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4〕3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丁小强 市长
副组长:吴 晖 常务副市长
成 员:皮 凌 市长助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耀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红星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善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华利 人行咸宁支行行长
张远森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
防腐败局局长
王胜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先甫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祝儒镳 市编办主任
石裕加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雷锡高 市档案局局长
陈文高 市文明办主任
王建华 市社科联主席
王文建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潘盛礼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
李学武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张晓先 市经信委主任
李旭东 市教育局局长
方立清 市科技局局长
陈朝裕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叶 平 市司法局局长
万春桥 市财政局局长
王继成 市人社局局长
刘明灯 市环保局局长
孙新淼 市住建委主任
陈跃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旭余 市水务局局长
石玉华 市农业局局长
傅火金 市商务局局长
潘 华 市文体新局局长
王 勇 市卫计委主任
陈礼高 市审计局局长
夏金平 市统计局局长
王槐生 市林业局局长
郑华成 市旅游局局长
郑俊华 市安监局局长
舒宇光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永春 市国资委主任
洪青班 市药监局局长
陈建华 市粮食局局长
白柏呈 市广电局局长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贺新国 市国税局局长
杜精干 市地税局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王泽辉 市质监局局长
陈建郧 市银监分局局长
何永志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
皇 震 人行咸宁支行副行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张善猛 市发改委主任
万华利 人行咸宁支行行长
常务副主任:何永志 市发改委党委委员
皇 震 人行咸宁支行副行长
副 主 任:程从新 市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孙方诚 《经济日报》咸宁通联站站长
项小斌 市编办党组成员
廖柄珲 市经信委副主任
张茨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廖白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 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细权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分别设立若干专责小组(由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人行咸宁支行,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咸宁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2014年6月10日