械化的要求抓好道路建设。

  (二)改善茶园产地环境。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茶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与治理,及时治理、修复被污染的区域,保证茶园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依法划定茶园保护区,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定的良种茶园,严禁在茶园保护区内开工建设污染型企业。

  (三)推广绿色栽培。以预防为主,推广使用杀虫灯、性诱剂、粘虫板等生物、物理机械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农药,实现测土配方平衡施肥,不断减少化肥及化学农药使用量,严防农药残留超标。广泛开展统防统治、机耕、机采等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全市茶叶种植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全覆盖。

  (四)严格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行为,加强农资经营户培训指导,督促农资经营店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书)。推广农资经营店设立茶园专用农药专柜,配备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导。严禁在茶园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及茶叶无公害化生产限制使用的农药和其他农业投入品(含肥料)。

  二、推行茶叶加工标准化

  (五)茶叶种植企业(户),不得在有污染的场地烘晒茶叶原料。茶叶生产加工企业不得收购用此类方法烘晒或用不符合食品包装材料要求进行包装的茶叶原料。

  (六)建立生产标准体系。全市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手册,对茶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实行全过程规范化控制。

  (七)推广清洁化生产。淘汰茶叶小作坊,鼓励企业新建清洁化、自动化生产线,建立茶原料仓储、发酵、加工不落地制度,规范发酵用水,净化周边环境。坚决杜绝茶叶原料和加工车间、储存车间及仓库周边的烟尘、粉尘和污水污染。

  (八)加强安全检查与质量认证。规模茶场必须配备安全自检设备,对茶叶原料及产品进行检测。加工企业要主动参与对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监管,对不合格的原料一律不予收购。严格执行茶叶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生产许可审查,强化企业的QS认证。引导茶叶加工企业积极申报QS认证,使QS认证企业成为我市茶叶生产加工的主体。引导茶叶企业(基地)开展“三品”认证和GAP、HACCP、ISO90001等质量监控与管理认证,提升茶叶生产安全水平。

  三、建立茶叶质量监管体系

  (九)规范市场行为。建立茶叶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经营信用公示制度。加大对茶叶品牌的执法保护力度,对茶叶商标、茶叶专利和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打击假冒、仿冒行为。加大对经销、使用违禁农药的查处力度,对违规销售禁用农药的,责令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再次查获的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举报销售、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进行奖励,努力营造茶叶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十)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引导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立田间作业、原料来源、工艺流程、产品检测和销售台帐。建立健全覆盖各层级的全过程质量追溯平台,充分运用二维码等自动识别技术,使茶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茶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积极探索茶叶销售实名制,督促经营户落实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工作,建立茶叶质量可追溯机制。

  (十一)加大检查检测力度。农业、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措施。农业部门要加强生产源头监管,重点监管农药使用安全性、晒制和存储茶叶原料场地的安全性。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加工企业监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进口、生产过程、成品出口”三个环节,做到原料和成品批批检验;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及其他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茶叶包装物监管;工商部门要突出流通领域监管,加强流通环节质量抽检,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将规模以上茶企(销售额200万元以上)产品纳入质量抽查范围。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茶叶企业的监督检查,做到定量检测与快速检测(定性检测)相结合,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作出处罚,并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

  四、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十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对茶农和农资经营户的教育培训,利用农技下乡、职业农民培训等活动及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指导茶农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印制并广泛张贴茶叶推广使用的农药目录、禁限用农药目录和安全用药规范。继续抓好植保员和农资经营户专业知识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现场会,抓好物理、生物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技术和低毒、高效、生态农药的推广使用。

  (十三)落实管理保障机制。农业部门负责做好基地种植环节的监管和技术培训指导及新技术推广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联合食药监、质监、工商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形成工作常态,奖惩结合,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县级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要对行政区域内的茶企实行全覆盖;市级部门要组织开展抽查,一年2次,3年内对全市所有茶企实现全覆盖。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宁市茶叶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闫英姿同志任组长,市农业、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市茶叶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抓好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市场的茶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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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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